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默來了,快請進。”
劉家。
劉蓓蓓的母親孫玉蓉看到高大帥氣的程默,眼睛明顯一亮,臉上的笑容也更盛了。
都說女大十八變,可在孫玉蓉的眼裡,程默這個大小夥子,跟以前相比,同樣變化很大。
尤其是自家閨女都二十一歲了,已經到了結婚的年齡。
她現在碰到個優秀青年,都覺得像自家女婿。
“孫姨。”
程默被孫玉蓉的熱情弄得有些不自在,要不是劉蓓蓓急忙上前解圍,估計光在門口都得好好拉扯一番。
劉蓓蓓家住的是樓房,在二樓東戶,兩室一廳的布局,雖然麵積也就六七十的樣子,但這是沒有公攤的情況下,所以一家三口住起來並不小。
客廳裡,沙發上罩著用針繡的白色鏤空防塵罩,茶幾上的盤子裡擺著不少新鮮水果,對麵還有一台板板正正的平麵彩電。
角落裡則是一台西門子冰箱。
程默清楚的記得,上輩子他家買上冰箱的時候,是02年,當時他十二歲,跟劉蓓蓓家差了何止二十年!
完全就像是兩個不同的時代。
更彆提孫玉蓉已經拿起旁邊的電話,準備把劉蓓蓓父親給叫回來。
“小默,我聽蓓蓓說,你現在幫你爸打理戲園子?那接下來有什麼打算?”
打完電話後,孫玉蓉便開始跟程默拉起家常。
“主要是寫歌。”
程默回答道。
“寫歌也挺不錯的,昨晚你劉叔聽了你寫的那首歌,說不比文工團那些專門搞創作的差,你要是想走這條路的話,不如直接去你劉叔的文工團。”
孫玉蓉明顯是在投桃報李,彆看她自己的女兒選擇當了個體演員,但如果沒有家裡幫襯,你試試這條路好不好走。
而程默呢?
彆看家裡有個戲園子,母親也是戲劇學院的老師,甚至還有孟思遠這個師父,但在不能唱京劇的情況下,能夠為他提供的幫助,幾乎很小。
反之,如果程默加入文工團,彆的不說,起碼大樹底下好乘涼,就算單純隻是熬熬資曆,將來的路也會更好走。
聽到她的話,程默看了一眼旁邊正拚命給他使眼色,讓他趕緊答應下來的劉蓓蓓,想了想,最終還是選擇了婉拒。
“孫姨,這首歌與其說是我拿給師姐唱,還不如說是師姐在幫我,要是沒有她,我一時間也找不到合適的人,所以您沒必要感覺欠我的。
再一個,您也知道,我現在是休學狀態,等過完年後,我準備先完成學業,要不然我爸媽那邊沒法交代。
而且我感覺我的嗓子最近有好轉的跡象,說不定哪天就恢複了,到時候我師父那邊肯定也不會放我走。
因此,我可能沒法去劉叔那邊了。
不過劉叔要是有什麼用得著我的地方,儘管吩咐。”
“師弟,你傻了啊,去我爸那邊,跟去你師父那邊又沒有什麼衝突。”
不等孫玉蓉說話,劉蓓蓓就率先忍不住了。
昨晚她趁著父親高興,便打算為程默鋪鋪路,畢竟程默選擇寫歌這條路,跟她當演員還不一樣。
這會,野生的作曲家,無疑更難混。
但當時父親並未答應,原本想著過後再好好軟磨硬泡一番,沒想到今天母親竟然直接提起這件事情。
看樣子,分明父親也是答應了的。
要不然以她對母親的了解,沒有父親點頭,是不會善做主張的。
隻是兩人瞞著她而已。
“怎麼跟小默說話?”
孫玉蓉瞪了女兒一眼。
儘管程默沒有答應,但她反倒是對其更欣賞了。
“小默,這件事情不著急,回去跟你爸媽商量一下,等你畢業以後也不遲。”
“好的,謝謝孫姨。”
拒絕的話一次就夠,更何況對方也是好意。
如果程默還是原來的程默,並且真的不能再唱京劇,又隻是稍微有點音樂天分,或許孫玉蓉的這個安排還不錯,至少可以保證今後衣食無憂。
但他已經不是原來的他。
彆的先不提,加入文工團,也意味著很難有足夠的自由。
還有就是,在那邊寫出來的歌,到底算誰的?
有任務壓下來,他接還是不接?
哪怕是他重生那會的版權法,都有著明確的規定,在文工團這一類的事業單位,在編作曲家,在工作及任務期間,寫出來的歌,著作權通常歸屬於本人。
但是,其所在單位卻可以在業務範圍內,優先使用這些作品。
什麼意思呢?
就是說,單位可以不用付費,甚至給很少的錢,就直接使用了。
除非先跟單位簽訂明確清晰的版權歸屬,但問題是,你還想不想在單位混了?
這還是後世版權法早就施行多年的結果。
放在眼下,如果程默真的去了文工團,並且成了在編的作曲家,那麼他寫的歌,單位可以直接拿去灌磁帶,拿去賣,都不用給程默付一分錢。
頂多給他多發點獎金。
因為,他是作曲家,工作就是作曲寫歌,誰能證明他不是在上班期間,借助單位的便利寫的?
你說你是在晚上下班,在家裡寫的,誰信?
那你白天上班的時候,有沒有構思?有沒有用單位的樂器,環境,甚至是用單位的草紙,筆墨來創作?
這裡麵的權責關係,根本就掰扯不清,甚至他想說理都找不到地方,畢竟就連真正的音樂版權法,還得一兩年以後才出來。
哪怕劉蓓蓓父親是文工團的團長,他也頂多有限度的幫幫程默,不可能違逆大勢。
而程默腦袋裡有多少經典金曲?
如果去了文工團,他寫出來的所有歌,即便著作權全部是他,可使用方麵,最後誰做主?
除非,他的本職工作跟他創作的東西毫無關聯,比如說,他作為一個京劇演員,加入京劇團,職責是唱戲,是演員。
那麼他寫出來的歌,就跟京劇團無關了。
因為單位沒有給他提供創作音樂的便利,也跟他的本職工作不相乾。
再具體點,就是職務專利,跟非職務專利的區彆。
前者歸屬於公司,後者屬於個人。
所以,程默是不可能加入文工團這一類單位的。
況且對於自己的路,他也早就有了計劃。
隨後,孫玉蓉便拉著程默開始聊起家常,但期間並未提起那首歌,直至劉蓓蓓的父親趕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