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聰走到門口,看了一眼,又返回來:
“et1001?大哥,你家門牌號真奇怪,過去竟然一直沒留意。什麼意思?”
我扭頭看一眼王漢,王漢輕輕搖頭,意思是應該真不知道。
“你回去問問何川吧,她或許知道。”我淡淡的道。
“她知道?也行。對了大哥,你接下來準備寫點什麼?”楊聰剛才收獲了一個故事新編,看似尚不滿足。
“你覺得呢?”我反問一句。
“我覺的,你應該會寫齊家,但不確定是否很快就寫。”楊聰道。
“怎麼說?”我看著他。
“之前談了修身,其實很多章節都是關於修身,所謂‘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我覺得你快寫齊家了。”
楊聰也算是個文化人,肚子裡是有料的。
“‘齊家’是會寫的,但時機未到。一方麵是我自己對家庭的責任、建設還在努力中,而且這是個較長的過程,要邊乾邊總結;另一方麵,按我的感悟,我家的成員尚未齊全,家人沒到齊,還談不上齊家。”
“大哥,家人沒到齊?你家的人我都認識,你不是要生二胎吧?”楊聰和王漢麵麵相覷。
“不是你們理解的那樣,更不是世人瞎猜的那般,這個說起來有點玄,跟大道有關,時機到了自然就明白了。”
有些事情,有些人知道了徒增煩擾,反而不如乾脆不知道,順其自然。
但楊聰既然談到了齊家,問到了我下一步要寫點什麼,顯然有一些事情,也該到了談一談的時候了。
所以,我接下來談的就與家有關,但這個相關性,卻是關係了愛恨情仇,關係了國恨家仇。
究竟談什麼呢?
談家醜與家仇。
而這個,要從“家醜不可外揚”開始談起。
家醜不可外揚,這句話世人耳熟能詳。
但可惡的是,這句話被惡人或惡人的幫凶給用爛了、用濫了,導致這句話成為威逼脅迫、文過飾非、道德綁架的繩索,成為縱容、包庇自己人犯錯犯法最終家破人亡的慢性毒藥。
談這句話,又要從家醜說起。
家醜,本字應寫作“家醜”,看“醜”的字麵意思,似乎是喝了酒的人在家中行汙穢惡行,自己猶如餓鬼,使家裡生了醜事兒,這隻鬼一副悔不當初的模樣,找了各種理由、痛哭流涕,乃至長跪不起為自己開脫,歸罪於酒、於外因、於外人誘惑起意。
家裡人或羞愧難當,或骨肉溺愛,或有所依賴,也不乏其他人縱惡脅迫,使苦人兒不敢說、不能說,以免宣揚於外,影響家人生計。
除非實在忍無可忍、活不下去了,這才訴諸於法,甚至訴諸於惡。
殊不知,“醜”字罪因不在酒,而在心中之鬼,此餓鬼久藏於心,饑不擇食,借酒縱惡,以酒遮羞,這才生出所謂的醜事。
要知道真正的酒醉,直接不省人事,正常的身體支配能力都沒有,一灘爛泥一般,哪來的的惡事醜事。
更不知,自此類家醜出現,行惡之人已失人性,自甘墮落為鬼,因為吃自己人,所以稱餓鬼。家裡有了吃自己人的餓鬼,家裡人人被吃隻是時間早晚、次序先後、吃法不同的問題,而此餓鬼對家人尚且作汙穢惡行、殘暴不仁之事,對人間、對外人更休提有何人性可言。
自當送他早日入法網投身,早日應幽冥之劫數。
當然,也有所謂家醜,不光是自己人禍害自己家,還有與外人發生糾葛。
一種是自己家人禍害外人,家人應當大義滅親,把惡家人訴諸於法。
這樣或既給他留一條生路,又給自己留一條生路。
你自己家人大義滅親,未必真就滅了這個親人,隻是滅了他的惡。
若等到被害人或其親屬,親自上門要“大義滅親”,這個“親”字,常會一念之間變成“親屬、親人”。
俗稱“滅門慘案”。
所以古代人,惡人做了一件惡事,為了防止對方報複,常會生出另一個惡念,且常一家人一起施行叫“斬草除根”。
所以古代人,被害人沉冤得雪,或當權者為鎮壓異己,為防止惡人或異己的親屬將來打擊報複,這才有“誅滅九族”。
那麼,今人難道就沒有嗎?
