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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三十六章 敗軍之將(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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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紅葉丘的落葉闊葉林與混交林相比,丁香走廊常見的卻是常綠闊葉林。

當軍隊行進在鄉間的土路上,目之所及,都是渾圓的樹冠,暗綠卻又微微反光。

在丘陵與河道旁,總能看見合抱粗的大榕樹、金合歡樹以及果楠樹。

帝國曆1454年9月18日的下午,木底涼鞋踩著被馬蹄與腳步踏實的地麵,卻總是濺起一圈灰塵。

兩萬名法蘭風暴岬軍團士兵,其中還包括三千王憲騎兵,兵分三路向著蜻蜓港進發。

九月天氣還是有點熱,普通士兵們大多隻是皮甲,隻有軍士以及軍官們才會穿戴胸甲。

像裙甲、臂甲、頭盔等,倒不是無法承擔。

他們人人都有至少兩段的呼吸法,多穿幾件甲胄不是難事,隻是穿上後實在太熱了。

喀齊伯爵騎在馬背上,站在路旁的一道土丘上,眉毛不知因陽光還是因混亂的隊列而皺起。

自從上次兵敗黑蛇灣被俘後,儘管戰敗,但他還是成了該地區與對聖聯作戰的專家。

彆人彆說戰敗的經曆,就連在附近打仗的經曆都沒有,更彆提直麵聖聯了。

秋季濕潤的風帶著夏季的餘熱,將士兵寬邊帽上的藍色羽飾吹的左右搖擺。

他們大多一身亞麻襯衫,外套一件薄呢絨印著白色鳶尾花的藍底罩袍。

手捧矛杆底部,靠在肩膀上,每一次踏步而下,都能看到矛尖在震動。

與聖聯軍隊交戰後,蒂埃裡等人帶著一手軍事經驗返回了法蘭王國。

宰相洛倫佐倒是頗知批判性吸收的道理,取其精華去其糟粕,而且是一點點改革。

首先改的就是軍服,十二萬常備軍按照地區自己定製統一的軍服,提升榮譽感。

其次就是安排常駐的隨軍牧師長,既可以監視將領防止獨走,還可以提升士兵的士氣。

最後,就是從黑蛇灣,從法蘭內部各地,從西蘭群島乃至王庭引入了大量的煉金術士以及巫師。

這個“引進”其實是一件很值得深思的事情,畢竟各家貴族暗蓄煉金術士的事並不少見。

至於他們的身份,則是被洛倫佐大筆一揮寫成了“符文工匠”。

喀齊伯爵望向軍隊中最不同的一批人,在一萬五千人的步兵中,共有十二個二百五十人的發條銃連。

他們每人都攜帶有一支發條銃,同樣跟隨著步兵的步伐而前進。

本來這發條銃對法力要求很高,不過隨著赤陶電金發條盒的誕生,減少了大量法力逸散,讓普通煉金術士都能夠使用了。

這種技術其實是很難瞞住的,法蘭王國更不是萊亞那種水平。

在高額懸賞下,短短一年半,法蘭的宮廷符文工匠們就破解了電金的秘密,甚至還略有改進。

不過帶來的代價就是,這種發條銃破甲能力略遜於坎尼狄四型,造價更是坎尼狄四型的兩倍。

對於財大氣粗的法蘭人來說,這個不是問題,反正他們的煉金術士也少。

外加他們還進口了不少霍恩的發條銃以及聖聯退役的發條銃手,才補齊了法蘭自己的發條銃部隊。

幾番折騰下來,每名法蘭銃手的居然也能來個四五次齊射。

不過由於數量太少,並沒有按照聖聯的近乎一比一的銃槍配比,而是學習的墨莉雅提式的大方陣。

換句話說,就是霍恩橫陣的發條銃手是衝擊戰術單位,而法蘭的發條銃手則是投射戰術單位。

儘管不如前者的火力強,但好過沒有還手之力。

“……所以我們的發條銃手隻是為了反製,而不是為了進攻。”

喀齊伯爵側過身,望著眼前年輕的軍團指揮官,來自風暴岬禿鷲家族的蒙泰爾。

他大概三十歲,唇上留著兩道黑而粗的胡子,兩道眉毛如同雜草般炸開混亂。

在眉毛下,被小麥色包裹,海風吹的粗糙的臉上,卻是兩條極細的雙眼。

不知道是因為海風太烈還是太陽太曬,它們總是毒蛇般眯著。

聽到喀齊伯爵的話,蒙泰爾鄭重地點點頭:“我知道了,那我們的進攻手段是什麼?”

