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人有了同樣的目的地,聊起來,也發現有著共同的話題(不知為什麼他們不約而同把老柯林斯排除在外)。
每個人擅長的不同,這很能引起各式各樣的討論。
比如蘿絲之前提到的,她擅長識破謊言。
而金斯萊則為她補充,說這法子實際該有個學問高明的整理一番,沒準能成一本書——關於如何偵測謊言,莉莉安·蘿絲·範西塔特在這條路上走在許多人前頭。
當然,即便誇讚,一些話讓蘿絲聽著也不大舒服。
實在不善交流,金斯萊先生。
之後,他又表示自己和莉莉安一樣,也有著遠超常人的能耐:
他很容易注意到一些常人忽視的細節——不是刻意,而是總下意識,甚至連他自己都沒想過的地方,那些畫片一樣的在腦袋裡播放。
他記性非常好,好到不可思議的程度:
他能記起三年前讀過的某本書的某個詞,究竟在哪一頁、哪一行。
蘿絲大為驚歎。
接著。
他又問羅蘭,問他有什麼擅長的。
羅蘭說他擅長心碎。
“你擅長油腔滑調,壞東西。”蘿絲白了他一眼,不想讓金斯萊看低羅蘭,替他答道:“我的朋友聽力非常靈敏——您也看見了,他的眼睛有些小不適,所以,耳朵靈極了。”
沒想這話倒讓金斯萊更加…可以用狂熱嗎?
他詳細地問了羅蘭聽覺方麵的問題,然後又說,他曾想過一個問題,倘若每個人的體重不同,鞋的材質不同,甚至性彆不同導致的走路方式不同,那麼,發出的聲音也該不同,對不對?
蘿絲完全不明白他在說什麼:“…對?”
“那麼,和聲音一樣——腳印,是不是也可以這樣說?”
羅蘭聽明白了。
“您的意思是,通過腳印的大小和深淺,判斷一個人的體重和性彆。”
“沒錯,還有身高。”金斯萊揮了幾下手臂,絲毫沒察覺雪茄頭的白灰甩了自己一身:“身高,體重,步伐——我看過一些資料,先生,越高的人,腳越大,這其中有些少數派,但我想,至少大多數是這樣,對不對?”
“我甚至推測,倘若每個人的行路方式不同…”
“我們是不是可以通過腳印深淺,鎖定一個凶手?”
“隻要有足夠龐大的記錄庫。”
他越說越急,聲音激昂——可配上那副沒有表情的死人臉…
就有點驚悚了。
“看來我的朋友騙了我,他說煙草有助於穩定人的情緒。”羅蘭調侃了一句,笑道:“您該真正做個警察,而不是偵探。”
金斯萊心裡的火焰來得快,去得也快。
他塌了肩膀,又變回那不緊不慢的語氣:“哦,可我不喜歡那些‘帽子狗’,柯林斯先生。說實話,這些人除了浪費納稅人的錢外,他們究竟乾成幾件事?”
“我看,非常好統計,對吧?”
“一隻手就能數清。”
此時,眯眼假寐的老柯林斯突然接了一句:“他說的沒錯,小混蛋。警察可沒他的能耐——那些成天在帽子上掛金標、徽章,裡麵藏票子硬幣的廢物,除了到妓女家搜羅錢時興奮,其他時候都像個剛完事兒的八十歲的老核桃。”
“您是不是跟年紀大的人有仇。”
老柯林斯撇了下嘴,沒搭理羅蘭,和那金斯萊對視:“你倒有點本事,該去倫敦開個偵探社什麼的…不說賺幾個錢,憑你的腦袋,總能進那個圈子。”
“我不怎麼感興趣,先生。”
“但你會對那圈子裡的狗屁事感興趣,”老柯林斯咂巴兩下嘴,拉著扶手,吃力起身,給自己也倒了一杯紅酒:“越高級,狗屁事越多——你這身份的人最應該清楚。”
金斯萊低頭看了眼自己的打扮:襯衫、馬甲、布褲,沒什麼特彆的?
“彆看了,你要不是個富家少爺都怪,”他抓著玻璃杯,牛飲一樣咕嘟咕嘟將紅酒一飲而儘,胡子和嘴用手背囫圇抹了一下:“乾這行的,要麼是吃不起飯的下流胚子,要麼,是閒出屁的富家少爺。”
“瞧瞧你,還有功夫慢條斯理的看懷表,你能吃不起飯?”
金斯萊沉默片刻,點了點頭:“您看得準。我確實不愁吃穿。”
老柯林斯用眼睛斜他:“你可不是‘不愁吃穿’,你是‘非常有錢’,少弄這把戲。我告訴你吧,我這雙眼睛還沒看錯過誰。”“是,”羅蘭幫腔:“我叔叔不僅看不錯人,還有各式各樣的能耐呢,比如寫詩,或者在屋子裡大聲吟誦那——”
“你給我閉上嘴。”
蘿絲就哈哈哈的樂個沒完。
老柯林斯看了眼這沒裝半天就露原形的女孩,不禁惱火質問羅蘭:“她怎麼知道我在屋裡念詩?”
蘿絲上氣不接下氣:“…我不知道…先、先生…我我隻是覺得您和羅蘭很有趣…我…我不知道…”
“我可沒跟她說什麼,”羅蘭一臉坦誠:“但她現在應該都知道了。”
的確。
不僅她,金斯萊也知道了。
…………
……
四個人都要在一個站點下車,然後,乘坐馬車前往不同的地方。
“我們因斯鎮見。”金斯萊摘下帽子,欠了欠身,開門上車。
福克郡的天氣和往常一樣。
夕陽從穹頂下沉,一路沉一路染。
當羅蘭重新踏上這片土地時,一股奇妙的感覺湧上心頭。
脆弱、怯懦的童年,痛苦又滿懷希望的少年,一些惡毒或善良的人,顛簸的風浪和夏日午後般安靜的生活…
然後一封信。
一段段奇妙的故事。
一個儀式。
一把火。
一雙滿是疤痕的手。
仿佛一個頭銜尾的圓環,羅蘭又重新回到了原點。
但福克郡和他都不一樣了。
那冒著陣陣黑煙的工廠打開籠門,放出流了一天血的家畜們。
他們夾著煙卷,勾肩搭背地攀談,說臟話,吐唾沫;她們抱著木桶,裡麵是衣服和自認為得了便宜、從廠裡帶出來的‘零碎’——所有的一切都像往常一樣平淡。
雅姆·瓊斯原本以為是這樣。
直到,她在那條回家的道路儘頭,看見了一個不知等了多久的‘男孩’。
金色的眼睛。
自帽簷下梳理整齊的黑發。
那張熟悉的臉。
笑著。
“…羅、羅蘭?”
女人不敢置信地喊了一聲,扔了手裡的盆子,像個發狂的瘋人,跌跌撞撞跑起來。
夕陽下,兩個人緊緊抱在一起。
像傷口兩端的皮肉,終於重新愈合。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