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大雪(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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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山也沒想到,氣象局通報未來三天才會到來的大暴雪,已經開始提前預演。

起初,天空中隻是飄下零星雪花,接著,雪花越來越多,從灰暗天空中直直墜落。

每一片都有指甲蓋大小,形狀不規則,密密麻麻,迅速充斥整個視野。

原本還算平靜的寒風,也突然變得狂躁起來,呼嘯席卷苔原而過,吹得人幾乎睜不開眼睛。

那些矮小苔蘚植被,很快就被積雪掩蓋。

這雪真大。

逢山帶著騎士麵巾,獸皮帽子捂住腦袋,裹緊身上皮毛大衣,帶著納什深一腳淺一腳地艱難前行。

漫天飛舞雪花,以驚人速度堆積。

每一分每一秒,苔原都在被一層層積雪所覆蓋。

這種天氣,應該返回營地才是明智選擇。

逢山陷入沉思,草繩占卜不是萬能的,這次能占卜到狼群的蹤跡,下一次就不一定能找到。

已經咬住狼群蹤跡,如果現在放棄,阿拉斯加一百多萬平方公裡的土地上,狼群隨便找個地方就能躲起來,

就此返回營地,心有不甘。

逢山咬了咬牙,決定繼續追下去。

隨著時間推移。

雪越下越大,視線被大雪模糊,腳下也變得更加濕滑難行。

逢山哈出的熱氣,在眉毛和睫毛上結了一層厚厚的冰霜,抬頭望向天空。

整個天地間被白色雪花籠罩,看樣子一時半會是停不下來。

扭頭看向身後變成雪人的納什。

手表顯示現在已經是晚上8點,天色依舊灰蒙蒙一片。

“先找個地方紮營,等明天雪停了再走。”

納什點點頭,環顧四周,看到遠處有一片乾枯灌木叢,“那邊可以。”

走到灌木叢。

兩人刨去積雪撐起帳篷,然後納什用工兵鏟砍斷一些樹枝作為柴火拖進帳篷裡。

逢山在帳篷地麵鋪了一層防潮墊,又鋪一層馴鹿毯,支起柴火爐。

隨著柴火爐升起火焰,帳篷裡溫度緩慢上升,這時兩人才露出舒服表情,王子和可樂也從背包裡鑽出來,在暖和的地毯上亂竄。

納什用燉鍋裝滿積雪,加了一些乾枯枝條,放在火爐上煮。

逢山也沒閒著,從背包裡拿出熏鹿肉和鹿肉腸,放在火爐邊上,利用餘火烘烤。

不一會。

帳篷裡充斥肉香,王子搖晃尾巴,圍著火爐轉圈。

儲備食物是用來應急,最好是通過打獵獲取新鮮食物。

“我出去看看能不能打到野兔雷鳥。”逢山拿起56半,攔住想要一起的納什,掀開帳篷門。

呼!

一陣寒風呼嘯而過,抽打在臉上,冰冷刺骨。

逢山連忙拉緊帳篷門,一頭衝進大雪中,狂風夾雜雪花,讓視線變得模糊不清。

每走一步,積雪都幾乎沒過膝蓋,行動變得異常遲緩。

運氣還不錯。

走出幾百米後,在另一處灌木叢積雪裡,看到一隻雷鳥探頭探腦。

端起56半,瞄準雷鳥扣動扳機。

砰一聲。

風聲完美掩蓋槍聲,雷鳥一槍斃命,連掙紮的機會沒有。

雷鳥是群居動物,當有一隻時,附近肯定有它的夥伴。

果然,在灌木叢另一個方向,還有一隻雷鳥趴在雪地裡,潔白羽毛是天然偽裝服,本來安全躲著,可惜被豬隊友出賣。

又是一槍。

再次命中。

逢山走上前,收集魂力後,趁著雷鳥還有體溫,快速給雷鳥放血,然後把雷鳥掛在腰間。

帳篷裡兩人,還有一隻狗一隻貓,兩隻雷鳥肯定不夠吃。

然而,有時候運氣並不總是這麼好。

收獲兩隻雷鳥之後,搜尋許久都未見其它雷鳥蹤影。

不過在寒風吹過浮雪,逢山看到其它動物痕跡,那是野兔的腳印。

.....

