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事有利就有弊,凡事有得必有失。
駱民偉其實早有預料,他從驥二郎這裡得到的所有饋贈,都早已在被驥二郎標注好了價格。
但他一直以為,這些都是他死後要償還的。哪怕不可能還得起,他也要拚命還!
他確實再一次堅定了‘這個世界沒有鬼’的信念,但這種堅定和堅信,都在於他活著的時候。
真要是到了死的那一天,或者是快死的時候,他相信全世界的所有人都渴望這是一個有鬼的世界。
“您這邊沒有什麼辦法嗎?”
駱民偉沒有直接拒絕,但語氣已經為難了起來。
“恩……之前您這邊的那邊,能幫忙的很少。現在應該已經有好些個了,以後還會有更多。所以,能不能從那邊入手?”
那邊?
李胥麗愣了一下,才反應過來這是不願意相信世上有鬼的駱民偉,對驥二郎的神奇之處采用的全新稱謂。
從常用語的角度來看,說是‘那邊’沒什麼問題——她在彆人哭喪的時候,聽到有人說什麼去了那邊要怎麼怎麼樣的。
“我去過那個小區了,但沒有那邊的證人。”
驥二郎對左繼龍的事情很上心,因為左繼龍太聽他的話了——雖然可能有腦子不太好的原因。但將心比心,他怎麼可能不為之努力呢?
那邊的證人……這又是一個新稱謂啊。
李胥麗覺得,她以後還會聽見很多原有的,但意義卻是全新的詞組。
“怪不得啊。”駱民偉歎了一口氣。
他剛才就已經猜到了,驥二郎的破案方式對於這個案件無效,所以才選擇求助於他們。
而且這個求助時間很巧妙,換成是剛開始的時候,哪怕是剛破獲命案現案的時候,駱民偉都會毫不猶豫的拒絕。
隻能說,他人的重視是相對的,是要靠自己爭取的。
驥二郎無疑是值得他和市局看重的專家,但就算是看重驥二郎,讓經費燃燒起來也很有難度。
“其實……”李胥麗又一次沒忍住開口道:“驥醫生給白蓮縣省下來的經費,用在左繼龍的案子上就是綽綽有餘的。”
駱民偉瞥了她一眼,沉默思索了起來。
給老板省了錢,不代表老板就會給你發獎金,老板甚至有可能會罰款——之前怎麼沒幫我省錢啊。
當然,駱民偉他們這個係統,肯定不是老板和員工之間的關係,紀律部隊的形容已經足以說明了。
但正是因為如此,才沒法獨斷專行,至少駱民偉不行。
做指紋比對肯定比做DA花錢少,而且速度上更快。但想要做得好,那就需要當麵采集指紋,這就涉及到了人力資源的投入。
警察都去搜集指紋了,有人報警怎麼辦?有突發案件怎麼辦?積案還要不要偵破了?
指望社區、小區自行采集,真要是隻有一個小區勉強還行,涉及到了整個小區所有住戶、租戶的關係人,那社區肯定是無能為力的,必須要警察來完成這項工作。
再者說來,並不是所有人都會隻待在一個地方。像是菜刀鬼的案子,他媳婦就跑到了正城。
出差搜集指紋,不僅采集人員會很累,財務人員也會很累,心裡累。
交通費,食宿費……
“看起來,很難辦啊。”驥二郎突然停下了手上的動作,麵無表情的看著駱民偉。
駱民偉心中一驚,耳邊仿佛響起了一聲雷鳴——難辦?那就不要辦了!
“很難辦,確實很難辦。”駱民偉語速飛快的道:“但我保證辦成!”