“還是騎兵,王憲騎兵。”喀齊伯爵見蒙泰爾看向那些王憲騎兵,伸手拉了拉他的胳膊,“聽仔細。”

蒙泰爾鼻子的肌肉抽動了一下:“您說。”

“聖聯發條銃手風力強勁,但有一個大問題就是比較呆板。

他們的隊形固定,發射時必須站立在原地,而且行進並不靈活,相對騎兵來說。

在騎兵進入射界,他們第一次射擊往往很難造成擊潰成規模的騎兵。

而要第二次第三次射擊,隨著距離的靠近,準度與傷害上升,才會擊潰我們的騎兵。

現在你知道我為什麼在戰前,要大量收集強弓與特製破甲粗箭了嗎?

王憲騎兵衝鋒,第一輪齊射伏在馬背躲避,第二輪時使用強弓射穿擊潰發條銃手前排陣列。

等到他們從混亂中恢複,再發射第三輪時,我們已經衝殺進去了。”

“讚比圖斯,你記了嗎?”蒙泰爾對身後的男仆問道。

讚比圖斯諂媚地朝著喀齊笑道:“都記了,這麼重要的東西怎麼敢不記呢?”

儘管蒙泰爾才是這支軍團的軍團長,而喀齊伯爵隻是顧問。

可從戰場經驗與閱曆來說,人們對指揮與命令的信任度,兩人還是五五開的。

蒙泰爾對於這一仗的確沒什麼頭緒,仍舊需要喀齊伯爵的指導。

“這是野戰的部分。”喀齊伯爵望著認真聽講的蒙泰爾,心情很好,“至於前期作戰上,你記住,一定要等人齊。”

“等人齊?”

“對,前期要守堅堡打呆仗,寧願多耗糧草,也要把人堆在一起。

確定他們主力的確到了,然後直接正麵對決,千萬不要玩花招。”

“為什麼?”

喀齊伯爵望向天空,忽然有些感慨和蕭索:“聖聯軍隊強於行軍,最擅長各個擊破。

如果你紮營太遠,或貿然進攻。

他們很有可能用一小支軍隊糾纏住你的主力,然後集結主力去蠶食你的其他軍隊。

等剪除完羽翼後,他們就能以絕對優勢來擊敗你。

我研究了四年的千河穀戰爭史,這是聖聯慣用的戰法。

反倒是直來直去,不講什麼章法地直接進入決戰戰場,會讓他們手忙腳亂,造成重大傷亡,乃至後撤整軍。”

“原來如此。”蒙泰爾附和地輕輕鼓掌,“真是讀一萬本書,不如走一萬裡路,受教了喀齊伯爵。”

“哈哈哈哈。”聽到蒙泰爾的話,喀齊伯爵忍不住大笑起來,“走一萬裡路,還不如與名將同路呢,對不對?”

“是是是,哈哈哈。”蒙泰爾趕緊跟著笑了起來。

“好,我去檢查紮營地,您來帶隊,就先走了。”

“我送您。”

“主將不得離開隊伍太久,我自己走就是,不送!”

目送喀齊伯爵離開,蒙泰爾望著王憲騎兵們背後的長弓發愣。

旁邊的男仆讚比圖斯卻是湊來:“閣下,這喀齊伯爵也忒膽小了吧?”

蒙泰爾不說話,仿佛還在愣神。

男仆更湊近了一些:“洛倫佐宰相都和您說了,王國密探查到黑蛇灣的聖聯騎兵都是騎驢子和駑馬的。

喀齊伯爵認為該守堅堡,打呆仗,可聖聯兵力本就不多,這不是給他們集結的時間嗎?”

“你在質疑什麼?”蒙泰爾側身,因為經常在海上見陽光而細長的眼縫中,露出一抹精光。

“閣下,這喀齊伯爵是敗給了聖聯,才會如此謹慎。

就算要守堅堡再反擊,也該先試探,喀齊伯爵老了,他隻求一個及格。

可您日子還長,不僅前途遠大,而且人們對您犯錯的容忍度也足夠高。

我認為,相比於守堅堡,還是冒險一點,嘗試進攻先咬聖聯一口,更加痛快……”

“我不允許你不尊重一位伯爵!”蒙泰爾直接低吼出聲,打斷了男仆的話。

“是,是!”嚇的讚比圖斯一激靈,飛速站回原位,可不敢再說了。

站在山丘上,蒙泰爾原先謙遜的眉毛慢慢緊皺起來:“敗軍之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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