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十四歲的李儘藍。
三輛窗戶封紙的捷達。
一個月三十天。
三十三個孩子。
李儘藍被帶到公安局做筆錄,李平璽要和他分開,感到焦躁不安。問的第一句話竟然是:“哥,我和他們實話實說嗎?”
警察感到好笑:“你不和我們實話實說,你還想和誰實話實說?”
“黑麥鎮的派出所民警也是這麼說的。”李儘藍說,“結果呢?”
“你放心,既然你到了我們這裡,我們就有辦法報到上麵去,說吧。”
李儘藍和李平璽一五一十地說。從北京一路南下,到河北,過境山東進河南,拐過安徽入湖北。“本來要走陝西進四川,他們說不好走,而且最後要到廣東去,我們就走了湖北。”
李儘藍講得很有條理,從行車路線到拐賣手法。
做筆錄的年輕人在聽到他反拐人販子到礦山做黑工的時候,已經是倒吸一口涼氣。
“我知道做這個事違法,但是我也沒有選擇。要麼拐,要麼死。”
“為了將功抵過,我願意提供這三十三個孩子的具體信息。”
李儘藍接過一張紙就開始寫,從剛上車時遇到的,到最後被捕時車上還沒賣完的。耗時一個多小時,在警方第三次確認有無遺漏時,李儘藍終於不耐煩了:“我說沒有,就是沒有。”
李平璽比李儘藍早結束筆錄,眼巴巴等到他出來,“哥,我們現在怎麼辦?”
李儘藍揉了揉眉心,“這事就算告一段落了,民警待會兒把我們送回家。”
“……家?”李平璽說,“北京嗎?是那個孤兒院吧?我不想去,哥。”
“我也不想去。”李儘藍搭著他的肩私語,“所以,我沒有和他們說。”
“沒有和他們說什麼?”
“說我們是沒人要的。”
“哥,我沒聽懂。”李平璽困惑道,“那你怎麼說?我們就是沒人要啊。”
“我們在戶口本上還有個姐姐。”李儘藍說,“謝欺花,不就住在漢城嗎?”
“啊!所以你才決定在湖北……可是,謝欺花會好心收留我們嗎?”
李儘藍正要開口,談話被打斷。
民警從審訊室出來,對李儘藍說了個地址:“我們查到你姐姐的住所。”
李儘藍頷首,民警又提出開車送他們回去,李儘藍卻一口回絕。見兩孩子始終不放下警惕,他隻好說:“口供已經錄完了,拘留是不用的,但後續還要聯係你們的監護人。”
出了警局大院,李平璽才問:“為什麼不讓警察叔叔送我們啊?”
李儘藍答非所問:“我剛才撒謊了,說謝欺花是我們的監護人。”
李平璽不懂這些,當然不懂,一個十歲的孩子又懂什麼。李儘藍儘可能簡單地解釋:“但她其實不是我們的監護人。隻有滿十八歲,並且有負擔能力的親屬,才必須承擔這個義務。”
“你的意思是,謝欺花肯定會說她沒有負擔能力,管不了我們?”李平璽想了想,“或許我們可以不依靠她,我可以出去打工,可以彈琴……”
太天真了。李儘藍隻有在這種危難關頭,才發現弟弟有不同於他的愚蠢。
“你見過哪個機構收童工?我們一年齡不夠,二學曆不夠,能去哪兒討生活?難道再被遣回北京當孤兒嗎?”
“還是你覺得人家會花錢讓一個十歲的小孩彈琴?你隻能去打黑工,你能確保自己不被騙嗎?一路走過來,我們不都是靠騙彆人才活下來的?再說那些無良老板會怎麼對你?你知不知道每年多少童工被剝削、被虐待?”
李平璽被嚇得淚眼汪汪。
李儘藍抑製住自己的情緒,正色道:“平璽,我們需要一個監護人,需要有一個人能撫養我們。”
“對不起,哥哥,是我太笨了,我太沒用,想不出辦法,隻會拖後腿。”
“你隻是生病了,一直沒好。”這段時間,李平璽確實反反複複地低燒。
“先休息會兒吧。”
李儘藍把他扶到一旁的自助便利店裡。兩人買了一袋麵包和一瓶水,吃完就開始問路。
臨近傍晚,他們終於找到了謝欺花的住址,老小區老房子,一切都是灰塵彌漫的氣味。
“哥哥,你說,謝欺花會答應當我們的監護人嗎?”