帳篷裡。

納什把樹枝水煮好,給王子和可樂倒一些,可樂知道這種水對自己身體好,低下腦袋一點一點舔舐。

倒是處在叛逆期的王子,十分抗拒這種味道很怪的水,衝著納什嗷嗚嗷嗚叫。

納什可不像逢山那樣喜歡講道理。

在他認知裡,動物不聽話就得揍,揍多就聽話了。

揪起王子後脖頸,衝著屁股就是一頓抽,頂嘴抽,認慫還得抽。

這時。

帳篷門突然掀開。

伴隨一股寒風湧進帳篷,逢山跟雪人一樣提著兩隻雷鳥,兩隻野兔。

一看主人回來,王子立馬掙脫納什的魔手,衝到主人身邊告狀,扭頭朝納什嗷嗷叫。

“滾一邊去,你活該欠揍。”逢山懶得搭理王子,整個營地數它最皮,而且還吃啥啥不剩,乾啥啥不會。

嗯,會收保護費。

見主人不給自己撐腰。

王子尾巴一耷拉,委屈的跑到帳篷角落生悶氣。

“Khlla。”納什接過雷鳥和野兔,忽然看到逢山皮大衣裡有東西在動。

“撿了小狗。”逢山笑笑,掀開皮大衣,一隻灰白毛小狗驚恐的瞪大眼睛蜷縮在衣服裡。

“狼!”納什看到小狗眼睛和嘴巴,肯定說道。

果然是狼!

我說大雪地裡怎麼會有一隻小狗。

逢山咧起嘴,走到火爐邊坐下,把懷裡的小狼崽放到毯子上。

剛放下,小狼崽夾起尾巴,連忙躲到逢山腿下麵,發出嚶嚶嚶哀鳴。

正在生悶氣的王子聽到聲音,頓時來了精神,欠欠的湊過來,聞到小狼崽身上散發的野獸氣味,立馬發出嗚嗚警告。

這一叫,把小狼崽嚇得更不出來了。

可樂踩著貓步走過來,眼睛一瞪,不等抬爪子,王子就嚇的連忙後退,童年陰影深入骨髓。

趕走王子,可樂懶散的伸個懶腰,來到小狼崽跟前,細心的舔舐狼崽腦袋上淩亂皮毛。

“看到沒,這才是大姐的風範,你就是個小地痞!”逢山欣慰的讚揚可樂,順便不忘嘲諷一下王子。

王子翻個白眼,繞個圈跑到納什身邊,看他處理雷鳥,全然忘記剛被揍過一頓。

冬天野兔最肥美,用來燉湯浪費,隻有火烤才能體現出鮮美肉質。

“雷鳥燉湯,野兔烤了吧。”逢山拎起野兔,抽出小刀剝掉兔皮,清理內臟。

經過初期的驚慌,在可樂安慰下,小狼崽漸漸平靜下來,發現沒有危險後,漸漸恢複活力。

不過在大雪地裡凍了很久,又沒有食物,小狼崽看起來還是很虛弱,走路時候搖搖晃晃。

逢山搖搖頭。

幸虧碰到自己,要不然下場隻有被低溫凍死。

“狼群出事了。”納什揪斷一根雞翅,丟給小狼崽。

小狼崽一口咬住,狼吞虎咽的吃起來,王子眼饞的湊上前,卻聽到小狼崽發出嚶嚶嚶護食聲。

頓時。

王子炸了!

在皇冠領,隻有自己能護食,你是分不清大小王了。

當即要削小狼崽。

剛要下嘴,卻看到視線離小狼崽越來越遠,扭頭看去,原來是主人提著自己。

主人。

它護食。

快看,它在護食。

拍它。

哎哎哎,丟我乾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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