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宏軒這會已經不知道說什麼了,有那麼一瞬間,他感覺這位周律師好像就是故意想讓對方這麼做的……
不對不對,肯定不是這樣,周律師這麼好的人怎麼可能會故意這麼做呢,肯定還是對方的問題。
想到這裡,羅宏軒開口道:“那周律師,那我們繼續等?”
周雲笑道:“對,繼續等,最好等這個案子判下來生效了,那才有意思呢。”
這可不是他瞎說,一個案子沒判之前,其實都還有餘地。
而一旦做出判決,甚至這個判決生效,那就完全不一樣了。
最起碼,法院的係統內你這就沒辦法再改了,要知道,現在的法院內同樣是終身追責製度。
就一個算是常識的點吧,經常打官司的同學應該都知道,二審的時候,如果法官不著急判,開庭時候有反複詢問雙方是否有調解想法,或者是法官把一方叫到旁邊去各種私下裡溝通這類型情況。
亦或者是開兩次庭,甚至是把一審的證據拿出來重新質證等等情況的,都可以說明一件事,二審法官在這個案子上搖擺不定。
就是我們說的,發回重審或者改判的幾率比較大。
為什麼,因為二審維持原判是常態,如果這個案子真的正常,那根本不用考慮太多,直接就會維持原判的。
走到路口,周雲開口道:“行了老羅,先回去吧。”
“後麵那個什麼老板肯定會主動聯係,包括教育部門的人,還有今天見過的這個律師都會聯係你,你會很麻煩。”
“所以我建議,先到其他地方待幾天,你反正現在也離婚了,提前和朋友說一聲要出去放鬆一下。”
“不管誰打電話你都告訴他們,就說事情都交給律師了,讓他們聯係律師就行。”
事情走到這一步,那就是圖窮匕見了。
羅宏軒聞言頓時急了:“周律師,您是覺得我頂不住壓力?我沒問題的,說實話,如果真的能讓這些人去蹲號子,我不要錢都行!”
“我還不信他們能把我怎麼樣,我都這個樣子了,隨便他們!”
“反正我已經想好了,等這個案子做完,我就換個城市,長這麼大還沒好好玩過呢。”
對於他來說人生本來就這樣了,從一個很有實力的老板再到現在的外賣老哥,他真的是打心裡痛恨那些人。
周雲笑著擺擺手道:“那是你的事,反正我給你建議了,走了啊。”
一路回到酒店,該說不說,現在住店的錢都是省律協出的……
雖然周某人再接案子的話律協已經不會出錢了,但是,他現在還是普法團隊中的一員。
所以住店什麼的當然得律協來出。
藍宏博也是思考過之後認為,反正都已經到這步了,告都告了,那就這樣吧。
無非就是一個工程款的糾紛而已,了不起把行政訴訟打贏後再去做個民事訴訟而已,這點事還是能罩得住的。
反正隻要這邊的案子做完,律協這邊就通知周雲普法工作已經做完,接下來就沒關係了。
這次的挖坑說起來很簡單,就是在一審的時候給你把情況都說的特彆清楚,說你這商業秘密沒有侵犯到第三人的合法權益。
其實正常打這個官司,首先要說用“商業秘密”來說事,就是咱們得先確認一下,這個到底是不是商業秘密。
《反不正當競爭法》對這有明確規定:不為公眾所知悉,具有商業價值,並經權利人采取相應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經營信息等商業信息。
所以,項目信息這個就特彆容易掰扯,因為這個範圍很廣,裡麵肯定有一部分的內容沒有商業價值,或者是權利人沒有采取保密措施。
這才是正常打這類型官司用的手法。
但周雲不一樣,他直接承認這是商業秘密,然後把所有重點都集中在“沒有征得第三方意見”這裡。
為什麼說越專業的人越容易跳坑,因為隻有專業的人才能有那種思維邏輯把未清算的債權和股東聯係起來。
“反其道而行之”這種思維方式很多人都有,但能通過法律建立起邏輯關係的,必須是專業律師。
而且是精通行政訴訟公司法的律師。
很多人好奇,你律師居然會想不到裡麵的刑事風險嗎?
其實接觸實務多了就知道,這些年進去的民訴律師可不少。
為什麼,因為民事和刑事是兩種完全不同的思維方式,刑事講究“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而民事則講究“法無明文禁止皆自由”。
所以很多的民事律師會具有特彆強的發散思維,他們會通過各種法律來構建一些沒有法律規定的邏輯關係。
比如這裡,公司法隻對清算後遺漏債務進行了規定,但卻沒有說如果有漏了的債權怎麼辦。
那作為專業律師,肯定要發揮自己的本事來建立一個邏輯關係,這是展現自己能力的方法。
但是,刑事講究穿透思維,就你彆扯那些沒用,刑事就看誰獲利了,以及獲利到底是不是非法占有。
於是,那位嶽夏嵐律師就掉坑裡了,但凡他不要那麼專業,這事都不會弄到這個地步。
夜深了,周雲隻要想到後麵的事,他都感覺自己想笑出聲……或許他真的有那麼一點點的精神問題?
時間慢慢過去,行政訴訟二審終於有了結果。
“綜上所述,上訴人的上訴請求成立,撤銷鐵路運輸法院的做出的……號判決。”
“駁回羅宏軒的訴訟請求。”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聽到判決結果,嶽夏嵐頓時笑了,旁邊的謝主任三人同樣很開心。
嶽夏嵐走過來笑道:“周律師,你現在沒什麼話說了吧?”
周雲同樣笑道:“我沒話說,我無話可說,畢竟是我技不如人,你們想發網上還是發哪裡都是你們的自由。”
“彆誤會,你們的想法我都能猜到。”
聽到這話,嶽夏嵐還打算說點什麼,審判長於雲濤已經過來道:“周律師,那個我給你說一下……”
於雲濤是準備做一個判後答疑的,畢竟現在政法係統的人都知道,這個周雲是個刺頭。
所以必須得把事情說清楚,不然後麵他要是申請再審什麼的,也不太好。
周雲看了看一邊的很高興的幾人隨即道:“於法官,您這不用解釋,我都理解,就是您可能不太清楚這個事。”
啊?於雲濤一臉疑惑:“周律師你這什麼意思?”
“我的意思是,我提起行政信息公開,可不是為了公開而公開,我是想拿到這個項目的信息,然後幫我的當事人起訴要那筆工程款的。”周雲很快說道。
於雲濤點點頭道:“這個我知道的。”
周雲又笑道:“對,您同樣知道,他們在二審中拿出了一份新證據,就是我的當事人原本掛靠的那個建築公司老板出具的一份意見書。”
“那個老板認為那筆工程款的債權原本歸屬於公司,現在公司注銷了,所以應該歸屬於他。”
“但是您可能不知道,我的當事人掛靠的時候可是交了掛靠費的,十五萬!”
聽到這話,於雲濤的臉色一下子變了。
周雲繼續說道:“結果到了今天,你看在這麼重要的一個案件中,對方出來說,這個錢應該是他的。”
“那您說,這是個什麼性質,雖然掛靠行為無效,但這並不代表那十五萬的掛靠費是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