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高粱飴(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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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糖?用高粱?”胡秋燕按捺不住好奇心。

杜家村的人們日常能接觸到的糖分為三類,一種是打南邊運來的蔗糖,一斤就值一百二十文,村裡人隻有過年的時候買一二兩嘗嘗鮮。

一種是小孩們喜歡的麥芽糖,鎮上就有賣的,做麥芽糖費糧食,三文錢才能買小小一棍,都夠買一顆雞蛋了。

還有一種最常見的,是在田間地頭順手種的紅甜菜根,雖然甜度不如前兩種糖,吃起來還費勁,但勝在便宜量大,種上四五壟收到陰涼處存著就夠吃一年的。

用高粱做糖,胡秋燕聞所未聞——東北農村最不缺的就是高粱,如果真的能做,會做的人早就發大財了。

“除了高粱,還得用玉米和甜菜根,等我做好請秋燕嬸子嘗。”

“那我可就等著了。”胡秋燕不怎麼信,也不打擊秋華年。

她覺得秋華年是被趙氏和福寶氣到了,才非要在糖上較勁,折騰幾天做不出來就放棄了,反正高粱不值錢,做壞了也能當糧食吃,不會浪費。

秋華年拿起兩個雞蛋塞給胡秋燕,“嬸子費心了,這兩個雞蛋拿回去給孩子們吃。”

秋華年當時怕寶泉家的口頭答應後不給東西,所以當麵請族長派人跟著去取,讓人幫忙跑一趟,總得給些好處。

胡秋燕推辭了幾下後把雞蛋裝進籃子裡,臉上笑容更盛,華哥兒長得好看,事兒也辦得漂亮,難怪李嫂子在世時那麼疼他。

“華哥兒,嬸子和你打聽個事,你男人什麼時候回來啊?”

“……”

秋華年當麵聽見“你男人”三個字,差點被嗆到,緩了好一會兒。

雖然他確實喜歡男人,但也不是什麼男人都行。

上輩子他年輕有為還長得帥性格好,追他的男人能圍一個圈,其中不乏條件不錯的,他卻一個也沒看上,一門心思全放在工作和拍視頻上。

這輩子開局就被發了一個“丈夫”,秋華年不反感這件事本身,但也不會隨便接受。

他將對方看做和九九、春生一樣的從原主那裡接過的責任,打算以後想辦法“賠”對方一個合適的老婆,至於他,當成兄弟相處就行。

如果杜家大郎無法溝通、非要強求,他也有辦法脫身。

“據說從京城到這邊的官道有一段壞了,耽擱了一陣子,大概還有半個月吧。”秋華年回憶著。

兩個多月前,李寡婦病重,終於不再強撐著,托人給在京中的大兒子送信讓他回來,然而急病不等人,信送出去不到十天,李寡婦就離世了。

這個為家庭和兒女操勞了半輩子的女人臨終前把所有事情交代清楚,安詳地閉上了眼睛。

原主悲痛不已,隻能一邊再托人給京中的杜家長子傳口信,一邊操持李寡婦的喪禮。

前幾天,杜家長子的回信終於來了,帶來的卻是他的老師被下了大獄,他被困幾個月,最近才以回鄉祭母為由脫身出京的噩耗。

“快回來了就好,你們家全是年歲不大的人,有個成年男人方便的多,半個月正趕得上今年的春耕。”

考不了科舉,種地總有用吧。

秋華年見胡秋燕麵帶猶豫,像是還有話想說,猜測道,“嬸子找我家大郎有事?”

“我男人”什麼的,打死他也叫不出口!

“那個,你家大郎回來後,總得找個營生做,他打算在村裡開私塾的話,我想請他給我家雲康開蒙。”

秋華年心下了然,時下讀書是相當費錢的事,杜家村的條件算十裡八鄉中不錯的,村裡也沒有私塾,孩童想要開蒙,最近的是鎮上一家老秀才開的私塾。

從杜家村到鎮上坐騾車需要半個時辰,步行一個時辰,對習慣雙腳趕路的村裡人來說不算很遠,但開蒙年齡的孩子還不能一個人去上學,必須得大人接送,農忙時候,哪來這麼多時間。

胡秋燕覺得杜家大郎好歹是當初被大儒看中的神童,在京中遊學多年,就算前程斷了,學識還是擺在那裡的。

如果他以後在村裡開私塾,自家雲康開蒙豈不是又方便又省錢。

杜家大郎要回村之事在村裡傳開後,胡秋燕就有此打算,隻是當時李寡婦的喪事剛辦完,她不好上門打聽,今天終於找到了機會。

如果不是有求於人,她也不會這麼殷勤,連雞都幫忙宰好拔了毛才送過來。

秋華年聽明白了,沒有一口答應,“這事還得等大郎回來後看他的意思,他信裡沒提過開私塾的事,我不敢亂說。”

胡秋燕不解,那些考不上更高功名的秀才們最後不都是在鄉裡開私塾養家糊口的嗎?不靠這個賺錢,書豈不是白讀了。

秋華年信口胡謅了幾句,把胡秋燕的疑惑糊弄過去。

其實他傾向於讓便宜丈夫繼續專心讀書考科舉,和現代的讀書改變命運一樣,古代想實現階級跨越,最好方法同樣是讀書科舉,這也是回報最高、潛力最大的投資。

杜家大郎今年十九歲,曾經有神童之名,在京中跟著大儒遊學多年,怎麼看都是考科舉的優質潛力股。

——如果不是裕朝不允許哥兒考科舉,秋華年都打算自己去考。

不就是學習嗎?上輩子寒窗苦讀十二年考上名校的他難道會虛?

