時櫻穿書了。 原主在鄉下長大,十八歲被親爹認回,成為假千金的替罪羊,頂著資本大小姐的頭銜被下放、受儘磋磨,淒慘而死。 時櫻穿過來後,做了四件事。 空間,手裡靠。家產,她全要。 靠山,不許倒。仇人,當肥料。 搬完家產虐完渣,時櫻包袱款款報名下鄉,回到原主長大的地方。 老鄉1:唉喲,沒看到牛累的哞哞叫,知青趕緊從牛車上下去 轉頭:櫻櫻快上來,什麼不用?你哪吃得了這苦! 老鄉2:知青都住大通鋪,對,都是這條件 轉頭:櫻妮子,院子給你提前收拾過了,回頭叔再給你送點柴 老鄉3:知青穿這衣服太花哨了,哪是乾活的打扮! 轉頭:櫻櫻啊,怎麼穿的灰撲撲的,嬸給你做的新裙子呢? 知青們:??? 起初,時櫻隻是想少乾點活,後來,她想讓這些可愛的人都吃飽穿好 至於那個莫名其妙貼上來的混不吝兵王—— 時櫻冷笑一聲表示,不熟,我們真的不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