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世的時候,她誤會我是仇人的弟弟,撕毀了婚約,發誓:生生世世,不再相見相戀,我含著淚:好,如你所願,我們生生世世不見”,說完,一劍刺穿胸膛,鮮血染紅了我和她的白衣,我用自己的生命償還了這一世的債和情,她後來發現自己是被騙了,她誤會了我,她在我墳前揮劍自儘。 第二世:無數次錯過的輪回後,我們再次結緣,她成了我祖上婚約的對象,我16歲時愛上了一個偶然相救的有桃花印的小姑娘,卻在失憶後忘記了她,我和她聯姻10年,我愛上了她,卻沒有發現她心心念念8年的有桃花印的桃公子就是我自己,我的懷疑和妒忌讓我掩藏了我所有的情意。 她死後,我瘋狂入魔,終於在擁有桃花印雙胞胎哥哥和她的擁有桃花印的雙胞胎姐姐的幫助下求得一次重生的機會。 第三世:我重生回來,發誓要彌補前世的過錯,寵愛她一輩子,卻發現我的哥哥和她的姐姐在代替我們曆劫,他們有可能灰飛煙滅。 原來,這是因為,我和她當初的誓言:要麼生生世世不見不戀。一旦我們相見卻不能相戀,獲得美好姻緣,我和她的靈魂就會被抹殺。 於是,借助家族之寶龍鳳玉佩,我和她再次回到前世,幫助我的哥哥和她的姐姐成就美滿姻緣。 最後,我和她,踏上一段未知的旅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