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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七章 公平律法(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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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大宋,無法無天正文卷第二百五十七章公平律法清晨,朝陽升起。

十月底,初冬時節,雖未下雪,天氣卻已漸冷。

陽光慘白地照在大地上,驅不散這股冰寒,宛若涼霜。

冷風呼嘯當中,就連這天地間都好像有種肅然的殺意在彌漫。

早朝在趙駿的痛斥下結束,諸多官員悻悻而歸。

知院下令,考成法將務必嚴格貫徹、落實下去,再有阻撓者,嚴懲不貸。

一時間,從七月底新法查出不少官員開始,到現在這場持續了三個多月的騷亂,總算是結束。

崇政殿,坐落在莊嚴肅穆的大宋皇宮中心靠東北一角,位於垂拱殿東北,紫宸殿北麵。

從垂拱殿下朝之後,往東回廊步入紫宸殿,再通過紫宸殿後閣穿過紫宸門,往東走不到五十步,就是崇政殿外。

呂夷簡與盛度垂頭喪氣,麵如死灰地步入殿內。

趙駿回來,他們最後搭救兒子女婿的機會也沒有了,而且還很有可能遭受到懲罰,讓他們充滿了失落。

此刻殿內一片沉默,無人說話。

空氣裡的氣氛好像凝結到了極致,以至於連中立派的蔣堂、李迪等人都覺得如坐針氈。

趙駿目光冷厲,似乎還在氣頭上,竟是一句話都沒有說。

趙禎眼見氣氛變得僵硬,在屋子裡隻剩下沉默的第兩分鐘後,才打破了寧靜,低聲說道:“大孫,要不”

“砰!”

趙駿狠狠地拍了一下旁邊的茶幾,怒視著呂夷簡他們道:“你們要瘋啊!靖康恥還在未來等著你們呢,黃河都還沒開始修呢。是不是以為坐在了這個位置上,就自以為權勢滔天,可以無視國家利益,肆意妄為了?”

“對,我們是要瘋!”

呂夷簡紅著眼睛,老頭似乎存有一股緊繃著的力量,此刻宣泄出來,怒吼道:“不是你兒子出事,伱當然無所謂,肉沒有割在你身上,你不覺得疼!”

“怎麼?犯罪還有理了?你兒子沒有教育好,是誰的責任?他打著你的名義四處耀武揚威的時候,我就不信你沒有耳聞!”

趙駿盛怒道:“我是真發現你們這群人越老越不要臉,無視法律,無視道德,公然包庇犯了罪的子嗣,你們的聖賢書是不是讀到狗肚子裡去了?一點是非都分不清楚了?啊?”

“漢龍,我就這一個兒子了!”

盛度已是老淚縱橫!

“你兒子隻是犯了罪,又不是死了,嚎什麼嚎?”

趙駿氣得牙癢癢道:“沒了兒子,你那幾個孫子呢?重孫都不止三個了吧!”

盛度有三個兒子,老大盛山甫,老二盛申甫,老三盛崇甫。

老大八歲早夭,無後。老三盛崇甫在前些年也病死了,不過有一個兒子盛邦彥。

現在膝下就隻有盛申甫這一個兒子,已經五十歲了,有一子盛仲南,這盛仲南快三十歲,給盛度生了三個重孫。

所以雖然現在盛度確實就一個兒子,可又不是絕後。

隻是盛度一想到兒子五十歲的人了,卻要進監獄,真就悲從心來,哀傷道:“他已年至五十,卻還要去坐監乃至流放,老夫怎麼能不哀傷。”

“大孫。”

趙禎不忍道:“盛申甫犯的隻是收藏**的小罪,倒也不至於此吧。”

“我什麼時候說要讓他坐牢和流放了?”

