骷髏名叫埃爾維斯,據他自己所說是一名吟遊詩人,曾經的夢想是希望自己寫下的詩篇能夠傳遍整個大陸。可惜還不等他實現就死了,再睜開眼睛已經變成了枯木林裡遊蕩的不死生物。
一般的不死生物是沒有生前的記憶的,不過很顯然埃爾維斯是個例外。即使是埃爾維斯自己,似乎也不太明白自己為什麼還保留著以前的記憶。
不過這對埃爾維斯來說並不重要,隻要他清楚擁有記憶可以讓他繼續創作出新的詩歌就行。
不如說變成不死生物後,埃爾維斯反而有漫長的時間去思考自己的作品,他對這樣的現狀很滿意。
雖然埃爾維斯的骷髏外表乍一看會讓不了解情況的人覺得可怕,但其實他的性子卻出乎意料地溫和,很好說話,沒有表現出任何攻擊性。溫柳從對方的口中對枯木林和裡麵遊蕩的不死生物又多了幾分了解。
“噢,黑龍領地,我知道這個地方。”埃爾維斯接過溫柳遞過來的毛巾,因為不死生物不能離開枯木林的範圍,溫柳讓牛頭人在緊靠著森林邊緣的地方又點了一個火堆用來照明。
這會兒溫柳和埃爾維斯正端坐在火堆邊聊天,旁邊的陶罐裡還燒著之前接的雨水,咕嚕嚕地正冒著熱氣。
“沒想到那位黑龍大人竟然會允許人類來做領地的領主。”埃爾維斯一邊感歎,一邊用毛巾擦拭著腦袋上沾染的泥巴。
或許人家黑龍並沒有允許,隻是人類自顧自地把這片領地給占領下來了。溫柳心裡吐槽。
“你對那位黑龍大人了解嗎?現在大陸上還有巨龍嗎?”溫柳好奇地問。畢竟他算是和巨龍締結了伴侶契約,就是不知道那份契約對他有多少限製了。
如果他的龍蛋能夠破殼就好了,有巨龍在,至少溫柳也不用太擔心來自王都的威脅。雖然現在離得遠,但溫柳總覺得王都的便宜大哥在暗搓搓地憋著什麼壞主意,就等著抓他小辮子。
“噢,巨龍,那真是美麗又強大的生物,我的詩歌都沒辦法讚美它們萬分之一的美好。”提起巨龍,埃爾維斯的聲音有幾分激昂。
“不過我已經很久沒有見過巨龍了,你知道的,沒有生物願意靠近枯木林。”說到這裡,埃爾維斯捂著胸膛做了一個心碎的表情,“我們是被世界所遺棄的存在。噢,這句話不錯,或許可以用在我下一篇詩歌裡。”
“被世界遺棄是一件很酷的事情,吟遊詩人總是需要習慣孤獨。”
溫柳聽得一陣頭疼,他總是要在埃爾維斯一堆廢話中提取自己需要的信息。溫柳雖然來到這個世界時間不短了,但接觸的人並不算多,難道所有的吟遊詩人都像埃爾維斯這樣的性格嗎?
溫柳在王都的時候聽說很多貴族都會特意養著吟遊詩人給自己唱讚美的詩歌,不過看到埃爾維斯的情況,溫柳覺得自己對貴族們的這一愛好不敢苟同。
埃爾維斯把自己那張破破爛爛的羊皮紙掏出來,然後又轉身尋找那支已經禿頭的羽毛筆,卻發現怎麼都找不著。
“噢,該死,那是我唯一的羽毛筆,一定是剛才腦袋嚇掉的時候不知道掉到哪裡去了。”埃爾維斯一邊懊惱地拍著自己的額頭骨,一邊在周圍草叢中尋找。
“是什麼樣子的?”溫柳站起來,打算叫上牛頭人一起幫忙。第一次遇到這麼和善的不死生物,溫柳很希望能和對方交上朋友。
不過埃爾維斯顯然是等不及找到他的羽毛筆了,他大概是覺得剛才想到的那句話太重要,迫不及待就要記錄下來。於是乾脆掰了旁邊一塊老樹皮下來,直接用樹皮代筆在羊皮紙上寫起來。
溫柳探頭看了一眼,發現那樹皮的汁液是一種很濃烈的鮮紅色,要不是他親眼看著埃爾維斯從樹上掰下來的,還以為對方是哪裡沾上的血跡。而且不知道是不是溫柳錯覺,他總覺得那塊樹皮上有種奇怪的香味。
“這樹皮”
“這個嗎?”把自己想要記錄的話記錄好後,埃爾維斯終於鬆了一口氣,他見溫柳盯著自己手中的樹皮看,乾脆把樹皮直接遞到溫柳麵前。“這是紅梭樹的樹皮,我每次找不到羽毛筆的時候都喜歡掰一塊下來當筆用,非常方便。”
紅梭樹是枯木林中特有的一種樹木,和這片森林的名字一樣,成年的紅梭樹雖然能長得二十多米高,但就和這片森林的名字一樣,它的外表就像久旱缺水的枯木一般,一年四季都不會長出新芽。
