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道夫·泰勒認為,讓風靡全國用不著求萬物之父。
他這樣認為,也是這樣‘小聲’嘟囔的。
勃朗特倒是頭一次露出了‘獠牙’,雙眸直視蘭道夫:“是啊,先生。”
她停頓一瞬。
“…我當然會選擇救您。”
可是,這話非但沒能讓蘭道夫繼續向下深入某層關係,反而使他微微挺胸,頗為矜持地收攏那尖銳的下巴,沉聲應道:“我相信您的品德,勃朗特小姐。正如您可以百分之百相信我——我也會那樣做的。”
勃朗特愣了幾秒,默默起身道謝,找個理由去廚房了。
“…這不是個好回答,蘭道夫。”
蘭道夫捏了捏眉心:“這是正確的回答…羅蘭。”
羅蘭笑:“愛可不是正確。”
貝翠絲環著羅蘭的脖子,大眼睛忽閃忽閃好奇極了:“什麼是‘愛’,羅蘭?”
羅蘭把她散下的頭發捋回去:“每個人都有不同的答案。”
“羅蘭呢?”
羅蘭想了想:“違背自我。”
貝翠絲不明白。
“你喜歡畫畫嗎?”
“喜歡。”
“不要你畫畫了,行嗎?”
貝翠絲頭搖得飛快:“不!”
“從今天開始你就再也不能畫了。”
貝翠絲氣惱地瞪著羅蘭:“我要畫!”
“如果你繼續畫,蘭道夫就會生病。”
貝翠絲歪頭:“病?”
羅蘭:“他會‘唉’一下病死,像個臭雞蛋一樣難聞,再也不能說話,冷冰冰的,被埋在土裡——如果你還要畫畫…你還要嗎?”
貝翠絲猶豫地扭頭看了蘭道夫,淚眼婆娑:“…不畫了。”
羅蘭輕輕碰了下她的眼角:“這就是愛,貝翠絲。”
然而金發的姑娘依然不明白。
她任由羅蘭靠近自己的耳朵,聽他在耳畔低語:
“和蘭道夫講這句話,貝蒂。和他說,‘我愛你,哥哥’。”
貝翠絲感受不到這話裡的沉重,不過,依舊學舌似的,對蘭道夫喊了一句:“我愛你,哥哥…”
蘭道夫很感動。
但他還是希望貝翠絲能鬆開羅蘭後再對他說這句話。
…………
……
關於報紙上的‘麻煩’,蘭道夫和羅蘭一致認為(蘿絲此刻在家裡幫某人寫作業,沒空參與討論),將錯漏甩給報社裡的員工——這對於泰勒來說花不了幾個錢。
非要圍繞‘母馬’做個解釋,從而達到反轉甚至超出預期宣傳效果的法子也不是沒有,但時間顯然不夠了。
而且有些事,越辯解越會引發更多討論。
至於海因斯及他女兒的結局,蘭道夫希望羅蘭給他一些時間:
畢竟這位在貝羅斯·泰勒時期就早早加入金煙霧,勤勤懇懇乾了數十年。
蘭道夫要為他想一個合理的、體麵的退場方式——不僅僅是他,金煙霧裡的許多老員工也是時候卸下‘重擔’了。
“你不打算要他的命,對吧?”商人問。
“我倒感覺,是你打算要他們的命,”羅蘭咧嘴:“怪不得蘿絲說你是個邪惡的商人。”
“沒辦法,同我父親一起打拚的人實在太多,這裡麵可不全都有智慧——羅蘭,‘小泰勒’這稱呼真不該由他們叫。”
其次。
蘭道夫告訴羅蘭,等他處理完海因斯,會邀請他的養母和叔叔到不老泉任職——就像他之前說的,拜訪。
同時,他也希望羅蘭能推薦一位來自審判庭的退役執行官作為掛名員工。
意思很清楚了。
這是他們之前講好的。
羅蘭欣然同意。
接下來是房產。
羅蘭委托蘭道夫幫忙關注一些倫敦西區的,位置與環境上佳、麵積儘量大的土地——他打算搬家,帶著叔叔和雅姆。
“你可以和我做鄰居了。”
“我很樂意,但周圍似乎沒有空置的。”
“總有辦法。”蘭道夫神神秘秘道,“許多看起來有錢的人,實際上並沒那麼有錢。如果你肯再花多點,我甚至能把他們情人和妻子一塊打包買下來。”
“當然,這裡麵不包括貴族。”
“那隻能使用,不能擁有。”羅蘭說他下流,蘭道夫就說羅蘭瀆神,編造個萬物之父的故事教壞貝翠絲。
然後羅蘭就指責泰勒家欠債不還,蘭道夫還嘴說根本沒有他媽的龍。
羅蘭說你怎麼能給龍起這樣的名字。
——正端烤餅乾的特麗莎忽然覺得,這兩個人太熟了也不好,整天像街上的混混一樣。
“還有一件事。”
蘭道夫頓了頓,看向粘著羅蘭的貝翠絲:“親愛的,我們一會就下來,好嗎?”
