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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8 故人會(下)(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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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問,確然是有發人深省之效,徐拂、錢受之一時都不能答,概因這並非是千人千麵的選擇,而是要拿出官衙的倡導態度來,如此便要以一個大的體量來考慮,必須和官府自身秉持的道統保持統一。

就譬如說敏朝,敏朝是秉持了君子執政的道統,以買活軍的話來說,就是為社會劃分出了不同的階級,對應於不同的階級,也有不同的行為規範要求,譬如處於一定階級的男人,是可以納妾的——以大敏律法來說,年滿四十而無子的官民可以納妾。要考慮到敏朝的平民普遍壽命較短,以及普遍執行的情況,其實這就是給富人開了一道後門,有錢有勢者,姬妾成群也無人過問,但窮人則一妻難求。

不過,至少在朝廷來講,納妾倡導的是因無子而納,為的是開枝散葉、繁衍後代,也與愛無關,因此,從官方來講,完全可以這樣說,那就是朝廷官方所說的婚姻,完全是利益的結合,並且要求任何一對素不相識的男女,都將日子過下去,也認定其有把日子過好的能力。

所有的婚姻,都為生育服務,是傳宗接代的必經過程而已,因此敏朝這裡,對於男嗣、姓氏的重視是自然而然的事情。錢受之不得不承認,如此的製度和現狀,即彙總為一個結果,那就是一個人的成就,必定是由其子嗣作為第一道門檻,因富人大量占據女性,窮人根本無妻可娶,能娶到妻子,傳繼血脈,這才算是有了一個初步的成就,否則即便其功業再高,在本朝婚姻的底層邏輯來判斷,也依舊是被人輕視的失敗者。

但是,買活軍這裡就並非如此了,買地這裡,並不允許地主階級存在,對商戶的限製也要比敏朝嚴厲數十倍,本地的貧富差距不大,再者,視多配偶製為非法。如此,買地的活死人是很難維持從前的多妾局麵的,在一重重的分家、低價買田的手段之下,大族衰弱,各家過各家的小日子,田地投獻,做生意也要收稅,一層層盤剝下來,結餘哪有從前那樣可觀?便有大商人,也是戰戰兢兢,不敢有絲毫出格之處,隻怕被官府隨意尋個罪名給拿捏了。

如此一來,本地的風氣,便很快和敏朝不同了,大家都是活死人,都是奴婢,正所謂秋香不笑梅香,也沒有什麼滿足若乾條件便可納妾的說法了,買活軍的道統,便是兩個字:平等——倒也還有發展生產力之類的話語,不過和婚姻不太搭噶。

謝六姐既然要女人出來做工,那便足可見,在她心中,男女在生產力上都是同等關係,錢受之以為,她帶來的那些仙器,倒也的確足夠保證了女子在勞動中可以一樣出力——他和一般的西林大佬不同,對於買活軍的政治課本,是悉心研讀的,並且認為有一定道理,至少其中的‘邏輯’是可以自洽的。

生產力往前發展,生產工具越發先進,於是個人的蠻力,在生產中的重要性也逐漸下降,因此謝六姐要將眾女子從後宅拉扯出來,讓她們也進工廠做活去,不能憑空浪費了一半的勞力在家。至於‘誰說女子不如男’等等,提高女子地位的言論,不過是和如今的局勢相統一而已。

正所謂禦政之首,鼎新革故,以買活軍的道統而言,道德、傳統在許多時候,隻是為了將適應生產力發展的行為要求進行包裝,使其顯得十分合理,但時移世易,現在新的生產工具已經出現,生產力往前發展,便又要用新的道德去取代舊的道德,在道德上將女子外出做工的行為予以合理化,於是婚姻關係也要跟著變革,新的婚書,便是為了推廣新的道德規矩,隻是不知道這個規矩的確立,又要多久了。

