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羅家明的妻子林雪紅介紹,羅先生與葉子農是“萍水之交”,這“萍水之交”算什麼關係?就應當對羅家明的死負點責任嗎?所以大家是有疑問的。林雪紅說,家明在bj開公司,有一天來了個陌生人,說有個項目希望家明能給他5萬元投資用一年,然後返還家明50萬。然後拿出500塊錢來放在桌子上,買家明5分鐘時間,家明說騙子我見多了,我就給你5分鐘,看你能玩出什麼新花樣,等那人說完,家明還真拿出2000塊錢給他,說溫州人都是賺彆人的錢,你要能從溫州賺來溫州人的錢,我就給你投資,你要是騙子,這點小錢就算對你的賞識。
過了半個月這人又來了,他拿著那錢真去溫州做了筆生意,賺了8000塊錢回來,所有過程都有據可查,那不是作假能作出來的細節,家明是說話算數的,二話沒說甩給他5萬錢。
梁士喬笑了笑說:“bj有句土話,形容不靠譜的人叫二,這倆人在一般人看來也夠二的,恐怕當故事說也沒人相信。”
林雪紅接著說:“想不到一年後這個人還真就提著皮箱上門來了,箱子裡打開整整50萬,家明問他掙了多少,他說掙了200多萬。當時家明正籌備去美國發展,就說你彆乾了,跟我去紐約吧,那兒有大舞台。那人說已經不乾了,已經掙夠了出國的錢,他要去柏林,倆人一塊吃了個飯,推心置腹地談了一場,家明才知道那個人去柏林是研究馬克思主義的,臨彆,家明說什麼都不要那50萬,你要真想謝我,就給我一句比50萬還值錢的話吧,那人想了想,說那我就送你四個字,見路不走。”
然後,就沒了然後,就沒了下文。
這也是羅家明與葉子農唯一的一點交集,家明沒要那50萬塊錢,要了一句話“見路不走”。
這也正是羅妻找葉子農興師問罪的緣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