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列車停靠兩站,他們的旅途行過半時,房門又被敲響了。
蘿絲正和老柯林斯下那包廂茶幾下放著的棋。
兩個人你一下,我一下的探討規則,猜測這棋子究竟有什麼作用,愚蠢的不亦樂乎。
房門就在這時響起。
是那位被蘿絲評價為‘笨偵探’的年輕男人。
金斯萊。
他沒有披鬥篷,白襯衫外隻有一件灰色馬甲。
拎著一瓶紅酒。
“午安,先生,小姐。”
他扯了扯兩側的肌肉,不尷不尬的笑容實在沒法柔滑臉上淩厲的線條——他天生就該不苟言笑,也不善和人打交道。
“我帶了一瓶紅酒來。”
他舉了舉。
老柯林斯好像清楚他要做什麼,沒多問,隻哼了一聲,把路讓了出來。
四杯酒,配上不怎麼高級的碎肉和烘過的蛋卷,勉勉強強的一餐——對於金斯萊說是,但其他三人倒吃的火熱。
他們的身份似乎和這車廂不大搭配。
金斯萊下意識開始揣測這三個人的目的,來曆,家境,當他看到茶幾上那盤亂七八糟的棋後,更加篤定,他們不屬於這車廂。
他很好奇。
“我能不能請教,您究竟是怎麼清楚,那女人是竊賊的?”
羅蘭的法子他能明白,倒是這姑娘的‘直覺’實在古怪,她怎麼清楚那女人是竊賊的?
“我?”
蘿絲放下叉子,用布點了點嘴角:“因為我發現她撒了謊。”
“您是怎麼發現的?”
“我也不知道,金斯萊先生,也許和人打交道多了,就自然學會了?”蘿絲掌握著這門特殊的技巧,但她沒法用言語明確表達,“要麼,您試試?”
金斯萊捏著酒杯:“試試?”
“讓我問幾個問題吧,當然,您可以選擇說謊,或者不。”
蘿絲正了正坐姿,雙手疊在腿上:“您會下棋嗎?”
“你是說這東西?”金斯萊瞥了眼茶幾,“當然。”
蘿絲:“哦,那麼您也喜歡飲酒?”
金斯萊:“當然。”
蘿絲:“您熱愛查案,比起生活,偵探這職業更是一種愛好?”
金斯萊點點頭。
蘿絲又問:“您出生在哪?”
金斯萊的回答稍有停頓:“…利物浦。”
蘿絲:“您還記得之前我們下去的站台,有幾盞路燈嗎?”
“…五盞。”
“您喜歡打獵,還是樂意看拳賽,或者賽馬?”
“…拳賽。”
問題結束。
“您撒了兩個謊,對不對?”少女狡黠一笑:“您大概不是出生在利物浦,同時,也不喜歡拳賽。”
金斯萊驚訝極了。
這老相的年輕男人怎麼想也想不通,兩條眉毛快要連在一起:“我的動作,還是語氣,讓您看出了破綻?”
他試圖還原整個過程。
“哦,這是一個我以前總結出來的法子,教給您也沒什麼大不了的。”
蘿絲說。
很簡單。
首先,你要對你選的人,提出一些‘幾乎不會撒謊’的問題——注意,是幾乎不會,所以,這問題必要簡單,並且讓他沒有說謊的必要。
“您要觀察這個人。”
蘿絲向前探了探,寶石色的眼底映出金斯萊蒼白的臉。
“觀察他,觀察他不說謊時的小動作和語氣,他的一切反應。”
她說。
之後。
再問一些需要腦袋的問題。
“什麼叫需要腦袋的問題?”金斯萊插話。
“比如,之前的站台,有幾盞路燈?”她用指尖敲了敲太陽穴:“您總要回憶,思考,對嗎?”
