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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於謙,不該殺!(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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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是奔這個來的?

秦楓眉頭微皺。

剛才距離遠,還真以為高文天是帶了個侍衛。

但現在到了近前,倒也看出這位高玉蘭是女扮男裝,不過似乎……她還是男裝能稍微看得過去點,否則……簡直辣眼。

這身材!

賈玲能減下來,她也減不下來!

這模樣!

演張飛都不用化妝,就差那一巴掌護心毛了。

現在剛一照麵,三句話沒說完,就問我是否婚配。

天啦嚕!

不會吧?

我說這知府大人怎麼大老遠跑到淳化縣來,我還以為是搶政績的呢,那倒沒關係,我也不差一份水稻灌溉法,都是小意思。

但你這個千斤小姐,我是真的遭不住啊!

不假思索,秦楓立刻笑道:“蒙大人關懷,下官未曾婚配……”

好!

高文天和高玉蘭同時露出喜悅的表情。

卻聽秦楓繼續說道:“不過,下官已經有了意中人,正打算擇日下聘,娶進門來。”

他是生怕說得慢了,場麵尷尬。

呃!

高玉蘭一腔喜悅頓時化為泡影,居然覺得鼻子發酸,銅鈴般的眼睛裡也泛起一點淚花。

可把高文天心疼壞了!

這個秦楓,如此不上道?!

高文天的臉色沉了下來,冷冷道:“不知是誰家姑娘,有這個福氣。”

“她叫蘭娘。”秦楓隻好戲做全套,信口編造了一個美好的形象,煞有介事地一番描述,表現得甚是憧憬。

至於蘭娘這個名字,在整個大明洪武年間,都極為常見,隻怕光是淳化縣,找出十個八個蘭娘也不困難,窮人家的女兒,沒太多文化,用些什麼蘭啊,芳啊,蓮啊,相當普遍。

哼!

高文天越聽越是煩躁,倒也不好當場發作,好像顯得自家女兒嫁不出去似的,雖然是事實。

“如此,本官應該恭喜秦知縣了!”高文天壓下火氣,已經決定給這個不識抬舉的秦楓一個深刻的教訓,讓他明白官大一級壓死人的道理。

不過現在麼,既然是微服,又在人家地盤上,倒也不想鬨得太難看。

話不投機,高文天一盞茶都沒喝完,便借口公務繁忙,拂袖而去。

人還沒走出淳化縣地界呢,就被逮住了。

“給我拿下!”毛驤伸手一指,如狼似虎的大內侍衛,一擁而上,就算高文天真的帶了個壯士,也肯定擋不住。

“你們!你們是什麼人?”高文天慌亂道:“本官乃應天府知府!爾等膽大包天!竟敢……”

“錯不了,抓的就是你!”毛驤心想,剛才陛下的臉色都變了,你這小小知府還真的是膽大包天,敢把皇上氣成這樣,等著滅九族吧!

不消片刻,高文天連同高玉蘭,已經被五花大綁,連嘴都給塞住了,怕他大呼小叫,造成什麼不好的影響。

“帶走!”毛驤輕蔑地看了一眼恐懼的高文天,吩咐道:“先押入詔獄,然後等待聖上發落!”

啊?!

高文天魂都給嚇飛了。

詔獄?還聖上發落?

我何德何能啊!

不過就是跑了趟淳化縣,事兒還沒談成,怎麼還就驚動陛下了呢?

詔獄那地方,有幾個能活著出來的?我這到底是犯了什麼天條!

……

高文天走後沒多久,秦楓略一思忖,覺得事情可能會有點麻煩。

顯然,這個知府大人,主要目的是拉郎配來的。

也不知自己好端端在淳化縣做事,怎麼還能吸引到遠在應天府的張飛姑娘……

現在雖然勉強搪塞過去,但若是並沒有“蘭娘”其人,被查了出來,那高文天豈能善罷甘休。

淳化縣裡,倒應該有不少蘭娘,或者說現場造一個蘭娘來,也不是難事。

倒不如借此機會,結個婚?

要說這洪武年間,距離秦楓前世足有七百年,所有的娛樂相關,都遠遠不如,彆說手機了,連話本小說都找不到幾本。

金瓶梅都還沒寫出來啊!

但就有一樣,是七百年後比不了的。

這個年代的姑娘,十七八歲嫁人那是理所應當,正是女孩兒家最好的青春年華。

而要是放在七百年後,對十七八的下手,那叫妥妥的犯罪!

秦楓來到淳化縣幾個月的時間,交的第一個朋友就是毛驤,而毛驤家裡嬌妻賢惠,兒女滿堂的景象,也讓秦楓心中產生了一點溫馨向往,若是身邊有這麼個知冷知熱的紅袖添香,當然是極好的。

不過可能因為是身份地位懸殊,從沒人敢跑到知縣大人麵前,保媒拉纖什麼的。

現在倉促間要鼓搗這個事情,秦楓猶豫片刻,便離了縣衙,到毛驤家裡拜訪。

“啊呀!秦大人!”

毛驤一身的風塵仆仆,好像剛從外麵回來。

毛老爹也在,但秦楓沒太在意,落座後稍稍寒暄幾句,便直截了當地說道:“剛才,應天知府高文天,到我縣衙去了。”

嗯?

毛驤和朱元璋都是一愣,沒想到他為何說起此事。

那高文天,已經抓起來了啊,這會兒正押著去往詔獄呢。

你找他?

秦楓想要找毛驤幫忙,便沒有隱瞞,把事情的來龍去脈簡單一說,然後苦笑道:“真不是我矯情,那高家的千斤小姐,我高攀不起啊!就這麼說吧,娶她,我還不如娶了毛兄……”

嗯?!

雖然知道是誇張玩笑的說法,但毛驤還是心尖一顫,心想你不要亂說話。

皇帝陛下在這裡呢!

要是會錯了意,一句金口玉言,我還真得收拾收拾嫁到你們秦家去……

“秦大人的意思是,要在這淳化縣,找個知根知底的好人家的女兒,明媒正娶?”毛驤聽懂了秦楓的意思,但下意識地皺眉道:“有這個必要麼……或許那位高知府,也就是隨便一提,以後不會再來了。”

當然不會再來,這一點,毛驤可以保證。

可是秦楓卻歎息搖頭道:“毛兄對這官場上的事,還是缺乏了解啊,此事看來不大,但其實十分凶險!若是處置不當,彆說丟官去職,掉腦袋都大有可能。”

誇張了誇張了。

存在感不強的朱元璋微微搖頭,暗想著我大明哪有那麼黑暗,就為了不娶他家女兒,就要殺人?

“秦大人可能是多慮了。”毛驤身為聖上嘴替,越來越能體會君心,目光一掃,便笑道:“秦大人忠君愛國,功在社稷,哪能為了這點小事就遭遇橫禍,那不是沒天理了麼!”

嗬……

秦楓輕輕一歎。

天理?

什麼時候有過這東西……

忠君愛國麼?功在社稷麼?

曾經倒是有這麼一個人,功比天高,力挽狂瀾於既倒,一己之力為大明續命數百年,且光明磊落,兩袖清風,然而到頭來……

啊?!

朱元璋本來隻是隨意聽著,並沒當回事,畢竟高文天已經捉住,秦楓擔心的事情完全沒有必要。

忽然間,心聲傳來!

第一句就是:

【於謙……不該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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