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以為是不是該廢掉一條鞭法,重新以實物為準?”做為不得不堅定的保皇派,葉向高還是比較稱職的,沒有三心二意左顧右盼試圖當牆頭草。每當皇帝需要配合時,馬上就能率先做出反應。這次也一樣,看到一屋子同僚沒人願意站出來回答,乾脆彆等皇帝點名了,自己主動點吧,就算回答錯了也是個好態度。“哎,大可不必。總體上講用銀子代替實物納稅利大於弊,有些地方是需要改改,但不急於一時,也非當務之急。其實這個問題很好解決,隻需在各地多建些倉房,每年拿出一部分銀子去南洋各國少量采購即可。另外在收取海商抽分時也可耍些小手段,比如降低糧食、木材、礦石、香料的抽分比例,抬高其它貨物的抽分,尤其對空艙入港隻攜帶白銀的船要加倍收稅,就可以起到好的引導作用。趙愛卿,此事還要勞煩戶部去做。算一算該存多少才合適,以半年為期的大戰和波及三個省的災荒為準。算好之後交與內閣,待朕批複了再由戶部、工部和兵部一起籌劃。”對於葉向高的態度洪濤給予了充分肯定,但建議堅決不能執行。好家夥,真敢說啊,廢除一條鞭法,這他奶奶的就是病急亂投醫,連備用方案都沒有,拿啥廢除啊。具體該怎麼做呢,其實說了半天,洪濤主要是想對明代的財政體係做個小改動,讓戰略儲備成為常態,讓官員們腦子裡大概有個預算的念頭。彆總臨上轎才想起紮耳朵眼兒,要有長期規劃。說起明朝的財政體係,這又是個先天不足的怪胎,罪魁禍首依舊是開國皇帝朱元璋。這位草根皇帝渾身充滿了小農意識,不光淋漓儘致的體現在了政治製度上,也充斥在各個政策層麵,包括國之命脈,財政。終明一朝,發生的大大小小事情幾乎都是因為錢。窮,成了壓在明朝統治階級頭上的一座大山,且最終也沒搬掉,活活被壓死了。明朝的財政體係可能是中國曆史上最特彆也最混亂的,或者說根本就沒個體係,是個縫合加臆想的怪物,純粹的四不像,還開了曆史的倒車。老朱可能是想把國家當做一個大家族來管理,他是族長,權力必須至高無上且一言九鼎,所有政策都得以這個為前提來製定。在財政體係上,兩京十三省就是大房和十三個姨太太,每房每年交上來多少孝敬是固定的,他這個族長再按照心情把生活費發下去,額度也是固定的。大房多一些、有兒子的多一些,趕上誰家有個災有個病的,大家湊一湊也就頂過去了。母慈子孝、兄終弟及、和和睦睦,誰也彆犯紅眼病,國家就和睦了。如果家族裡的人都聽話,能做到早請示晚彙報,誰都不許有非分之想,且鄰居家也不過來鬨事,那這套體係確實挺好的。但是能做到這幾點也就用不著他來當族長了,這不就是人民具有極高思想覺悟,把勞動當做第一需要,不給工資也得哭著喊著乾活的理想社會了嘛。從唐代開始,統治者就意識到了一個問題,如果不製定統一的貨幣體係就無法把財政貨幣化,不能貨幣化就無法有效管理調控。所以發明了兩稅法,以銅錢為基準計算全國財政。到了宋代,貨幣計算體係又進了一步,幾乎出現了國家預算的雛形,貨幣做為主要結算方式,極大的促進了經濟發展。但到了朱同誌這裡,可能是因為從小數學不好,或者過於淳樸的思維模式,天生厭惡貨幣,認為錢是萬惡之源,隻要少提錢就不會出現貪腐之風,治下也就平安無事了。所以在他的主持下,大明的財政體係裡不光沒有了貨幣為主的計算基礎,還來了個大倒退,重新又把實物拿了起來,向著穀本位大踏步進發。明初的國家財政主要用“石”來計算,沿用了唐代兩稅法的皮毛,把全年稅收分為兩次,夏征和秋征。夏季收麥子,秋天收大米。可是麥子和大米的真正價格卻不一樣,一石米的價格總是高於一石麥子。但老朱同誌說了,我就認為它們是一樣的,反正吃了都能飽人!得,這玩意誰敢和他爭論啊,搞不好腦袋就沒了,一石就一石吧。於是在大明朝的財政數字裡,一石麥子和一石米就被人為強行等價了。除此之外,有的田畝不適合種大米也不適合種麥子,隻能種點高粱小米或者豆子啥的,該咋辦呢?老朱同誌也有辦法,他又弄出個“折收”。就是把其它實物稅按照一定比例折算。先規定了一旦米麥和一匹布的折算比率,再把其它實物折算成布的價值,然後就能和米麥進行換算了。可一個國家的財政收入不僅有糧食和布匹,比如今年洪濤要修三大殿,需要從貴州運送好木料。那貴州就可以用砍伐了多少木料折算成價值多少布匹,再換算成多少石米麥,用來折抵該上繳朝廷的稅款,叫做代納。這麼一來朝廷的稅收和支出,就要把用得上的物品全都進行折算和換算,才能得到基本統一的價值。直到一百多年以後,隨著海外白銀大量湧入,才逐漸規定一石米等於3錢銀子,算是有了個相對標準的中介貨幣。其實用實物財政也不算太壞,隻要把配套體係建立完備,無非就是運輸稍微麻煩點。可是朱同誌不知道是咋想的,或者根本不知道國家需要一個部門來管理財政,居然就沒設立。戶部隻是個執行部門,既不負責出台政策也沒有預算,更像個調度。今年該征多少稅,上報皇帝批準了戶部去執行。什麼地方需要糧食布匹了,上報皇帝獲得批準戶部負責調撥。除了戶部之外,工部和光祿寺有自己的倉庫、各地州府也有倉庫,全不歸戶部直接管理。而兵部更乾脆,人家的部分經費直接和地方州府攤派,同樣不用通過戶部批準。(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