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種“自己人與他者”的二元表皮下,實則是一個文明體係內部漸漸達成了共識。
換句話說,天主教歐洲,作為一個文明,其已經不再是鬆散的個體了,而是基於一些共通特質,完成了彼此間的認可與聯結。
並且與其他文明存在明顯的分界線。
拿第一次十字軍東征舉例。
這在人類曆史上是絕無僅有的。
分數十幾個國家的大批量士兵與平民,在既沒有國王許可又沒有貴族組織的情況下,僅僅因為信仰上的相同,便將彼此視為戰友,彙合到一起,向東發起近乎自殺的遠征。
事實上,第一次十字軍東征中的農民十字軍與貴族十字軍,都確實是等於自殺。
後續的公爵十字軍,才一路取得艱苦的勝利,攻克聖地,建立起四個十字軍國家。
至於穆斯林世界,雖然確實是存在吉哈德的情況,但穆斯林世界的吉哈德,若體現在軍事上,往往也是需要依賴於統治者來組織與發動。
倒不如說穆斯林的吉哈德聖戰,實質上是統治者為了增添自己戰爭合法性的宣稱。
天主教歐洲的這個情況,在後世則表現的愈發強烈,以至於到了最後,甚至能達成“列強一致”的原則,共同瓜分歐洲之外的世界。
當那個時代到來的時候,可以說這麼一句話:世界是我的,也可能是你的,但總歸是屬於西歐的。
就連莫斯科公國、沙皇俄國、俄羅斯帝國……他們幾百年持之以恒想要融入西歐,都無法成功。
便可見這個“自己人與他者”的二元對立,是多麼的根深蒂固。
對於天主教歐洲之外的世界,不論是東帝國也好、又或者阿尤布王朝。
他們實則是要以一國之力,來對抗整個文明。
或許阿尤布王朝與馬穆魯克,在曆史上成功的將十字軍驅逐出了黎凡特地區。
但將時間拉長,那也隻是東西對抗中的一個片段。
在數百年後,殖民者們都將重回十字軍故地。
現如今,許多人都沒有意識到這個事。
即便現如今天主教歐洲自己,也不是很清晰、很明確。
但蓋裡斯清楚,他知道這是怎麼一回事。
蓋裡斯敢說自己還活著的時候,耶路撒冷不會遭遇軍事上的失敗,但自己走後怎麼辦?
不論耶路撒冷王國,再怎麼於軍事上戰無不勝攻無不克,可終有一日,會迎來自己的衰落。
到那個時候,便如奧斯曼帝國一般,耶路撒冷王國說不準也要迎來自己的日暮西山。
由此可見,在國與國對抗的表皮內裡,實則包含著“自己人與他者”的對抗,也就是文明與文明之間的對抗。
在文明內,或許有一家一姓之更替,但不至於亡國滅種,但落實在“自己人與他者”這個話題上的時候。
不論是這個時代的天主教歐洲,又或者後世的西歐,他們在開除人籍的時候,是一點不帶心慈手軟的。
三十年戰爭期間,僅是幾千人的城市被屠,都能震驚歐洲。
但西班牙人在美洲的暴行,卻幾乎無人在意。
世界不是簡單的黑與白,也可以說,雙標本就是人類的特性。
這種情況下,不要指望歐洲的普通平民,僅是因為蓋裡斯神學的某些主張,便輕易倒戈。
階級矛盾雖然重要,但並非是時刻都被激化,除去階級矛盾外,又有許多矛盾塑造著人與人的關係。
可以說是複數社會實體帶來的複雜認同,構建出真實的人類社會。
一個人,他可以是蘇格蘭人,但支持不列顛尼亞帝國,信仰天主教的同時,認同左翼思想,在堅決反對lgbt的同時,並不妨礙他有個男同朋友。
由此,在麵對不同的問題時,他會做出自相矛盾的各種雙標答複。
蓋裡斯需要未雨綢繆,他所要對抗的敵人,早已超乎這個時代人的認知。
在蓋裡斯下的這盤棋中,天主教歐洲被視為了潛在對手,那麼與天主教歐洲存在敵我矛盾的東正教世界,便成了潛在盟友。
當然,許多東正教教會都早已腐朽,也因此,對這些教會革故鼎新,取其精華去其糟粕,正是蓋裡斯所要做的。
對那些咬在人民脖頸上貪婪吸血,卻毫無作為的普羅尼亞貴族清洗,也是蓋裡斯所要做的、
“特拉比鬆獨立後,原先卡爾迪亞軍區的所有修道院,都需要進行鑒彆,如果存在違背十誡的情況,需要堅決處理,至於原先的貴族群體,也要如此對待。”
“這麼做的好處之一便在於,我們可以得到大量的土地,你如果想要將自己身後的格魯吉亞軍隊,真正轉變為自己可以信賴的人,至少也要替他們安排好在這片國土上生存的土地。”
天朝有天朝的約法三章,基督教世界也有自己的基本共識。
若要鑒彆一個神職人員是否虔誠,那麼以十誡為標準,便誰也挑不出毛病。
前麵的幾條不好說,但後麵的幾條都講的十分直白。
第六條不可殺人;第七條不可奸淫;第八條不可偷盜;第九條不可作假證;第十條不可貪心。
對於腐朽的修道院,又或者那些普羅尼亞貴族們而言,這些誡命,他們可是全都占了。
以此為理由,去沒收貴族與修道院的土地,也能讓普通的農奴或農民們理解。
從而將特拉比鬆的貴族教士群體,同底層人民進行切割,避免大麵積的動亂。
在這之後,土地再如何具體分割,就看戰爭結束後,雙方各自出力多少了。
聽完蓋裡斯完整的敘述。
阿萊克修斯覺得自己有些頭昏腦漲,那些文明與文明的對抗、什麼“自己人與他者”實在是太過跳脫。
但好在蓋裡斯後續談到實際利益分配的時候,他聽明白了。
不僅是他,就連阿萊克修斯身旁的衛兵們在聽明白後,也流露出了笑容。
在他們看來,這擺明了就是要找對理由,把原先貴族和修道院的地搶下來,再各自瓜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