但人一開始回憶、思考,就很難控製自己的動作和語氣。“您思考後給出了正確的答案,”莉莉安說:“可當我問您,您的出生地在哪時——”
金斯萊的反應和之前完全不一樣了。
他有了新的小動作。
語氣也多了些變化。
“拳賽也是。”
蘿絲說完,端起酒杯,抿了一口。
“我不知道這辦法有沒有人發現。我認為好用極了——許多時候,人們都騙不過我的眼睛…”
除非,是一個極擅長撒謊的人。
金斯萊聽完,搖晃著酒杯裡的赤色軟布,沉默了很久。
道理沒問題。
但金斯萊如果沒記錯,這小姐第一眼見到那三個人,就辨識出誰是無辜者,誰是竊賊了——當時可沒人說話。
這和她講的‘法子’不一樣。
所以,每個人都有秘密。
羅蘭也不開口,隻掐著雪茄,陷在舒服的沙發裡閉目養神。
大概過了五分鐘?
金斯萊突然放下酒杯,起身後退了幾步。
他深深朝羅蘭和莉莉安鞠了一躬:這行禮方式可絕不能和紳士的撫胸禮或淑女的屈膝禮相提並論——這幅度的躬除了表示尊重外,還會多出一絲對他人的敬意。
理論上講,地位相差不大的,或非正式場合,不會有人行這樣的禮。
“先生?”
蘿絲手忙腳亂,求助似的望向羅蘭——她還沒學到這一課。
“不,這是您們應得的。”
金斯萊鞠躬後,好像什麼都沒發生一樣,板起臉,重新坐了回來。
“我得向您,範西塔特小姐,以及,向這位柯林斯先生道歉。”
他說。
“粗鄙的出身使我看不清真相,美酒和甜肉讓我去了憂愁,變得傲慢無禮——我對您的性彆,您的身份,包括柯林斯先生的長相,有著無比愚蠢的庸常判斷。”
那是報紙上的看法,金斯萊啊金斯萊。
你若追隨報紙,和多數蠢人有什麼區彆呢?
從家裡跑出來,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可不是為了學著用下巴看人。
“我認為您不會擁有常人的邏輯,”他盯著莉莉安,說完,又轉向羅蘭:“我認為您大概是個軟杆子,並不聰明,隻油腔滑調,身嬌體弱,靠著諂媚維生。”
他說。
“要我相信您和您的朋友比常人更有智慧,不如要我相信章魚在草坪上漫步。”
金斯萊麵無表情,腔調卻坦誠極了:“我曾這樣想,可您和您的朋友給我展現了什麼是真正的智慧和經驗——所以,先生,小姐,我要鄭重道歉。”
“為我的無知和傲慢。”
蘿絲眨眨眼,有點受不了這男人沒有表情的‘鄭重其事’,揪了揪羅蘭:“我現在不怎麼討厭他了。”
羅蘭無奈:“你可以大大方方的說,蘿絲,他就在你對麵。”
姑娘羞惱地踩了他一腳。
“這很正常,金斯萊先生,我勸您彆放在心上。言語傷人是最愚蠢的做法,不僅平添了敵人,同時,還傷不到他分毫。”羅蘭笑了笑,從桌旁拉過一個皮盒,掀開。
“抽一支嗎?”
他邀請道。
“…我父親經常抽,我算不上經驗豐富。”金斯萊猶豫片刻,還是拿起一支,“您剛才說,言語傷人最愚蠢,恐怕許多人都不會認同。”
“當然,這隻是我個人的看法。”羅蘭不管他,讓他自己剪開,點火。
“那麼您是‘沉默派’?”
“我是行動派,金斯萊先生。”羅蘭向蘿絲那側偏了偏頭:“我們都是。”
金斯萊。
「這人的業務能力不提,人倒算不壞。」
有偏見,但知曉錯誤後,敢於坦然麵對。
這已經遠超他見過的太多人了。
太多人,即便他那玩意放進馬屁股裡時被整個倫敦城的人發現,他都要高聲呐喊:“老天!是我腳滑了!”
——即便整個倫敦的人,以及那匹馬,都清楚他不是。
所以,金斯萊先生還挺有趣的。
板著臉的男人,年齡似乎不算大,就是長得…有些老成?
“您要去哪?”
“蘭開夏郡。”金斯萊學著羅蘭的模樣,吸了口,在嘴巴裡漱幾次,一段一段吐出來,“蘭開夏郡,因斯鎮,您知道嗎?”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