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救護人員把三名受傷者帶往醫院,戴召和裝死的小偷被警察帶回公安局問話和做相關筆錄,原本戴召以為自己做完筆錄就可以回商場上班了,哪知問完筆錄卻被關進了拘留所,戴召感覺不對勁,就大聲質問警察是怎麼回事。
直到第二天戴召才知道自己遇到了麻煩,他的同事和現場看熱鬨的顧客都一致證明戴召打人的對象是小偷,而且他們親眼看見女小偷把贓物從瘦猴手中接走,不少人親眼目睹贓物就是個黑色的印有工商行字樣的手袋,他們也證明失主就是戴召的同事景恬。
麻煩的就是這個!
警察聯係了商場,要求景恬到公安局做筆錄,可是據商場領導回複,事件發生十幾分鐘後,丟錢的景恬和他的同伴,就是那個經常和她在一起的中年張姓男子已經從商場辭職,不知去向。
這個時候沒有監控,招工也沒有嚴格審查身份,隻是簡單的填寫一份表格,如果要隱瞞身份還是容易的,商場給的回複是,他們也無法聯係到當事人。
沒有他們的證明,戴召的所作所為就很可能被小偷誣告蓄意傷人,這起打人事件就變成一起很嚴重的治安案件。
警察給出的初步結論是,蓄意傷人並致人重傷,假如小偷堅持的話,這都可以作為刑事案件被立案偵察。
事件越來越麻煩,開始向戴召難以理解的方向發展,女小偷已經被同夥供了出來,他正是傷得最嚴重的瘦猴的妻子,據她交代,黑色手袋裡根本沒有錢,隻是幾本書,戴召為了證明打人的合理性而對他們進行的誣告,女小偷已經控告戴召無故打人致使其丈夫重傷……
剛剛從醫院傳來的消息,傷得最重的瘦猴被打得脾臟破裂,從醫院提供的片子結果來看,壞掉的脾臟隻能做手術摘除……
她已經放出話來要求戴召負責賠償她男人的醫藥費,營養費,誤工費,還有精神損失費。
另外幾個被戴召打傷的人也口口聲聲說他們是清白的,他們同樣要求賠償。
他們還說,要是戴召這個窮保安賠不上這筆錢,那麼雇傭戴召的萬達廣場沈陽店就得替他賠上。
他們當然不敢當著戴召的麵提這些要求,不過他們可以當著警察的麵叫囂,他們倒也知道警察不敢拿他們怎麼樣,至於當著戴召的麵……或許很長時間他們都不想再見到戴召吧。
陪同戴召到公安局接受調查的安保部副經理愁眉苦臉地問:“難道彆的顧客的證明材料沒有作用?”
“……他們隻是口頭證明。他們都不願意做筆錄,也不留下姓名和聯係方式,所以……他們的話也不能算是證據。”警察苦笑著說道。
他們辦案最怕的就是遇見這種情況,有時候案子明明已經查得水落石出,可就是沒人願意出來指證,結果隻能眼睜睜地看著罪犯逍遙法外。
“我們商場還有那麼多營業員和保安也看見了,她們都能證實這夥人是小偷。”
“怕是不行咧。”警察歎息著說道:“現在你們商場也成為連帶被告,營業員和保安的證詞不會被法庭采納。”
他給戴召還有安保部副經理遞上了煙,還幫他們點上火說道:“這事很麻煩。不過你們還是要先想辦法把幾個傷者的情緒穩定下來,看能不能協商解決……”他現在已經用“傷者”來代替“小偷”了。
“唉。”作為警察,他也覺得異常地窩火。可是他也沒辦法。要是那失主景恬不玩失蹤,他們也不至於被幾個小偷逼迫到這般田地?
但是這事到這裡並沒有結束,至少對戴召來說事情並沒有結束。
他在拘留所裡的時候,市裡一家有線電視台不知道從哪裡得到消息,說是萬達廣場出了保安打人的惡**件,保安又打人了!四名顧客兩人重傷,兩人輕傷!這樣的結果還能了得?電視台立刻派出值班采訪小組,急急火火地趕到現場。
誰也不知道他們都是從哪裡找來的目擊者,更不清楚他們是怎麼做的采訪,反正當戴召他們在警察局裡時,這條經過編輯和剪輯的消息就已經插播進了那家有線電視台的深夜新聞節目……
萬達廣場的幾位老總立刻就被這條消息折騰得坐臥不安,一係列指示也立刻通過電話傳達下來:
查!一定要查清楚!是哪幾個保安打人?打人的保安立刻開除!
安保部門是怎麼管理商場保安的?要徹底整頓該部門!正副經理都要扣當月當季度獎金!商場保安都要加強學習,要嚴加考核不合格的即刻淘汰!
當晚值班主管在乾什麼?他們怎麼就不出來製止!
還有人事部他們是搞什麼吃的,怎麼能讓這種害群之馬混進來濫竽充數?
公關部在搞什麼?這種情況下正是要他們出來和媒體溝通,他們是怎麼溝通的……
當然幾位老總還一致同意,如今最重要的事情是要把事態擺到可控製範圍內,比如要儘快去醫院和幾個傷者協商。比如要和報紙電視溝通,讓他們儘量少把這事曝光,還有商場的營業員和其他工作人員都要叮囑到……
戴召還沒有從拘留所放出來,他就已經知道了自己的命運。
他在萬達廣場上班還不到一周,就被開除了,而且是在萬達廣場知曉他勇擒小偷的情況下被開除的。
他沒有想到自己抓小偷竟然把自己給“抓”起來了。
但是他並沒有對萬達廣場的這種做法感到多少驚訝。作為社會的底層,他遇到相似的事情太多了,在權貴眼裡,他們這些人是隨時用來犧牲的,沒有人在乎他們的感受,沒有人!
他完全平靜地接受這個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