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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思考出路1(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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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滿心歡喜的王父一手抱著嬰兒一手拿著禮物上門拜訪村裡唯一的讀書人範秀才。

範秀才已經是三十而立之年,屢次參加科舉考試不中,但是心中就是有出仕當官光宗耀祖的執念,屢敗屢戰。

但是老天爺似乎就是不讓他中,考了十幾年就是名落孫山!終於範秀才心灰意冷,回到村裡當了私塾教書先生,勉強維持生計。

王父到了範秀才的家門口,隻見是比較破舊的磚瓦房,四周都是低矮的土牆圍起來。不過還是比王父的茅草屋高了一個檔次。然後王父用手敲了敲門。

吱呀一聲大木門打開,出來一個比較年輕的婦人,身穿簡單的一身洗得發白的藍色粗布裙沒有任何裝飾,裙邊兒都已經磨得開了花,腰帶上有兩三個補丁,看得出來縫的很細致。上身還披著一件黑色的外褂,黑裡透白,已經成為了深灰色,開線的地方都被細心的補好了。人雖窮,但衣物整潔清爽,一副典型的農家婦女裝扮,不過麵容長得較好,有幾分姿色。

“是王哥啊!有什麼事啊?”婦人見到王父立馬莞爾一笑,朱唇輕啟。

“我婆娘生了個男孩子,想給孩子取個名字,而我又是大老粗一個,鬥大的字不認識幾個,特地請範秀才給取一個好名字。”王父憨憨地一笑,順便把禮物遞給婦人。

“都是鄉裡鄉親的,取名字又不是什麼大事,不必麻煩的!”

婦人聽後拿著禮物想要還給王父,王父堅決不要。婦人拗不過隻好收下,並把王父帶到一間客房,囑咐王父稍等片刻。

不一會兒房門打開,走進來一個人,身穿白色的儒服,頭帶白色的頭巾,腳穿白色的鞋襪。

此前範秀才多次科舉不中,心中鬱悶之氣充滿全身,多年來熟讀聖賢書就是為了一展自己的抱負。而今屢屢不能中舉,心中的信念崩塌,對聖賢書失望透頂,一氣之下撕碎了這些無用之書。

恰在此時王父帶著禮物來找自己幫孩子取名字讓自己覺得自己不是無用的書生,同時一個念頭湧上來,便收拾一下心情出來見王父。

“見過範秀才。”

王父看到男子進來趕忙起身打招呼。

範秀才輕輕點頭示意,而後坐在主位上,然後示意王父坐下。

“你的來意我娘子已經告訴我了,我就幫你孩子取一個好名字,就叫單字法。”

“法字義,略當於中文物字之意。中文物字,乃至普遍之公名。一切物質現象或一切事情,通名為物。即凡心中想象之境,亦得雲物。物字亦恒與事字連用,而曰物事或事物。物字所指目者,尤不止於現象界而已。乃至現象之體原,即凡雲為萬化所資始,如所謂道或誠者,亦得以物字而指目之。”

王父聽著範秀才侃侃而談,聽的雲裡霧裡,隻覺得這個名字寓意很美好,心裡美滋滋的。好不容易等到範秀才羅裡吧嗦一大堆說完,便連忙起身告辭。

而王父懷中的嬰兒聽到“王法”這個名字心裡有些驚訝!

在藍星上華夏自古及今,社會公權被皇(王)族私有。其法製則變成皇(王)家的私用工具。名有“國法”,實為“王法”。此謂王法無情:不惜一切手段,維護王權統治,如腰斬、淩遲,滅族等。

王(皇)者,九五至尊,代天牧民;地方長官,替王治庶。王者,集權力與法製於一身,一言一行,舉手頓足都成法。權就是法,法亦是權。譽之金口玉言,不可輕開。

王法一詞代表了王權,至高無上!

而範秀才給自己取名叫王法,可見他自從科舉不中之後便對朝廷心存怨恨,充滿了蔑視!

不過自己來自現代社會,對王權沒有敬畏感,自然對這個名字非常滿意,隻是希望這個名字在這個異世界不會給自己帶來麻煩。

“從此以後我就叫王法了!”在王父懷裡的嬰兒,也就是王法心中大喊到。

時光荏苒,白駒過隙,王法已經長到六歲了。由於身體裡住著一個成年人的靈魂,王珂雖然身體是小孩子的身體,但是王法每天都在思考自己的未來該怎麼辦,思考著自己的出路。

古代農民子弟的出路很狹窄,除了老老實實的種地首先就是讀書參加科舉考試了,萬一中舉就是一步登天,升官發財指日可待!

但是科舉考試就是千軍萬馬過獨木橋,競爭相當激烈,比藍星時候的高考還要殘酷無比!

在科舉製度發展成熟之初的唐宋時期,其積極性還占主導地位。但在宋代以後,隨著封建**的非人道發展,科舉的消極性越來越大。宋代以後,士大夫知識階層的文化創造能力每況愈下,人才一代不如一代。

蒙元時期停廢科舉長達八十多年,之後恢複科舉。元朝科舉每三年一次,分鄉試、會試、殿試三級。鄉試即唐宋時的發解試。蒙古人、色目人隻試經義、對策二場;漢人加試一場,為賦與雜文各一篇。這體現出元朝科舉的巨大的民族不平等!

元朝的科舉並未改變元朝官僚機構中絕大部分為蒙古、色目貴族和受提拔的胥吏占有的情況,這一點是元朝吏治比其他封建王朝更加**黑暗的基本原因。

元朝上層的蒙古、色目貴族,多是文化水平淺陋、不識時務、貪婪昏庸之輩。元朝大量的中下級官吏則由州縣衙門的刀筆胥吏提升而來,這批人缺乏封建道德和知識教育,專以盤剝敲詐為務。

曆代封建王朝對貪官都有嚴刑懲治的明文,惟獨元朝不給官吏發放俸祿,官吏所轄州縣類同封建采邑,等於公開放縱官吏“吃人肚皮”。

明清時代的科舉成為一個層次、等級、條規、名目繁多苛嚴的龐大體係。明清科舉有童試、院試、鄉試、會試、殿試五級,其中往往又分層次。

明、清兩代都實行“科舉必由學校”之製,參加鄉試的士人,必須是官辦學校的生員;地方學校的優秀生員,可以報送到京師國子監讀書,而國子監生則可直接選授官職。

明清之世,監生一直有選授官職的可能,一般生員入國子監形成了一套繁瑣的等級和規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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