按錢受之看來,便是數百年逐漸鼎革,也不是什麼奇事,就譬如人殉一事,之前他在周報上曾看到一篇文章,談論如今仍存在的殉節風氣,其中梳理了殉葬之風始末,可見從夏商開始,上古奴隸社會便因為生產力不足,大量捉敵方奴隸血祭、殉葬。

再到春秋時,因為生產力的進步,養活奴隸變得相對更加劃算一些,因此人殉逐漸被人俑取代,但即便如此,仍有秦穆公恢複人殉一舉,此後又用了近千年的時間,逐漸廢除人殉,甚至連人俑也被小俑、雕像取代。

如此到鬆末圓初時,因韃靼人入侵,人殉之風再度回歸,哪怕是敏朝初年,依舊沒有廢止,如此又用了數百年時間,殉葬之風依舊猶有餘存,尤其是在藩王府上,老藩王去世後,多有親近內侍、王妃殉葬的,或者是自願,或者是嗣王逼迫——

本在兩千多年前,就該因為生產力的進步而被廢止的道德,用了兩千年還沒有完全摒除!可見道德雖然因為生產力而發展,但其鼎革,卻並不會因為生產力變化而主動變化,乃是一個極其漫長緩慢的過程。

殉節應當堅決廢止,那篇文章的主旨,給錢受之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而且出奇地投合他的胃口,錢受之以為留有用之身,儘力周全左右,這才是更有效用的事情,人死實在不難,難的是忍恥活下去,並且利用現有的條件繼續做有用之事——他會主動前來買地,也多少是受到那篇文章的感召:大多數西林黨人,對於買地是非常不屑的,他們是預備頑抗到底了,殉節便是這種頑抗邏輯的體現。

周報批殉節,實際上就是批判這種抵抗思潮,錢受之既然覺得這篇文章言之有理,那也就沒有必要再矯情下去了,他來買地,就是要探索西林黨人,或者說,這些較純粹的儒道讀書人,在買地是否還有將來可言。

正因為這批西林黨人,對於買活軍還是較為抵觸,他們對於買活軍的道統也更加重視,對於謝六姐力推的新道德,其了解甚至還在買地眾多活死人之上,譬如此刻,錢受之就以為,新戲的新主旨,便在於鼎新革故,在新的道德觀念——新的道德觀念在於何處呢?生產力反映在道德中,便是女性依附關係轉為獨立,以獨立平等的姿態加入到博弈中,重點並不在於婚姻中的具體尊卑、利益分配,而在婚書這種形式所蘊含的內核,兩個平等、成熟的個體進行的獨立博弈。

“為何要把婚齡押後?其緣由便在於此了,過早成婚,自己的經濟尚不能獨立,沒有成家需要的經濟條件,便隻能受到父母裹挾,無法體現自己的利益與意誌,因此社會上決不能提倡未獨立者早婚,若是形成這樣的風氣,晚婚的男女,在擇偶中處於被動,並非六姐所願。

再者,以如今這婚書的複雜程度,少年少女如何能夠明白其中的條條道道?你我均曾少年,少年懵懂無知,正所謂三十而立、四十不惑,二十歲以前,彆說看清他人,便連看清自己隻怕都力有未逮,老龍,我說得可有理否?”

馮猶龍不由做了個撚須的動作,卻落了個空,隻能摩挲著自己的短胡茬,“買地這裡,對於這二十五的婚齡,一向也是頗有微詞的,認為太晚,如今經受之兄這樣一說,倒竟似乎已不能再低了?我愚鈍,如今回思,二十五歲時一樣蠢笨不堪,直到三旬,方才略略勘破人生三昧,看來如今買地民風,真要學鬆朝,晚婚成風了!三十仍早,四十也不算晚!”

