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等…”
見蘭仕文二話不說就要走,還有事情想問的夏語冰連忙追了上去。
她的個子很高,腿也很長,三步並作兩步便拉開房門追出外麵,然而隻這一眨眼的功夫,蘭仕文的身影前腳走出房門,後腳便消失不見了蹤影。
夏語冰扶著門框向外麵望去,空空如也的走道裡隻有端著餐盤的女傭聞聲朝這邊走來,誘人的香甜味道飄入鼻腔。
“剛烤好的蛋撻,您想要幾個嗎?”女傭走到房門前微笑說道。
夏語冰從餐盤上捏起一個蛋撻,問道:“你有看見其他人從這扇門出去嗎?就剛才。”
女傭搖了搖頭:“沒有哦,打開這扇門從裡麵出來的隻有您而已。”
“是嗎……”夏語冰咬了一口蛋撻,溫熱香甜的味道盈滿口腔,看來蘭仕文在開門的那一瞬間就消失了,走得還真匆忙。
明明還想問問他之前出現在酒櫃裡的那個人影是怎麼回事來的,但蘭仕文好像猜到她想問什麼,沒給夏語冰開口的機會就直接溜了。
……是猜到嗎?還是提前知道呢。
想不通,不想了。
夏語冰覺得自己好像不太聰明的樣子,不過沒事,寧哲聰明就行了。
把女傭手裡的蛋撻連盤端走,夏語冰關上門回到房間裡準備把剛才的經曆寫到筆記本上,弗索勒斯的屍體依然靠在沙發旁,白白胖胖的‘太祟’蠕蟲依然蜷縮在他的顱腔之中,一動不動。
——
冷白的燈光之下,一枚銅錢落入酒杯,金黃的酒體隨之破碎,酒液順著杯壁淌下。
貝當與玫琳兩人臉上皆是驚愕之色,不可置信地睜大眼睛注視著寧哲麵前的酒杯,裡麵隻有1枚銅錢。
就之前的經驗來講,丟第1枚銅錢的時候隻需要小心一些、手穩一些,幾乎不可能會翻車,金酒的本質是一種乙醇溶液,其表麵張力沒那麼容易被破壞。
然而輪到寧哲投幣時他隻是捏起一枚銅錢隨手一擲,絲毫不在意手中金屬與玻璃碰撞發出的清脆聲響與濺起的水花,他主動輸掉了這場賭局,成了輸家。
“我輸了。”寧哲舉手投降,他從懷裡摸出一枚銅錢捏在指間,冷漠的視線徑自看向賭鬼:“來吧,沒收我的賭注。”
怎麼回事……玫琳輕咬下唇,看向寧哲的眼神中滿是不解,這個人為什麼要主動輸掉?有什麼原因嗎?她究竟想乾什麼?
玫琳心中的疑惑沒有將她困擾很久,因為接下來發生的一切讓她始料未及。
寧哲指間夾著一枚外方內圓的古舊銅錢,正麵萬事如意,背麵平安喜樂,這不是賭局開始時賭鬼派發給各位玩家的賭博道具,而是他自己隨身攜帶的買命錢,一枚銅錢的幣值是一條人命。
然而看著寧哲夾在指間的銅錢,賭鬼無動於衷。
它沒有伸手去拿寧哲的錢,枯瘦的雙腿一動不動地坐在沙發上,沒有任何要站起來去拿賭注的意思。
“因為本局遊戲的賭注,不是一條人命。”寧哲鬆開手指,將滾落到掌心的銅錢牢牢握住。他的雙眼平靜無波仿佛早就知道這一切,但與此同時,玫琳與貝當兩人的心中卻是驚濤駭浪。
“本局遊戲的賭注……不是一條人命?”玫琳心神俱震。
“怎麼可能!”貝當猛地站了起來,雙眼死死盯著坐在自己買對麵的那名男人。
每隻鬼都有其各自的特性:太易無形無相、瘟神不死不滅、五通坐地起價、太一唯我獨尊……而賭鬼的特性,名為‘貪奪’。
賭鬼的性格極度貪婪,貪得無厭的它會不斷強迫他人與自己賭博,直到贏走所有玩家的賭注奪走他人的一切隻剩自己贏家通吃。
無窮無儘的貪欲被名為‘公平’的規則所約束,使得坐上賭桌的每名玩家都需要在自己的能力範圍內拿出與其他玩家價值相等的賭注。
既要避免出現資不抵債的情況導致賭注無法支付,又要滿足賭鬼那永不滿足的貪婪,還要滿足賭博的‘公平’原則,因此,每局遊戲的賭注設置,都以所有在場玩家中資產總額最低的那人的最高支付能力為準。
而一名凡人所能拿出的最珍貴的賭注,就是自己的生命。
在有凡人參與賭局的情況下,賭注的價值最高不會超過一條人命,也就是一枚銅錢,再高就超出了凡人的支付能力,賭鬼不會允許無法支付賭注的情況發生。
賭鬼隻接受小贏、中贏和大贏,它絕不接受自己吃虧。
貝當與玫琳的視線同時落在了一個人身上——那名意外誤入賭局的男人。
“賭鬼的賭場設立在一處獨立於現實世界特殊空間之中,這是為了避免賭局受到外人乾擾、違背公平原則……此處空間在性質上有些類似表裡世界的凡妮莎堡,又有點像是荼鬱封鎖世界造成時空熔斷的能力,總而言之,不是現實。”
“但是出於某種未知的原因,在這座歌劇院裡,現實與非現實的‘界限’被混淆了,劇院內的人在兩個世界之間頻繁穿梭,時而腳踏實地,時而身處虛幻,且經常在短時間內多次閃現,就連我也一時間混亂不堪……”
寧哲的視線也落在了那名男子的身上。
此人是在幾乎毫無征兆的情況下突然出現在房間內的,其臉上表情與下意識的驚悚與錯愕都看不出任何表演的痕跡,無論從哪個角度看,此人都是一名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穿梭了表裡世界,不幸誤入了賭鬼遊戲場的凡人倒黴蛋。
玫琳很想這麼認為……但寧哲指間的那枚銅錢已經證明了,事實並非如此。
“在有凡人參與賭局的情況下,賭注的價值不會超過凡人的最高支付能力,也就是一枚買命錢。”
寧哲將一枚銅錢慢條斯理地塞入口袋,側目瞥了一眼旁邊的賭鬼,它正在向他討要賭注。
寧哲輕輕呼出一口帶著香味的氣息,看向那名男子的眼神變得曖昧起來:“但現在,賭鬼已經看不上我手裡這1枚銅錢的賭注了。”
這意味著這名所謂‘凡人’身上擁有著至少一件價值超過一條人命的東西,他的最高支付能力已經超過了‘一枚銅錢’。
這樣的凡人,還能叫做凡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