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第十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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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筱眼圈紅了,但她到底是個成年人,隻靠在我身上閉眼了一會兒,再睜眼時狠狠的抹了把臉。把燕窩喝了,吃了兩塊鬆軟的蛋糕。

吃完後她爬起來道:“嫂子我給你帶了一幅畫。本來想著回國就去看你的,結果被這些事氣到了!”

她特意帶回來的,我一點點兒拆開,跟她笑道:“勞你大老遠親自帶來,回去就掛起來。畫展辦的順利吧,我看《梵藝》上拍的非常好。人來人往,名揚海外了。”

明筱提起畫展笑道:“順利,畢竟砸了那麼多錢。”

我輕嘖了聲:“大畫家還謙虛了,畫的好當然要廣而告之了。國外展我抽不開身去,這次回國展我也會讓你的畫名揚天下。”

明筱心情明顯好了,她重新撿起了那本家族手冊,一字一句的跟我說:“我長這麼大第一次見,嫂子,你見過這本手冊嗎?真是把我氣笑了。我實在憋不住了,我念給你聽聽,你也會氣笑的,”

“霍家女兒作為大家族培養出來的聯姻對象,一言一行都要遵守規矩,豪門世家堪比封建製度,對一生下來就要為聯姻準備的女人來說是一樣的,要德行兼備,情緒穩定,以家族為重,忍一切所不能忍,哪怕丈夫在外有了人,也要緩緩圖之,權衡利弊,隻有不動搖正妻的位置,就可以睜隻眼閉隻眼,”

明筱咬著牙,字字清晰,冷笑連連:“他們怎麼不乾脆把這本書名字改成《女戒》得了。他們霍家是帝王將相家嗎?他們一個個把自己當成帝王了嗎,還納妾?直接叫養小三不就行了!不就是把一夫一妻製寫在了法律上,除了這個哪有不一樣的嗎?”

她批判的字字珠璣,跟敲在我心裡一樣。

我無言以對。

這樣的日子我過了7年了。20歲嫁到霍家,至今已7年。

我為什麼成為了這樣的人?

哈哈,就為了曾經我以為的愧疚,霍明欽瞞著我、看著我乖順的沒有任何主見的這些年是不是覺得很滿意?

我胸膛像是開了一個口子,汩汩的往裡灌風。這讓我時不時的覺的疼,任何一個詞都能戳中我,我的冷靜維持的辛苦。

也許是我的臉色不好,明筱終於不再罵她霍家的直係親人,而是忐忑的看著我:“嫂子,我哥不是那樣的人。你放心,他絕對不會在外麵養人的。”

霍明欽在外麵養人?

我想笑,也真的笑了。

“嗯,他不是。”

他從未在外養人,他隻是在心裡養著,住在左心房,咫尺之間,每一次思念會為她添上幾筆,心隨意動,永不褪色。

我看著明筱送我的畫微微笑了下,畫是一副疏枝明月,畫工了得,是厚重的油畫,但寥寥幾筆就將月華渲染的輕靈透徹。月光仿佛在流動。

這不是明筱的畫風,但一樣畫的很好,把月色的美好都宣之於畫。

我看著畫上那個龍飛鳳舞的簽名無聲的笑了下。

有一種人是月光,不管是月圓月缺都會牽動人的情感,納蘭的詩詞如是,辛苦最憐天上月,一夕如環,夕夕都成玨。

遙在天邊,卻上心頭。

“嫂子,你在想什麼?是不是我大哥哪兒做的...”她說的有些遲疑,臉色都變了,比剛才罵霍家手冊還要慘淡,霍明欽這個大哥在她心裡比霍家重要的多。

如果霍明欽塌房,那無異於天塌,她大約再也不相信這世上還有一生一世一雙人了。

我笑著搖了下頭:“你想哪兒去了,我是看著這畫好,”

明筱一下子就笑了:“太好了,嫂子,我就知道你喜歡,這是餘老師畫的,我一眼就覺得這幅畫太像你了,清冷柔和的月光,不食人間煙火的仙女。我大哥當時也說你會喜歡這幅畫呢。”

我沒有在意霍明欽說我是冷淡無趣的人,明筱對我帶著濾鏡,誇的都是百般好,但轉換個角度,無論是清冷還是不食人間煙火,都是冷淡無趣的意思。

而現在冷淡還是無趣都跟霍明欽沒有任何關係了。

我輕聲問:“畫不是你送我嗎?”

霍明欽也在嗎?是一直都在,還是巧合碰上?

明筱沒有聽出我話裡的意思,挽著我手臂撒嬌:“

我大哥出的錢,嫂子你不會怪我借花獻佛對吧,都怪他不買我的畫,明明都暗地裡籌備了我的畫展了,還要落我個麵子!雖然我的畫確實不如餘老師的。”

我輕輕的哦了聲:“原來如此。”

霍明欽上個月出差法國分公司,原來是為畫展籌備,

為自己妹妹籌辦畫展無可厚非,霍明欽卻不肯告訴我,甚至瞞著明筱,暗地籌辦,因為他是為故人籌辦的。

一個月前明筱開畢業畫展,同一位早有名氣的畫家一起開的合展。

畫展盛大,引了數萬人駐足相看,各大媒體爭相報道,空前絕後。

我還想著明筱這次的手筆不錯,出名要趁早,在海外打響名氣,回國便能一帆風順。

不是說明筱的畫徒有名氣,而是人靠衣裝馬靠鞍,名人更需要超前包裝,這是一個自媒體的時代,流量是成名密碼。

我是一個畫商,看畫看人多少帶著些商人的視角,我那時從未想過是霍明欽一手操辦的。

哪怕我看到了邀請函上的另一位畫家,我都沒有往他身上想。

霍明欽從來都是想做什麼直接做的人,暗度陳倉大可不必。

但霍明欽還是這麼做了,因為另一位畫家是他藏在心底的人。

我給霍明欽書房曬書的時候,看到了她的照片。

我不是無緣無故給霍明欽按上一個白月光,是他自己寫的。

那張攜手、十指相扣的照片背後有他一筆一劃的字:曾經滄海,餘生隻剩惦念。

那個女子叫餘念。

那個當年被我婆婆拆散的人。

十年前霍明欽深深愛著的人。

我看著那副月光畫無聲的笑了,我想霍明欽真夠沉的住氣的,回國後的這一個月裡除了工作越來越忙,回家晚外,其他並無異常。

同床共枕,繁育子嗣,穿衣洗漱,教育小瑾,一如往常。

仿佛這樣白開水似的日子可以過上萬萬年。

或者說34歲的霍明欽已經成為一個喜行不於色,任何事情都不會讓他動容的合格的繼承人了。

他不動容,但我再也不想跟他過了。

我握緊了手,壓住了心裡的抽疼,我知道這是背叛的感覺,我不怪他不愛我,可霍明欽不該一邊籌劃心上人畫展、為她鋪回國的路上,一邊這麼對我,把我當成他繁育子嗣的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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