說著他就拿起了電話,當麵打給了田川新區分局的大隊長。
“喂?吳大。”
“誒,大概是這麼個情況,你們那的無名屍骨,專家看了但沒眼緣,不喜歡。”
“我知道你很急,但你先彆急,因為我比你更急。”
“你們轄區有個命案積案,叫左繼龍的……”
駱民偉大概說明情況,就聽到了吳大不解的聲音。
“那個案子其實不用管了,指紋沒比中的情況下,被害人家屬選擇了起訴整棟樓的所有人。有些想要息事寧人的已經賠了錢,還有些也快到了法院的執行階段。”
高空拋物造成了人員傷亡,或者是其它的經濟損失,受害者一方在查不到真凶的情況下,可以選擇起訴整棟樓的所有住戶、租戶,以及物業管理方。
這是龍國的法律明文規定的:
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類似於交通事故中撞死了人,不管是不是被撞死的一方全責,司機都要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
與其討論是否合理,不如老老實實的買保險,要不就彆買車也彆開車——你不撞彆人,也擋不住彆人撞你。
駱民偉一聽這話,本就有些頭大的他就更頭大了,因為他無可指摘。
從常理來看,從正常的世界觀來看,這種意外事故的被害者已經死了的情況下,如何安撫家屬才是最需要解決的問題。從某種角度來說,也是唯一需要解決的問題。
民不舉,官不究,這句話完全可以用在這裡。
死者沒有伸冤的權力,也沒有拒絕賠償的權力,死了就是死了,不存在了。
但現在不是正常情況,不是正常的世界觀,在有些神奇的驥二郎參與其中之後,情況就變的神奇且複雜起來。
高空拋物致死案的死者左繼龍,選擇了繼續伸冤!
聽聽這句話,多麼神奇啊。
駱民偉想到了這句話,滿心都是無奈。
他都不需要問驥二郎左繼龍在其家屬接受了部分賠償之後,是否已經沒有那麼多伸冤的執念了,更不需要問賠償全部到位之後,是否會放棄伸冤。
因為答案很明顯。
若非如此,驥二郎完全可以給左繼龍的家屬,比整棟樓的住戶租戶能給出來的賠償款更多的錢。
所以,不是錢的問題啊。
真要說起來,如果隻是錢的問題,駱民偉甚至願意找分局和市局申請一筆錢來給左繼龍的家屬,不夠的話那就自掏腰包。
但設身處地的想一想,換成是他自己,他應該也是不甘心的。
“我記得法典裡有一條是,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補償後,被侵權人有權向侵權人追償。”
駱民偉語氣嚴肅的道:“如果我們能查出真相,找到真凶,那就可以應用這一條。我相信,被害人家屬和被害人……都希望真相大白。”
吳大隊長愣了一下,被害人希望真相大白的說法,他隻當是一種常用的形容。
他隻是不明白,駱民偉為什麼這麼堅持。
“駱大,你應該很清楚,這個案子幾乎不可能查清楚的。如果隻是找找住戶、租戶和關係人,再比對指紋就能查出真相,那這案子也不會到這一步。”
命案現案變成積案,肯定不是因為警方不想查。
駱民偉用餘光瞥了一眼驥二郎,注意到對方還是沒有動手,就咬牙道:“我可以協調一下,把我這邊破案省下來的經費,支援給你們一部分。”
吳大隊長又愣了一下。
駱民偉又補充道:“還有市局那邊,我也會想辦法協調一下。”
吳大隊長突然明悟:“你不是有了能更進一步消息,所以想要辦個典型案例?恭喜啊,駱局,還是駱支?”
“……”駱民偉本想解釋,但卻不知道該怎麼解釋,索性硬著頭皮道:“老吳,幫幫我,這對我很重要。”
“恩……”吳大隊長略作沉吟之後道:“我把這個案子給你吧,我聽你安排。”
駱民偉深吸了一口氣。
“好,我來辦這個案子,你現在就去彙報,我也彙報一下。”
兩邊說定之後,駱民偉就看到驥二郎終於開始動作了起來,他鬆了一口氣之後又把心給提了起來。
左繼龍的案子,確實很難辦。一方麵是經費原因,另一方麵是已經到了法院訴訟賠償的階段,很難協調重啟調查。
就在這時,他的手機震動起來,來電人是趙國偉。
“老駱啊,我有個事情要跟你說,你先答應彆怪我。”
“你說。”
“你先答應嘛。”
“快說。”
“正城市局那邊找我要你的微信了。”
鼓起勇氣說出這個消息的趙國偉,把手機從耳邊拿開了一些,以防止駱民偉的聲音傷害了他的耳膜。
但讓他沒想到的是,駱民偉欣喜的聲音從手機裡傳出。
“是要找驥專家幫忙破案嗎?”
誒?
趙國偉也愣了一下,然後明悟——老駱的格局是真的大啊,早晚得升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