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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進退在一念之間(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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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千餘名學生舉著“取消二十一條”“還我青島”“誓死力爭”等標語,在遊行示威總指揮的傅斯年帶領下,浩浩蕩蕩向當時的外國使館區東交民巷前進。

遊行隊伍整齊,氣氛嚴肅,受到狂熱氣氛的感染,所有人都忘記了恐懼,成了凜凜正氣滿心間的勇士。忽然一陣大風,吹得漫天塵土。學生在風中用力舉著旗幟,繼續前行。

遊行隊伍在東交民巷西口被巡警阻止不得通過,隻能向美、英、法、意等四國使館遞說帖。

四國公使無一出麵,因為當天是星期日,他們都不在使館,“隻有參讚出來接見,表示同情”。

傅斯年、羅家倫、段錫朋等四個學生代表和東交民巷的官員通過數次電話以後,被推選進入美國使館,留下說帖。

給美國公使館的說帖寫道:“1915年5月7日二十一條中日協約,乃日本乘大戰之際,以武力脅迫我政府強製而成,吾中國國民誓不承認之。青島山東一切德國利益,乃德國以暴力奪去,而吾人之所日思取還者。具以對德宣戰故,斷不承認日本或其他任何國繼承之。如不直接交還中國,則東亞和平與世界永久和平,均不能得確切之保證”。

傅斯年等學生代表與中國警察、四國使館交涉過程中,大部隊在使館外苦等約兩小時。本就是群情激憤的場麵,這等待的時間裡又積聚了更多的火氣。

人群中有人說,這自家土地已不許我們通行,真是奇恥大辱,這一切都是賣國賊造成的。

這時候,隊伍裡有人高喊“大家往外交部去,大家往曹汝霖家裡去”,於是憤怒的人群潮水般地向趙家樓湧去。

這出乎總指揮傅斯年的意外,他曾經想極力阻止,但人們的情緒已經失控。

此時此刻除了從眾已經沒有彆的選擇,傅斯年隻能舉起了大旗,率領隊伍直奔曹汝霖的宅邸趙家樓。

遊行的隊伍浩浩蕩蕩地開到了趙家樓胡同,曹宅的大門早已緊閉,由於房屋圍牆太高,無法翻入,盛怒之下的學生將旗子擲向院內,高喊“賣國賊曹汝霖快出來”。學生們的情緒越來越激昂,但無法衝進門去。

北京高等師範學校數理部的學生匡互生,發現大門右側有一個窗戶。隻見這位少年時代練就了武功的匡互生,縱身躍上窗台,一拳將窗戶玻璃擊得粉碎,兩手用力一掰,把窗戶上的小鋼筋拉彎,然後一躍而入。緊接著,又有四五個同學爬了進去。

匡互生等迅速將笨重的大門打開,如鯽如鱗的群眾一擁而入。

入宅前已傳說,被當時的人們稱做賣國賊曹汝霖、章宗祥、陸宗輿正在曹家開會。人們湧入內宅搜尋,隻碰見了到曹家做客的章宗祥。人群把怒火都發到了章宗祥身上,將其痛打一頓。

這時,擔任遊行大會主席的段錫朋所發現,匡互生取出預先攜帶的火柴,將屋內易燃的帳子、掛畫、信件集中起來,準備點火。

他急忙阻止匡互生說:“我負不了責任。”

匡互生回答:“誰要你負責,你也確實負不了責任!”說著,已經把火點燃。

這便是著名的五四運動中的“火燒趙家樓”。

匡互生(1891年11月1日—1933年4月22日),字人俊,號務遜,又號日休,湖南邵陽東鄉長沙村人。

這個來自清末民初革新風氣最為硬朗的省份之一湖南省的學子,辛亥革命時,在長沙邵陽省中學讀書的他,曾跟隨長沙革命軍攻打巡撫衙門。在參加遊行的前一天晚上,與相知好友月下密談,決計為國犧牲,寫好遺書,將後事托囑友人,說:“我死後,要家人知道。我為救國而生,為抗敵而死,雖死無怨。”這個時候的他,應該是有備而來,是打定主意,乾件驚世駭俗之事。

眼見趙家樓大火驟起,傅斯年知道事情已經無法挽回。此時,他冷靜地做了件聰明事,“把他一本日記簿,上麵寫著許多代表名氏,往火裡一丟,馬上燒掉了。”這個舉動對學生代表起到了保護作用。

果然,這場火引來了滔天大禍。學生們火燒趙家樓的同時,北洋政府就采取了行動,在現場抓了三十二名學生,其中大部分是北京大學的學生,包括段錫朋、傅斯岩、許德珩、楊振聲、江紹源、易克嶷等活躍分子都被北洋政府投入了監獄。其中傅斯岩是傅斯民正讀北大預科的弟弟。

避風頭的傅斯年沒有馬上回北大,而是當晚才回。第二天,學生會召開臨時會議。在商量下一步的對策時,形成了兩種意見。

在任何運動中,總會有激進和溫和的人群,傅斯年顯然是屬於溫和派的。會上,他和一個叫做胡霹靂的爭論得特彆厲害。年輕人火氣大,爭著爭著兩個人還動起手來,一怒之下,傅斯年因此而當眾宣布,退出學生會,說完後便拂袖而去。大家本來是要選他當學生會臨時主席的,這樣一來隻能另選他人了。

傅斯年固然是在氣頭上做出退出的決定的。所謂衝動是魔鬼,傅斯年倉促做出的這個決定,肯定有衝動的成分,但應該也不完全是衝動的產物。

他出於那樣一個溫良恭儉讓的家庭,讀了那麼多的書,可以肯定,他是希望他帶領的這支遊行隊伍,能夠進行和平示威,對於火燒趙家樓,他肯定是有保留的。但是,事情的發展,和他的預想,是有很大落差的。也就是說,在活動中,他是做了不少的不情願和違心的事情。

很多人可能會說,群眾運動那能沒有過火行動,這當然不無道理。其實,更深刻的原因是,在追求民主和共和的道路上,當局和人民群眾,都要有一個學習的過程。比如,對於當局,不能因為有人上街遊行便認為是出了大亂子。而對於民眾,能夠在遊行示威中保持理性。堅持在合法的範圍內活動,這便是在民主製度下當局和民眾成熟的一種表現。

如果,傅斯民是個成熟的政治家,他就會對發生的事充分的理解了,但他不是,因此,這時候的他,心很亂,也很累。

再者,他做出這個決定,肯定與他的老師胡適有關。

很長的時間裡,意識形態在批判胡適的時候、常把他反對學生運動當作“反動”的證據,其實當時許多人都不主張遊行示威的。

魯迅是反對的,因為他看到中國學生的遊行示威的結果與外國不同,最終隻能得到犧牲。

李大釗也並未走在五四遊行的學生中間,因為他不希望看到太大的犧牲。

特彆是鼓吹“直接行動”和“犧牲精神”的陳獨秀,一九一九年五月二十一日因為北大學生不聽勸阻而上街遊行,曾經與蔡元培一起向教育部遞交過辭呈。五四運動爆發時,已經被免去文科學長職務的陳獨秀,也沒有像著名報人邵飄萍那樣走到前台去直接煽動學生。

有記載:“1919年6月11日晚上,陳獨秀到新世界散發《北京市民宣言》時,身邊沒有帶一名青年學生,而是邀請安徽籍的成年人胡適、高一涵、程演生、鄧初等人陪同前往。被捕之後他雖然表示認罪,卻沒有牽連到任何一個人。”

毫無疑問,在民主社會裡,遊行示威是民眾表達自己訴求、意願和主張等尋常的方式,是不同於起義和暴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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