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小狼(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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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寵的王子憂傷的蹲在一旁,看著帳篷裡幸福溫馨的眾人,一種莫名孤獨失落感湧上心頭。

這個家不需要我了。

大姐不愛我了。

主人也不愛我了。

我要離家出走。

王子一步三回頭的向帳篷門走去,決定隻要現在有人出聲挽留自己,自己就原諒他們。

可惜直到走到帳篷門口,也沒有人出言挽留。

心碎的王子把頭伸出帳篷門,瞬間寒風刮在鼻尖像被針刺一樣疼痛。

算了!

這種天氣不適合離家出走,給他們一個反省時間。

王子給自己的底線下麵再畫一道新底線,轉過身,重新走回暖和的鹿皮毯子上。

而此時,逢山被納什的話吸引,詢問什麼叫狼群出事。

納什指著吃雞翅的小狼崽,“頭狼不死,狼崽不會獨自在苔原。”

哦!

逢山若有所思的點點頭,目光落在正歡快吃雞翅的小狼崽身上.

頭狼對於整個狼群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如果不是頭狼出事,絕對不會把狼崽遺落在冰天雪地。

可狼群能有什麼事情?

如果眼前小狼崽是出現在營地附近的狼群,預感就會有反應。

現在沒有反應,就說明這隻小狼崽不是那支狼群的成員。

煩躁。

皇冠領裡到底有幾支狼群,難不成是狼窩!

小狼崽吃完雞翅,可能還沒吃飽,湊到逢山腿邊嚶嚶叫。

逢山幾乎肉眼看到在小狼崽的毛發裡,幾隻臭蟲鑽來鑽去,剛剛沒有看到,是因為外麵雪地溫度低,臭蟲進入靜止狀態,減少能量消耗。

現在帳篷裡溫度回升,這些臭蟲又活泛起來。

嘶!!

這狼崽身上有臭蟲!!

彆以為北極圈沒有臭蟲,其實環境極端寒冷,臭蟲仍然能夠找到生存空間,隻是活動少而已。

尤其在是不愛洗澡的因紐特人,臭蟲更為普遍。

逢山最討厭的就是臭蟲,小時候流浪的時候沒少被咬,一咬一片紅疙瘩,可癢了,那會沒錢買藥膏,隻能硬扛,紅疙瘩要好久才能消。

再次見到臭蟲,逢山瞬間渾身難受,像是幾個月沒洗澡的刺撓,立馬提溜起小狼崽的後脖頸。

對付臭蟲,逢山用過敵敵畏和66粉,還用太陽曝曬過,現在冰天雪地裡到哪找這些玩意,太陽就更彆指望了。

目光落在柴火爐上煮的一鍋雪水,是納什準備用來燙雷鳥毛的,臭蟲用開水燙也管用。

“納什,快給鍋裡加雪,狼崽身上有臭蟲。”

納什一聽,連忙掀開帳篷,捧起積雪丟進燉鍋裡,伸手在鍋裡試了些水溫。

“可以了。”

逢山提溜起小狼崽,在驚恐叫聲中,直接按進燉鍋裡。

王子看到這一幕直接傻眼。

護食而已?

打一頓不就好,有必要丟鍋裡煮。

以後可不能護食了。

不過話說回來,煮熟好不好吃?