金發姑娘緊了緊羅蘭的胳膊,猶豫:“…那快一點。”
蘭道夫說當然,吻了妹妹的臉蛋,把她交給特麗莎。
兩個人上樓。
不過,羅蘭一進書房,就先發現了桌麵上擺放的長脖花瓶與幾支精神十足的洋桔梗。
“…你知道的,咳咳,勃朗特的小愛好。”
羅蘭當然知道。
但恐怕蘭道夫不知道。
洋桔梗的花語是‘始終如一的愛’。
象征著忠誠與純真。
顯然,作家小姐是白費心思了。
她應該放一枚金鎊在蘭道夫的桌子上,喻示他們的愛‘像金錢一樣永恒’,沒準蘭道夫還能由此聯想到‘她是不是想讓我像追逐金鎊一樣追逐她’——
羅蘭覺得大有可能。
“所以,有重要的事?”他拉開椅子坐下。除了上一次幫助倫敦城富人們賺錢的‘遠洋貿易’,他很少受邀到蘭道夫的書房。
商人從抽屜裡翻出一張開了口的信推給他。
字跡歪歪扭扭。
上麵寫著:泰勒家(柯林斯先生收)。
“我是個盲人。”羅蘭說。
“我是個啞巴。”蘭道夫回了一句,翻開進貨單自顧自看了起來。
羅蘭聳聳肩。
信上的用詞十分粗陋,字跡也像個剛學會握筆的孩子——與其說是一封‘信’,不如說更像一個口信。
落款是波戴麗。
一個陌生的姓氏。
「來泥球馬戲團。」
「哈莉妲找。」
隻有兩句。
羅蘭看看信,看看蘭道夫。
“什麼時候的事?”
“你離開的那段時間。”蘭道夫低著頭,一手舉著單柄玳瑁框眼鏡,一手默默調亮氣燈,翻過一頁,找到自己想要的,看上幾眼,再翻過一頁:“我記得那女人是馬戲團的,對吧?”
蘭道夫並沒把這種低等人放在心上。
在他看來,無論什麼波戴麗還是哈莉妲,這些女人追逐羅蘭的意思再明顯不過:
她們希望能像摘枝頭的葉子一樣,輕輕鬆鬆伸出手,攀上另一個階層。
她們不必麵對比自己大上二十、三十來歲的男人。
目標是一個可以說整個倫敦城最俊俏的年輕人——
誰不心動?
(當然,一些出身‘高貴’的淑女仍然不恥羅蘭的身份,但蘭道夫也同樣不恥她們的愚蠢。)
所以,這封信就是一個信號。
那兩行字的意思,和寄來一條蕾絲襪沒什麼區彆。
在蘭道夫看來,羅蘭與其和這些下流人打交道,不如花上幾個錢,到上檔次的地方租個長期的、身段軟、皮膚白,乾乾淨淨的姑娘。
隨他挑。
說點不尊重的(雖然蘭道夫認為羅蘭不會因此生氣),以他這位好友的身家和皮囊,哪怕最高級的,那些有過登堂入室記錄的(以伎女情婦身份成為妻子)地方的女人,都樂意同羅蘭‘做朋友’。
甚至他都不需要給她們買什麼珠寶、金銀和藝術品,隻消衣著筆挺,用灰緞帶係好垂墜的黑發,用那雙沉澱著碎金的眼睛望著房間的某一處,靠在窗畔發上一會呆。
就足夠了。
這薪水可比執行官高上太多。
倘若經常這麼乾,沒準還能開一家珠寶店。
這很好,起碼,比寄這封信的人要好上百倍——連伎女都瞧不上馬戲團裡的人。
(當然家庭教師也沒有好太多,這也是特麗莎厭惡勃朗特的原因。)
“花點錢,羅蘭,也許你都花不了幾個子兒。”
商人舉著鏡片,頭也不抬,專注於冊本上的一行行數字:“馬戲團的人可不乾淨。”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