趙駿都納悶。

收藏**在宋代其實是比較嚴重的,按情況有杖刑、徒刑、流刑等。

雖然沒死刑,但被棍子打,坐牢加流放,那也吃不消啊。

所以呂夷簡和盛度都以為兒子要被流放了。

但講實話,至少在趙駿這個後世人眼裡不是什麼大事。

主要是宋代**其實都不算什麼**,北宋早期隻有天文、術數、宗教、兵書以及非官方印刻的經書是**。

如寶元二年,司天監奉旨製定出一份包括十四個門類的應禁圖書的目錄。

“《孫子》、曆代史《天文》、《律曆》、《五行》誌,並《通典》所引諸家兵法外,餘悉為**。”

這些東西放在後世算**嗎?

推廣還來不及呢。

古代實行文字獄那是為了給統治階級服務,不允許百姓接觸新思想,從而搞愚民政策。

在趙駿眼裡,他如果將來要進行教育和思想改革傳播,那文字獄恰恰是弊病,這都封建糟粕,當然不會支持。

傳播小電影還是國家明令禁止的呢,要是真嚴格實施的話,無數給朋友分享過島國諸多老師作品的人都得抓起來,全國監獄都蹲不下。

因此趙駿耐心解釋道:“搞**興文字獄是不可取的,思想這個東西應該正確引導,而不是隻想著嚴令禁止。人心就是這樣,越禁止越好奇,最後彈壓不住,反倒起反作用,所以我從沒覺得看**是什麼大過。”

說著趙駿看向李迪道:“複古公,以後這條改一改,除非情節特彆嚴重,比如盜版橫行得論罪處置以外,普通的**就不應該那麼嚴厲,法律這個東西,該嚴要嚴,該寬鬆要寬鬆。”

李迪是刑部尚書兼政製院同知,管理司法修正,現在的《宋刑統》正在全方麵大幅度修改,聽到趙駿的話,連忙應道:“是。”

“這”

呂夷簡和盛度睜大了眼睛,他們還以為兒子要完蛋了,哪知道這根本不算什麼大事。

“至於呂公綽,他的問題最嚴重。”

趙駿環顧眾人,嚴肅說道:“其餘三人收藏個**,罰俸即可,屁大點事。呂公綽這廝可就膽大包天,打著呂夷簡的名義,四處給人活動升遷,貪權竊柄,賣官鬻爵,當嚴重處置。”

呂夷簡剛剛升起的希望又涼了半截,呆呆地看向趙駿道:“漢龍,看在老夫的這點薄麵上,網開一麵吧。”

“複古公,呂公綽應該怎麼判?”

趙駿不搭理他,問李迪。

李迪先是看了眼呂夷簡,隨後拱手道:“《宋刑統》,諸監臨主司受財而枉法者,一尺杖一百,一匹加一等,十五匹絞。”

呂夷簡隻覺得心臟都被捏住。

但下一刻,李迪卻又道:“隻是本案複雜,或許應該商榷一二。”

“哪裡複雜了?”

趙駿不解。

“一來經過調查,呂公綽並不是為了錢財而幫人升遷,他家中本就有錢,因此並不在意錢財之物。主要是出於幫助親朋故友,同年同窗,謀取私利,受賄程度不高,隻是接受了一些禮品,”

李迪說道:“二來呂公綽數年前就辭掉了史館修撰,並未擔任各監司主官,也無實際調動官員的權力。他隻是靠著是呂夷簡長子的關係,交代審官院的官員替人磨勘升遷,他本人無實際濫用職權的行為,因而不好以受財而枉法定罪。”

呂公綽之前是史館修撰,後來呂夷簡總領國史修編任務,為了避嫌,呂公綽就辭掉了史館修撰,曆史上直到呂夷簡死後才重新當官。

也就是說,現在的呂公綽其實並沒有官職。

而他給人幫忙升遷的方式就是通過給父親的門生故吏打招呼、請托說情、乾預朝廷的磨勘升遷,所以呂公綽的罪名真研究起來,似乎確實不算受財而枉法。

就好像如果一個商人跟一個官員關係好,當掮客托人情去幫另外一名官員升遷的事情,你就很難說這個商人貪贓枉法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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