可惜他考不了,隻能曲線救國投資杜家大郎。

不過在此之前,還得弄清楚杜家大郎的人品如何,以及恩師下獄之事對他考科舉的影響到底有多大。

說到這個,秋華年從原主記憶中發現了一些令他不解之處。

“秋燕嬸子,我記得當時大郎的信是直接送到我們家中的,為什麼信裡說的事這麼快全村都知道了?”

胡秋燕眉毛一皺,“我也是聽彆人說的,這事不是你們家傳出去的?”

秋華年搖頭,“誰好端端的把家裡的壞事往外傳?”

胡秋燕意識到不對勁,她如今和秋華年家算是站在同一條戰線上,當即說道,“華哥兒彆急,嬸子回去幫你打聽打聽,看看最早是誰傳的。”

“謝謝嬸子。”

“彆客氣,這不還等著吃你用高粱做的糖嘛。”胡秋燕開了個玩笑,轉身離去。

待她走後,九九和春生都圍過來,眼巴巴地盯著灶台上的那隻雞看。

杜家沒落後,兩個孩子隻有過年才能吃到一口葷腥。

“華哥哥,要拿到鎮上賣錢嗎?”九九小聲問。

“不賣,做了給咱們補身體。”秋華年笑道。

裕朝為了鼓勵百姓們生產發展,休養生息,在禮法上與前朝相比縮短了孝期,一個月出重孝,十二個月結束守孝,因此他們現在是可以吃葷腥的。

九九和春生歡呼一聲,自告奮勇地去拾柴火。

秋華年洗了下手,準備料理這隻新宰的雞。

他本想用這隻雞做個炒菜,但發現它的肉質又老又柴,隻能改做雞湯。

宰了後兩斤多重的雞,先剁成小塊,和雞心雞肝等內臟一起在淡鹽水裡泡半個時辰,再撈出來放進鍋裡煮,不但能給肉增加底味,還可以去腥增鮮。

沒有香料,隻能加一些鹽,從小菜園裡割一小把嫩蔥放進去調味,好在老公雞本身就比現代的速成雞更撐得起雞湯,味道是正的。

趁煮雞湯的功夫,秋華年又撈了一把鹹菜切絲,將大米和高粱參半煮了一鍋米飯,飯香肉香飄出院牆,引得很多路過的村人們轉頭打量。

“華哥兒家今天怎麼做肉吃了?”

“你不知道?福寶下午闖了禍,寶泉家的賠了一隻雞。”

“聽說華哥兒當著族長的麵,拿著這麼長的柴刀,直接往寶泉家的臉上掄!”

“她也是該,這些年橫慣了,栽在一個小哥兒手上……”

農村的牆不隔音,外麵的議論多多少少傳進了在牆邊做飯的秋華年耳中。

他勾唇一笑,大聲朝屋裡招呼道,“九九,春生,快來喝雞湯!這隻雞夠咱們吃三四頓了!”

九九放下手裡的針線,春生也不整理撿來的柴了,兩人小跑到灶台邊上,搶著端飯。

秋華年給每人碗裡盛了半碗飯,加上幾塊肉和一勺湯,餘下的肉和湯分開裝在兩個盆裡,現在氣溫還不高,肉和湯不沾臟東西放在陰涼處能保存幾天。

“好吃嗎?”小桌上秋華年問他們。

九九閉眼小心翼翼地喝了一口湯,大聲說道,“好吃!”

“特彆好吃!”春生跟著喊。

秋華年笑了,這碗雞湯因為缺少調料做的很一般,但對這兩個孩子來說,卻是難得的美味。

屋外天色漸漸黯淡,去外麵勞作的村人們陸續回來,院牆外傳來一陣陣犬吠,還有兒童奔跑嬉鬨的聲音。

秋華年探身點亮桌上的油燈,豆大的燈火刷的一下綻開,給草房鍍上一層溫暖柔軟的黃色,濕潤的泥土氣息從打開的房門處飄進來,萌發著春的芬芳。

秋華年含笑看兩個消瘦可愛的小豆丁幸福地吃飯,不知不覺間,自己手裡的雞湯也有滋味了起來。

他上輩子就喜歡這樣的生活,踏實、自由、貼近自然,雖然也很勞累,但每一滴汗水都落進了自己掌心。

不過上輩子一個人回到鄉下生活,他也時常感到孤獨。

重生之後,麵對全新的環境和今天才認識的兩個孩子,他竟生出了一種溫馨的安定感。

可能是繼承自原主的記憶在某些方麵潤物無聲地影響了他,也可能是因為,現在的一切與他內心的渴望在某種程度上不謀而合。

因為燈油太貴,農村人一般都早睡早起。吃過飯收拾了碗筷,秋華年教兩個孩子學自己用清水洗臉漱口,和他們一起燒好炕,接著趕他們去睡覺。

今天白天忙了一天,還發生了福寶推人以及院中對質的事,秋華年插好門栓脫了外衣,腦袋剛一沾到枕頭,就睡了過去,陷入黑甜的夢鄉。

第二天天邊微微亮,鄰居家的雞叫聲吵醒了秋華年。

他從天色判斷現在頂多六點鐘,從炕上爬起來,一點都不覺得困,反而神清氣爽,後腦勺上昨天的摔傷也神奇地好得差不多了。

小心翼翼地起床,沒吵醒兩個孩子,秋華年穿好外衣來到院裡,準備處理昨天泡好的高粱。

他要做一道在現代算是傳統小吃,但在原主的記憶中還沒有的糖——高粱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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