有,隻不過在當今國家、法律威懾之下,“滅門慘案”、“斬草除根”、“誅滅九族”的事情概率少了、頻率低了、範圍小了,影響沒那麼大了,但仍有人處心積慮、暫未爆發罷了。
另一種是自己家人被外人禍害,家人應當深明大義,把惡人訴諸於法。
今時已不同往日,史上國家不善、法度不嚴,故私刑泛濫,但報仇雪恨也講究冤有頭債有主、不殃及無辜;講究殺人償命、欠債還錢。
當今之世、當今之國、當今之法,當今之人,人間法足以懲奸除惡,或有不足,尚有幽冥峻法、張網以待。
但實際上,今人自己或家人作為害人方,仍意欲圖謀作惡加害;今人自己或家人作為受害方,仍意欲私自報仇雪恨。
更有甚者,不管圖謀作惡,還是規劃報複,有人已深謀遠慮、付諸於行,或以惡酒、或以慢毒,卻遲遲不見對方動靜、未見惡行效用,以至於接二連三,再施惡計惡行,卻自以為神不知鬼不覺。
此等人眾,你可曾想過,舉頭三尺有神明,因家醜而濫施惡行,即為餓鬼。
你的圖謀、你的惡計,所以未收到成效、惡行未得逞,乃是上天給你留了一次改過自新、羊未亡而補牢的一線生機。
還不立刻抓住這一線生機,把已經訴諸行動的毒蘋果、惡計謀,該去收回的收回,該向對方懺悔謝罪的抓緊時間。
上天為什麼給你造成了這樣一次棄惡向善的機會?
一種可能是,你家父祖輩福澤深厚,有善功積累,讓後世不肖子孫於大道規則之內,惡行未能成功,暫免滅門之災。
另一種可能,你欲害之家福澤深厚,甚至有千佛護佑、萬祖臨凡下界之人,你之惡行儘在佛菩薩眼中,應撤惡改過。
否則,佛祖獅吼、近在咫尺;明王之怒,魔在眼前。
尤其,有些原本是受禍害之人、之家,也應反躬自省,你以受害人之心,欲行私仇報複之事,可曾捫心自問。
自己、自己家人真就那麼無辜嗎?
所謂“蒼蠅不叮無縫蛋”,自己家、家人原本有沒有裂縫?
有些家裡人本不和睦,更有人裸肩光背、曝乳露臍,這除了招來禽獸,難道還能招來賢良嗎?
有些受害人,可能兒時留下惡的陰影並誓言報複;長大後自己有能力了,卻也對無辜人孩子、家庭做了同樣的惡?
此類種種,皆在大道法眼之下,化身下界,不勝唏噓。
說過了“家醜”,再來看。
家醜不可外揚,原本是什麼意思呢?
其實關鍵在這個“揚”字上。
這個字千百年來,被包藏禍心之人刻意歪曲了它的本意,把“揚”等同於“說”、“講”,以達到不可告人的目的。
其實,“揚”本意是指向上潑灑或潑撒,使其能更大範圍的飄散、傳播,所以“揚”又有稱頌的意思。
家裡出了餓鬼,出了醜事兒,如同一盆汙穢臟水,自然不能向上潑灑,以免沾染在良善家人、世人身上,多造罪孽,自然也更沒有什麼可傳揚稱頌之處。
應該怎麼辦呢?之前說過了,當今之人,應訴諸於法。
應該向專門的下水道傾倒,通過汙水清潔係統如警察、法院、看守所、監獄,甚至最終進汙水處理廠,清潔乾淨。
所以家醜不可外揚,但必須外倒。
要知道餓鬼是不可以養在家裡的,他餓了吃人是會上癮的,有一必然有二,長痛不如短痛,大痛不如小痛,這就是所謂的“倒一倒苦水”。
但不是“道一道苦水”找人說一說就算了,很多時候適得其反,向誰倒很重要。
要向法律、向國家倒,法律就是專門處理這個的,國家就是幫助處理苦水的,此亦所謂為人民服務。
弄明白了家醜不可外揚,但必須外倒,倒給法律、國家。
再說說人們可能忽略或不經意間犯錯的另一句話,我稱為:
家教慎用外醜。
什麼意思呢,家長見識了外麵的各種險惡事例,猶如從外麵回來,腳上踩了一坨狗屎,或頭上掉了一坨鳥糞。
我們一般不會原封不動踩了或沾染這些臟東西直接回家,不管不顧一腳踩在自己家的地板上,或抖落自己家客廳裡。
而是會在外麵徹底弄乾淨,或找個沙地搓搓鞋、找張紙巾擦擦頭,把絕大部分汙穢丟在外麵,極少部分回家再清理。
教育孩子也是一樣,需要根據孩子的年齡、認知、理解能力,慎重選擇外部的醜陋事例,真要用也要經過加工處理,能少用則少用,能不用就不用。
因為,有時我們會忽略孩子這張白紙上,其實還不知道有那樣的醜惡。
我們告訴了他,他心裡才有了那種醜惡的概念。
當有一天,家教找不到外醜、外惡,無醜可用時,我們這一代人如果還有人活著,那麼我們這一代人將名垂青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