“你要嘗嘗看嗎?”埃爾維斯掰下一點樹皮放進口中,下頜骨哢吧哢吧磕動幾下,樹皮被他嚼碎成細小的碎片,又順著他的骨頭縫隙掉落到地上,隻有沾到樹汁的骨頭被染成了紅色。
“這能吃?”溫柳看著那厚實又醜陋的樹皮,對埃爾維斯的建議有點懷疑。
“我還活著的時候曾經吃過這東西充饑。”埃爾維斯說道:“你知道的,枯木林裡可沒有什麼能吃的東西,就是時間過去太久了,我有點不太記得它的味道了。”
埃爾維斯看著掉到地上的樹皮碎屑,一臉遺憾。
溫柳摩擦了幾下手中的樹皮,樹皮滲出的汁液有點黏膩,倒是顏色看起來很純正,即使就著橘黃色的火光,看上去也是一種很漂亮的大紅色。溫柳腦海中有個念頭一閃而過,看著手中的樹皮若有所思。
最終溫柳還是沒有親自去嘗試這紅梭樹的樹皮是什麼味道,不過在埃爾維斯的幫助下,溫柳帶著幾個護衛扒了不少樹皮存放到馬車裡,雖然暫時還不知道這些樹皮有什麼其他的用處,但是光是能吃這一點,對於缺衣少糧的黑龍城堡來說已經很珍貴了。
大概是第一次遇到會說話的骷髏架子,溫柳顯得有點激動,拉著埃爾維斯一聊就聊了大半晚上,最後累得什麼時候睡過去的都不知道。
第二天的天氣還是有點暗沉,溫柳擔心下午還會下雨,所以並沒有急著出發。
這處營地好歹還有可以擋雨的草棚子,當然,也有一點是不舍得剛認識的骷髏朋友。
溫柳是被一陣歌聲吵醒的,那聲音帶著幾分空靈的感覺,如果不細品裡麵所唱的內容,調子倒是非常優美動聽,很適合作為荒野上的配樂。
溫柳睜開眼睛,正好看到一個白得發光的骷髏架子站在草地上深情歌唱,有不知道哪裡來的麻雀被歌聲吸引,落到了骷髏的腦袋上,埃爾維斯每唱一個字,麻雀便用它小巧可愛的鳥喙輕輕啄一下骷髏的骨頭,仿佛在應和著一樣,場景看起來還有幾分和諧。
一曲終了,溫柳聽出那是埃爾維斯在歌唱他們昨夜的相遇,用大堆華麗的辭藻來讚美他們的友誼,仿佛昨晚之前他們不是從沒交雜過的陌生人,反而是失散多年,感情深厚的摯友。
“日安,親愛的溫柳閣下,今天你們要繼續旅程嗎?”埃爾維斯把腦袋上的麻雀攏在掌心中,麻雀歪了歪脖子,一鳥一骷髏動作一致地看向溫柳。
“日安,埃爾維斯。”溫柳和埃爾維斯打招呼,“今天可能還會下雨,沒辦法出發了。”
“這真是一個讓人難過的消息,這個季節,雨水總是特彆多。”埃爾維斯把麻雀放走,不知道哪裡摸出一片巴掌般大的樹葉,又開始埋頭寫起來,對方好像每時每刻都不忘創作。
“不過我很開心你們沒有馬上離開,你知道的,在枯木林邊緣想要遇到一個能說話的人不容易。噢,當然,我的意思不是希望你們留下來,每個人都有他們的旅途,就連我也一樣,但是我們總能在旅途中相遇。”
“嗯,這證明我們有緣分。”溫柳聽著埃爾維斯又開始長篇大論,敷衍地應和了一句。
因為時間多,溫柳安排護衛們埋灶做飯,昨天他們接了不少雨水,他們可以做一鍋豆芽湯。加點鹽,配著麵包,每人都能美美地分到兩三碗。
老管家給他們準備的豆芽很多,有些豆芽還在生長,足夠他們吃到安克小鎮了。
吃過算是午餐的早飯,趁著天色還早,溫柳看著光線明顯要比外麵還陰暗幾分的枯木林,躍躍欲試地想要去探索一番。
“我建議你不要進去,我親愛的朋友,枯木林可不是活人應該踏足的地方。”埃爾維斯勸說道。
“裡麵會有危險嗎?”
光從外表看,枯木林裡除了那些高大的枯木樹之外,整個看起來都光禿禿的,沒有一絲綠意。入目所及除了埃爾維斯之外,看不到一個活動的生物,就連之前落在埃爾維斯腦袋上啄骨頭的麻雀,在飛到一定距離的時候都像碰到什麼透明的屏障般,炸起一身羽毛,驚叫著遠離開去。
“你知道枯木林裡為什麼隻有不死生物嗎?”埃爾維斯歪著腦袋問溫柳。
溫柳搖搖頭。
埃爾維斯壓低聲音,仿佛像是害怕被誰聽見一般,“因為這是被詛咒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