小狼崽沒入熱水中,從剛開始的驚恐慢慢變的舒服,熱水在毛發間流動,溫暖整個身體。

可能是營養不良的緣故,不少吃不飽的臭蟲被熱水燙死,漂浮在水麵之上,還有很多緊緊抓在皮毛上麵。

尤其是腦袋,由於腦袋接觸不到熱水,就成為臭蟲的救命島,肉眼可見臭蟲在小狼崽腦袋上爬來爬去。

逢山打個激靈,胳膊上浮起一層雞皮疙瘩。

這才想起來,自己可以用巫術啊。

可樂和王子就是使用了奴獸術,皮毛裡才不長蟲。

想到這裡,逢山連忙伸出手,對著小狼崽,口中念叨奴獸術咒文。

一道紅芒從巫器骨戒飛出,落在小狼崽的身上。

下一刻。

密密麻麻的臭蟲紛紛離開小狼崽腦袋,集體投入熱水的懷抱。

過了一會。

逢山覺得差不多了,撥弄小狼崽的皮毛,看不到臭蟲的蹤跡後,把它從燉鍋裡提出來,用獸皮包裹,放在火爐邊烘烤。

納什把燉鍋拿出帳篷外倒掉,重新燒一鍋雪水。

等會還要給雷鳥燙毛燉湯。

至於泡過臭蟲,那又怎麼樣。

從另一個角度來說,臭蟲也是一種蛋白質,沒看動物園猴子整天抓臭蟲吃。

很快。

小狼崽的毛發烘乾,解開獸皮那一刻,即便木訥的納什也不得不誇一聲漂亮。

一身漂亮的白色皮毛展露無遺。

每一根毛發都整齊而柔軟,微微卷曲著,仿佛是大自然精心雕琢的藝術品。

“是苔原狼,隻有苔原狼才有這種白色皮毛。”納什說道。

管它是什麼狼。

好看就行。

逢山輕輕用手指梳理小狼崽毛發,感受那細膩質感,仿佛觸摸到最柔軟的雲朵。

小狼崽眨著明亮眼睛,與逢山對視。

那一刻,逢山仿佛從它眼神中看到了信任和依賴。

“我會幫你找到家人。”

“讓我看看,你是弟弟還是妹妹。”

逢山抓起小狼崽的前腿,拎到麵前,小狼崽害羞的用尾巴擋住。

“王子,這是個妹妹,你們彆欺負它。”

王子幽怨的抬起頭,看著在主人懷裡受寵的小狼崽,心裡更是悲涼。

燉鍋裡的雷鳥湯煮好,氣泡衝開厚厚一層油脂炸開,一股濃濃香氣在狹窄的帳篷裡彌漫。

剩下兩隻剝皮處理乾淨的野兔,用樹枝穿起來架在柴火爐邊緣,利用爐壁高溫烘烤。

相比直接用火烤,這種做法好處是不會把兔肉烤糊。

本身兔肉的肉質嫩,不需要太高溫度,也不用刷油,冬季是野兔脂肪最多的時候,隻需要用爐溫慢慢烘烤,將脂肪轉化成油脂。

逢山掏出國內燒烤三大料,鹹鹽、孜然、辣椒麵。

先用小刀在兔肉上劃出一道道的斜口,撒上鹹鹽,讓兔油把鹹鹽化開融進兔肉,等兔肉表麵烤出一層焦酥皮殼,撒上孜然和辣椒麵。

可惜在沃爾瑪超市沒有買到芝麻,少了一點味道。

本來雷鳥湯就夠香了,撒入燒烤料的烤兔香味直接壓倒雷鳥湯。

尤其納什,瞪大眼睛看著逢山烤肉的動作。

平時自己烤肉直接把肉放在火上烤,不管糊沒糊,最多撒一些鹽。

而Khlla烤肉,隨便抓一些粉末撒在兔肉,氣味馬上變得不一樣,僅聞到氣味就讓人流口水。

王子、可樂、小狼崽守在火爐邊,小眼睛直勾勾的盯著烤野兔。

逢山用小刀切開兔腿,看到肉的顏色,點點頭。

“烤好了,準備吃飯!”

話音剛落,納什從背包裡拿出自己的餐盒,王子和可樂也叼出自己的飯盆。

隻有小狼崽懵逼的左右看看,朝逢山發出嚶嚶嚶的叫聲。

“你身體還虛弱,不能吃辛辣,喝雷鳥湯吧!”

逢山拿出自己的餐盒,用勺子在燉鍋蕩了湯,撇開油層後舀一勺清湯,又挑了一些雷鳥肉放到小狼崽麵前。

至於王子和可樂,逢山用小刀刮去兔肉表麵的燒烤料,倆活爹各自分到一條兔後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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