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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章補一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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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先的京都,八大胡同就是女人的地獄。白日裡,那些掛著紅燈籠的勾欄院門庭若市,脂粉香氣混著酒氣飄滿整條街巷。到了夜裡,鶯鶯燕燕的笑聲裡總夾著幾聲壓抑的啜泣,像是被掐住喉嚨的貓兒,掙紮幾下,又被人按進了水裡。

可在這片汙濁裡,竟還有一方淨土,叫“清倌小館”。這裡的姑娘不賣身,隻賣藝。琴棋書畫、詩詞歌賦,樣樣拿得出手。她們大多出身官宦世家,隻因父兄獲罪,一朝跌落雲端,被發賣至此。雖免不了被人輕賤,可比起八大胡同裡那些被碾進泥裡的姐妹,到底還算是體麵些。

梁錦兒,便是其中一個。“錦兒”是藝名,她本姓什麼,連自己都快記不清了。隻記得那年抄家時,母親被拖走前死死攥著她的手,指甲掐進她肉裡,聲音卻輕得像片落葉:“活著……活著才有指望……”

後來,她被賣進了清倌小館,遇見了三個姐姐。

大姐最漂亮,一雙鳳眼微微上挑,不笑時冷豔逼人,笑起來卻像春水化凍,勾魂奪魄。當年有個宮裡來的嬤嬤瞧中了她,說貴人喜歡這樣的,要帶她進宮。

大姐臨走那夜,抱著她們三個哭濕了半邊袖子,可第二天還是抹了胭脂,笑著上了那頂青布小轎。

再後來,聽說她成了公公的“痰盂”——老頭心情不好時,便讓她跪著,一口唾沫啐在她臉上,再讓她自己擦乾淨。

二姐生得最是溫婉,嗓音如黃鶯出穀,彈得一手好琵琶。有個掌印太監看中了她,說要收作對食。

二姐不肯,可老鴇子,拿藤條抽得她後背血肉模糊,最後她還是被抬進了那太監的宅子。不到三年,人就沒了,說是“病死的”,可送回來的屍身上,手腕腳腕全是勒痕。

三姐最剛烈,拚死護著錦兒,自己卻被一個內務府慶豐司主管瞧上。那人被迷的不行,家裡早有小妾,可偏要三姐給他生個兒子。三姐咬牙應了,懷胎十月,拚了半條命生下個男嬰,這才換得些許自由。

而錦兒,因著三個姐姐的庇護,總算沒被推進火坑。她學琴、學畫,小心翼翼地周旋於那些來聽曲兒的文人雅客之間,不讓人碰,也不讓人欺。

可她知道,這清倌小館的“乾淨”,不過是層薄薄的紗。風一吹,就破了。

就像當年大姐被抬走時,那頂青布小轎的簾子被風掀起一角,她看見大姐的手死死攥著帕子,指節泛白,像是攥著最後一點尊嚴。

“自個兒做了什麼,自個兒好生想想。”福晉撂下這句話,像剝筍似的將她剝得乾乾淨淨。那鑲著玳瑁的護甲輕輕劃過茶盞邊緣,發出令人心顫的脆響。

梁錦兒攥緊了帕子,指節發白。她最不願回首的便是那段往事,可三個姐姐臨終前的囑托卻總在夜深人靜時縈繞耳畔。

記得大姐彌留之際,三姐妹圍在病榻前,大姐枯瘦的手緊緊攥著她的腕子:“咱家走洋務這條路,輸了就是輸了老三的孩子,得乾乾淨淨地活。都記著………”

二姐往她手裡塞了塊繡著蘭花的帕子,上頭還沾著咳血的痕跡:“那些醃臢事,永遠都不能讓寶寶知道。”

三姐最是剛強,那時已病得說不出話,隻用手指蘸著茶水,在案幾上一筆一劃寫下“小寶”二字。兩個孩子,都是姐姐救得她。如今死了三個,她心裡自然知道該珍惜什麼。

“德才兼備的好名字。”送走三個姐姐,梁錦兒攥緊帕子盤算,“我們姐妹搜腸刮肚才想出來的,這孩子我得一輩子護著。”

“不丟臉。“大姐說這話時,正蘸著桂花油給她梳頭,銅鏡裡映出那張過早憔悴的臉。

“你自打進了那個地方,就該把清高二字嚼碎了咽下去。”木梳卡在發結處,大姐的手頓了頓,聲音忽然低下來。

“野豬………這名字還能再丟臉嗎?咱得把前塵舊事一五一十地攤開說。這世道,越是藏著掖著,越容易被人拿捏。大大方方的,家沒了,我們敗了,都是姑娘,賠笑不陪睡。”

鏡中的大姐突然捏住她下巴,力道大得讓她疼出了淚花:“記著,做事要乾淨。要麼不做,要做就做得滴水不漏——就像當年我家,那裡錯了………維新、西征都是大勢所趨。咱們拚命抬你,你得給我們一個洗怨的機會。”

“姐姐”梁錦兒指尖一顫,想起以往,她茶盞險些脫手。那些陳年舊事像潮水般湧來,她慌忙用帕子按住眼角。當年在王府伺候時,福晉那雙能洞穿人心的眼睛總讓她無所遁形。

可她知道,這位麵冷心軟得厲害。記得有回自己染了風寒,福晉嘴上罵著沒用的東西”,轉身卻差人送來上好的川貝枇杷膏。

那裝藥的琺琅盒子至今收在箱底,盒蓋上並蒂蓮的紋樣都磨花了邊——福晉每次發完脾氣,自己倒要躲在屏風後懊惱半天,絹帕擰得能絞出水來。

最教人唏噓的是,這般冰肌玉骨的美人,老王爺竟從未碰過。年近四十的福晉至今守著女兒身,繡帳上的鴛鴦還是簇新的金線。

梁錦兒常看見她對著銅鏡出神,玉簪斜插在未梳起的散發間,鏡中人眼角已生出細紋,卻仍保持著少女般的天真情態。

福晉這張臉生得極是福相——圓潤的臉龐如滿月般瑩潤生光,雙頰豐腴卻不顯臃腫,反倒襯得那對杏眼愈發靈動。

偏是這般富貴麵相,卻難入那些男人的眼睛。那個不要尋那瓜子臉的纖弱美人,殊不知這等福相才是真正的聚財之相。

老話說得好,男子娶妻猶如二次投胎。娶得賢妻旺三代,這般福澤深厚的女子,原該是千金難求的貴人。

偏生世人眼拙,倒把珍珠當魚目。福晉端坐在雕花椅上時,通身的氣度貴不可言,那等庸脂俗粉站在跟前,頓時就失了顏色。這般金貴的命格,豈是尋常人能消受得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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