錢受之在家鄉時,也難得有佳友可以如此坦然地談論買地的思想,當下亦是儘興,點著桌麵道,“隻從道統而言,這是一以貫之的,既然婚姻是獨立博弈,那就要確保成婚者經濟與思想均可獨立,否則豈非一紙空文哉?因此,以我所見,老龍兄你大可不必糾結於求情求利,反而恰恰應當強調一點——求知,求智!先有智,才有知,對婚姻之知,對己身之知,如此,方才知道自己有什麼,可得什麼,想要什麼。”

“如此,自知之後,充分博弈,則之後求情者得情,求利者得利,豈不妙哉?芸芸眾生,所求皆是不同,何須強求一致?隻在締姻之前,彼此說個分明,於婚書中落下憑據,求個你情我願即可。”

“好一個求情者得情,求利者得利!”馮猶龍也不由喝了一聲彩,“受之弟果然真知灼見,此言可編入退場詩中去!”

他顯然也被錢受之說服,當下精神大振,從懷中掏出一個小本子,沉吟著寫個不住,大有文不加點之態,錢受之見徐拂隻是抿嘴笑著嗑瓜子,便向她笑道,“校書見慣風月,對錢某此言,意下如何?”

徐拂笑著擺手道,“我初來乍到,於此地隻覺得頭暈目眩,如至異界,哪還有什麼見解?錢公此言,依我看竟是極精辟的,所謂兩個平等、成熟的個體進行的獨立博弈,一句話道儘買地婚書之繁矣,隻是……”

楊愛本來對錢受之的言論,極為欽佩,正好奇而又仰慕地望著錢受之,似乎以為他要比馮猶龍更有才學,而此時聽了養母說話,又忙好奇看去,便連馮猶龍也停筆望來,徐拂道,“隻是有一句話,不知當講不當講,自古以來,世事難兩全,這行院裡都有一句話,鴇兒愛鈔,姐兒愛俏,可見天下間多少人能集才、貌、錢於一體?又有多少婚姻能情利皆得?”

“這情字無痕,求情者難免失利,而隻怕求利者未必會多麼坦然,均以求情矯飾,終究不過是為了圖謀更多利益,是以,求情者往往上當受騙,生出怨懟,彆看買活軍這裡,好似什麼都是好的,又不許納妾,又是作興了許多規矩,使女兒有工,男兒有妻,但這婚姻的新規,反而要滋生出不少癡怨故事,離婚的事情,隻怕要比敏朝多得多呢!”

“這成年男女之間,分分合合,便如同行院姑娘與知己之間,合則聚,不合則散,這倒也是理所應當之事,隻是,婚姻為人倫大事,又不止牽扯到夫妻二人而已,孩子該怎麼辦呢?如此聚散如風,俄而我與你成親,俄而我與他成親,孩子跟誰去?難道全都送入孤兒院中嗎?”

“這便又有一點,妾方才未能想明白的了,還請兩位先生賜教——婚姻的目的,究竟是兩個人一起生活,還是兩個人決定一起繁衍後代?若是前者,自古以來,情字最是變化莫測,為何還要一紙婚書束縛二人,合則聚,不合則散,這不好嗎?如今女子都有工作,可以養活自己,不必再求夫君養活,要婚姻有何用呢?”

“若是後者,為了繁衍後代而締姻,那為何結離都係於自身,無有對後代的保障?婚姻之本意,除了情、利之外,又有後裔子孫之思,隻怕是二位先生失於考量之處。”

“以妾所見,這婚姻的本質,不但是兩個成人之間的獨立博弈,而且還應再加一句,那就是,兩個成人為了生兒育女以照顧晚年,決定平等合作的獨立博弈。不知兩位先生,所見如何呢?”

這……

馮猶龍也不由得和錢受之麵麵相覷了起來——這道理決計是不錯的,人人都要生兒育女,這是顛撲不破的真理,畢竟,無子女的人,誰來照看晚年,不說彆的,連燒一鍋熱水都不是老人能做到的事情,年老無依,晚景勢將無比淒涼,就連三歲小孩都明白。隻是,話又說回來了,如果要在婚姻的定義中加上數目不定的第三種人,似乎又該采用不同的道德觀,卻又不像是錢受之所說的那樣簡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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