很難,李儘藍想,但他必須得這麼做:“她會的。”
李平璽靠著哥哥睡了過去。
時間回到現在,李儘藍解釋完前因後果,謝欺花就爆發出一聲冷笑。
“憑什麼?”她扶著額頭,“我憑什麼養你們?真是長得醜想的美。”
平心而論,李平璽和李儘藍都不醜,放在孩子裡也是出挑的。李平璽像李母,遺傳了她的一雙寬鹿眼,純良清秀。李儘藍更像李父,眼窩深邃,眼尾上斜,標準的丹鳳眼,眼球漆黑如一顆磁石。但他們的漂亮與否,和謝欺花養不養他們有半毛錢的關係。
“你隻用養我們到十八歲。”李儘藍改口,“養我到十八歲就可以,我成年了就可以出去掙錢。”
“十八歲?我養你到一百零八歲好不好?真是癡心妄想,你做你的春秋大夢去吧!”謝欺花懶得和他廢話,掏鑰匙開家門,“趕緊滾啊,明早要是發現你們還在,我就直接報警了。”
李儘藍又說:“到時就有親戚來找我們了,肯定會給你撫養費的。”
聽到和錢有關的字眼,謝欺花才願意駐足:“撫養費?給多少?”
“……你需要多少?這些都可以等我們進門了,再慢慢談。”
“我讓你進個屁。”謝欺花逗他呢,“我信你的撫養費啊?”
李儘藍剛放下的心又懸起來。
“你覺得我信你有那麼個神通廣大的親戚,還是信我是秦始皇?”謝欺花邊開門邊說,“彆他媽傻了,要是有親戚來早來了,你們都找到我這兒,就說明根本沒人接這個爛攤子。”
這些都在李儘藍的意料之中,謝欺花當然不是好人,或者說即使天大的好人,告訴他要無端負擔起兩個孩子,也會有片刻遲疑。李儘藍沒對她抱有期望,除了孤注一擲,已彆無他法。
“……謝欺花!”少年的臉重新陷入灰暗,“你不想養我們,起碼要把我們家的錢還回來。”
謝欺花將要關門的動作一頓。
“你什麼意思?來找我討債?”
“出事那天,你拿走了我們家的財物,這個算盜竊。你典了多少錢?必須如數還給我們,不然……就去法院告你。你說你又有錢買車,又有典當得來的錢,說沒有撫養能力誰信?”
“誒,你有點兒法律常識哦。”謝欺花表以賞識,當然,也僅限如此了。
“李儘藍你聽著,我不管你在外麵騙了幾個傻貨,但是你大姐永遠是你大姐。你要去法院告我,不如先去告那些非親非故的傭人,他們才偷了更多東西。你怎麼有底氣拿這個要挾我?太天真了李儘藍,我不會給你錢。”
她戳他的胸口:“我一分錢、一毛錢也不會給你和你弟!趕緊滾吧!”
李儘藍愣在原地。
至此,臉上血色全無。
唯一的籌碼,也被狠狠踐踏在地。
李儘藍要過了很久很久才能意識到,即使他在外麵如何落魄或風光,隻要到了謝欺花麵前,他永遠是,也隻能是那個站在聲控燈下無助的少年。
門被狠狠地關上。
唯一的光被剝奪。
隻留李儘藍沉重的喘息。
和沒有任何希望的明天。
李儘藍背著弟弟回到大街上。
李平璽的病似乎越來越嚴重了。
“哥……”他輕聲呢喃,“我有點困……抱歉…是沒有談好嗎……謝欺花她還是不願意收養我們嗎……”
“沒關係。”李儘藍依舊表現出鎮定,即便已經到窮途末路,“總有彆的辦法,我們肯定不會回到那裡。”
“哥……我是不是有點沒用啊?”他說,“實在不行,你把我丟下吧,我從小到大就是這樣,身體不好,也總是給你添麻煩,在家裡就是這樣的,在外麵也幫不上你的忙。你那麼聰明,又有辦法,總有地方可以去。”
“在胡說什麼?”李儘藍把他放在公園長椅上。“你是不是又發燒了?”
摸李平璽的額頭,好燙。
“我去警局吧。”李平璽說,“警察肯定會送我去醫院的,治好後我就回去,回北京去。”
“再回去當孤兒?”李儘藍蹙了眉,“平璽,不會的,肯定有辦法,你先休息一會兒吧。”
“休息多少個一會兒也不行啦……”李平璽露出一個虛弱的笑容,“以前在家裡,就是用藥吊著的,他們在背後都這麼說我……哥,我不想拖累你,求你把我扔在警局門口吧。”
李儘藍不願意那樣做。
他帶弟弟去診所輸液。
李平璽輸液之後會好受一些,開藥吃沒什麼用,而且那種小診所,其實也就是應付些小病。李平璽身體不好又不是一天兩天的事,在京城找無數名家都看不出來,沒道理現在能治好。
直到李儘藍不得不承認,身上最後的錢也花光了。
他們在台階上吃最後一塊麵包,喝光最後一口水。
李儘藍要去打黑工,李平璽這才想起:“我鞋裡不還有你藏的錢嗎?”
李平璽說著就俯身去脫鞋,李儘藍以複雜的神色望著他。直到李平璽脫下鞋,對鞋底的白紙露出錯愕的神色。
“……早就沒有了。”李儘藍閉眼,“那是騙你的。”
希望。未來。不過鞋底的白紙。
給人無端的期盼,給人堅持的理由。
最後卻隻給人現實的空白。
李儘藍終於掩麵哭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