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暗淡,太陽將落未落,大片的霞光將半邊天空都染紅了。
身材消瘦,脊背挺直的溫教授站在自己那不算屋子的屋門口,雙手背負在身後,微微抬頭看向天際,身後是“哞哞”的牛叫聲。
看著記憶中那道熟悉的身影,林彥武拿著酒的右手不由更加用力,感覺一股暖流開始在心中激蕩,或許是傍晚的霞光太過刺眼,他的鼻腔有些酸澀。
“溫叔!”
林彥武順著廟底下那條土路往戲台方向走,隻感覺平日不用兩分鐘的路程今日竟格外的漫長。
溫教授是六年前被發配到這兒的老右,住在戲台邊上兩間爛屋子改造的牛棚裡,白天要勞動,晚上還要打掃牛棚。
村子裡的大人小孩都對他避如蛇蠍,最難過的那兩年,是林彥武偷偷拿家裡的吃的接濟他才讓他保住了一條命。
後來,村子管得沒有那麼嚴格了,溫教授就偷偷開始教林彥武認字、讀書,給他講各種各樣的曆史故事。
溫教授聽到聲音,扭頭看向林彥武,臉上露出笑容來:
“彥武,你來了?”
林彥武聽著這溫和低沉的聲音,感覺眼前恍惚了一下。
溫教授五十來歲的年紀,兩鬢斑白,但是生的國字臉,劍眉星目,如果用後世網友的評價標準來說,這是位名副其實的叔圈大佬。
這些年的經曆在他的臉上刻了不少痕跡,但是一雙眼睛卻因為飽經風霜而更加清明透亮。
“溫叔。”
林彥武又叫了一聲,聲音中帶著幾分哽咽。
上一世,溫教授應該在明年被接回城,去了省城大學任外語教授,兢兢業業地工作十五年之後與世長辭。
當時學校辦了個非常隆重的追悼會,但是林彥武沒有去,他隻是事後在溫教授的墓前跪了三天。
溫教授聽林彥武說話的聲音有些哽咽,以為是和郝佳離婚了,心裡頭難受,便笑道:
“彥武,咱爺倆兒好好喝兩盅,你也好好哭一哭,我老頭子不笑話你。”
說著話,就招呼林彥武坐在屋門口的小馬紮上,他自己則進了住的牛棚裡拿出一個破口的粗瓷碗,一個掉漆的搪瓷缸子,擺在馬紮前的大石頭上。
前世,溫教授介紹林彥武去圖書館當翻譯之後,林彥武一直頹廢沮喪,很少去看溫教授,還是溫教授一把年紀了抽空去看他。
當聽到溫教授的死訊之後,鋪天蓋地的愧疚和悔恨瞬間將林彥武淹沒。
如今,再次見到五十歲的溫教授,林彥武內心有說不出的慶幸,感恩。
溫教授見林彥武紅著眼睛低著頭不說話,兩隻手緊緊握拳,臉頰還在微微顫抖,輕輕地歎了口氣。
他從林彥武手裡接著那瓶二鍋頭,打開倒上,舉起自己的搪瓷缸子:
“彥武,畢竟我沒離過婚,所以不知道該怎麼安慰你,喝酒吧。”
林彥武哭笑不得,端起那個破了邊的粗瓷碗跟溫教授的搪瓷缸子碰了碰:
“溫叔,你這話還不如不說呢!”
溫教授哈哈一笑,端著搪瓷缸子一飲而儘。
林彥武也把自己的酒喝了,從褲兜掏出兩把帶殼的花生放在大石頭上:
“溫叔,下酒菜沒有,就拿花生湊合湊合。”
溫教授也不客氣,抓了幾顆花生,一邊剝了殼往嘴裡送,一邊開口安慰:
“彥武,你還年輕,以後的日子還長著呢,儘早地從一段不合適的婚姻裡脫離出來,是一件值得慶幸的事情。”
林彥武又拿著酒瓶給兩人倒上酒,舉起酒盅跟溫教授碰了一個:
“叔,以前是我糊塗了,這次受傷之後我在炕上躺了六七天,感覺自己在閻王殿轉悠了一圈,很多事情都想明白了。”
溫教授點點頭,眉宇間多了幾分欣慰:
“嗯,你能想明白就好,接下來的日子準備怎麼辦?”
林彥武又拿著酒瓶子添酒:
“溫叔,我今兒過來就是想跟您商量這個事情。”
“這些年,我跟著您也學了不少東西,如今家裡頭吃了上頓沒下頓的也不是個事兒,所以我想寫點文章投稿,萬一能選上了也算是個收入。”
溫教授聞言,一雙眼睛頓時就亮起來了:
“這個想法好,選不上也沒關係,多鍛煉幾次,總是能有機會的,比你如今在地裡乾活來錢快多了。”
“溫叔,這不是還想請您幫我把把關嗎?”
“這個沒問題,你等著,我去給你拿個東西。”
溫教授一口應下,起身進了牛棚,打開鋪蓋邊的小木箱,拿了一支鋼筆出來放到桌子上:
“彥武,這支鋼筆跟著我很多年了,我如今在這兒也沒什麼用,你拿去用吧。”
林彥武看著桌子上的鋼筆,擦得乾乾淨淨,保養得很好。
他知道,這是溫教授已故的老師送給溫教授的:
“溫叔,我……”
溫教授笑著擺擺手,神情中多了幾分落寞:
“彥武,拿著吧,你要是真能用這支鋼筆寫出點好東西,也不算辱沒了它。”
林彥武拿起鋼筆打開筆蓋仔細看了看,筆尖已經磨損得很嚴重了,筆囊裡麵空空如也,早就已經沒有墨水了。
溫教授的屋子裡,甚至都找不出一張可以寫字的紙來。
“好,溫叔,我一定不會讓您失望的。”
林彥武沒有再說什麼,他知道這麼多年的經曆已經讓溫教授對於一些事情失望了,自己說再多也無濟於事。
唯有等那輛省城來的小轎車出現,溫教授的同門親自來接他回城的時候,他的心才能重新活過來。
溫教授見跟隨自己多年的鋼筆被林彥武小心翼翼地收起來,眼中似有幾分愉悅,又似有幾分惋惜。
林彥武知道,溫教授高興的是,把鋼筆送給自己,算是給鋼筆重新找了個好主人,不用再跟著他在牛棚落灰。
他惋惜的是,自己這輩子可能再也不需要提筆寫字了。
兩人又說了一會兒話,林彥武幫著溫教授把牛棚的牛屎清理出來,就回家去了。
明天,他要去高家溝公社,買一瓶墨水,給鋼筆換個筆尖,正式開始寫稿掙錢了。
既然重來一次,他一定要讓家裡人都過上好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