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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8章 能吃是福(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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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

秦樉剛提,便被秦棣給否決了。

“按照我大慶官員的貪腐程度,到了漠北,就容易給當地牧民逼反了。”

“大慶的士子,都想當官之後魚肉百姓,沒有人願意來到這破地方當官。”

秦棣很了解那些人。

“要麼官員將這裡的牧民逼反,要麼有官員在此割據自立。”

“不可能還有第三種可能!”

秦棣常年跟胡人接觸,對此很是了解。

化為大慶州府。

這基本是不太現實的事情。

而這些,秦棣也曾跟秦風說過。

慶皇聽此,也暗暗點頭。

老三說的,明顯比老二更好。

不過慶皇最想聽的,還是秦風的看法。

隻是此刻的秦風,正端著一盤羊肉,往鍋裡下。

現切的羊肉堆在盤子裡,哪怕將盤子翻過來,羊肉也會黏在盤子上,不會掉下來。

切羊肉的廚子刀工很好,薄瘦剛剛好,吃起來相當舒服。

“兒臣以為,還是羊肉好吃。”

秦風回答的驢唇不對馬嘴。

這事兒。

秦風也不太想摻和。

恐怕慶皇的內心,早就有所想法了,秦風說與不說,差彆都不是太大。

“羊肉即便吃再多,也不覺得在肚子裡占地方。”

“反而是牛肉,很容易出現飽腹感。”

“這草原上的牛,最好吃的還是這牛百葉,有種青草般的香氣,味道很好。”

牛百葉。

也就是牛胃。

牛有四個胃,牛百葉則是其中一個胃,最好吃的一個胃。

草原上的牛,吃的都是青草,不吃什麼其他的東西,味道就格外的純粹,口感也恰到好處。

“父皇你嘗一塊。”

秦風當即給慶皇夾了一筷子,慶皇眼睛頓時笑得眯了起來。

“好好好,你倆瞧瞧,還是老六最孝敬咱。”

秦樉跟秦棣對視了一眼。

都習慣了。

至於天可汗的事兒,被秦風這一岔,就給岔開了。

“喜歡就多吃點。”

“彆光顧著吃肉,吃點菜。”

這個季節的青菜,特彆在漠北這地方,可謂是相當的珍稀了。

不客氣的說,這東西比黃金還貴。

是京都那邊,秦標刻意讓人封好,用遼地的蒸汽快船,先到遼地,再用卡車運到這來的。

不過運來最多的,還是大白菜。

高麗人喜歡用這玩意做泡菜。

而在遼地,這種菜在冬季最耐儲存,也成為了遼地冬季主要的菜肴。

故而大白菜這東西,最好還是遼地產的,味道比較甜。

至於其他青菜,則是從京都運來的,相當珍貴。

也唯有少有的一些將領,才能分到這些菜。

普通的大慶士兵,則能分到一些遼地來的大白菜,管夠。

當然還有一些則是黃桃罐頭之類的東西,遼地運來的也不算多,也算是大慶精兵過年時加的餐。

這也讓漠北的慶兵,對遼王的好感更甚。

毫無疑問。

秦風雖然沒做太多,但漠北一戰,已讓秦風在慶兵中的威望達到了極致。

未來秦風一聲號令之下,這些參與北伐的慶兵,大多都會遵從秦風的號令。

至於剩下的大慶兵馬,則很難說。

不過可要知道。

這些願意親近秦風的北伐兵馬,可都是大慶精銳中的精銳!

毫無疑問的是。

等慶皇百年之後,秦風哪怕並不執掌大慶兵馬,也必然是大慶軍中上下最有威望的一個人。

屬於大慶底牌中的底牌。

隻不過。

所有人都覺得,當下四邊蠻夷,應當無人再敢跟大慶挑起戰爭了。

遼王威望再高,應該也用不到了。

秦風這種悶頭吃飯,不聊胡地的事情,反而讓慶皇更加的放心。

這就說明老六不爭。

隻要吃飽穿暖,享受的舒服就行了,沒有跟他大哥奪取皇位的野心。

如此,慶皇才能更加安心,覺得未來大慶兵馬即便落在秦風的肩膀上,應該也不會有什麼問題。

必然能成為老大的左膀右臂。

當然。

按照老六的性情,恐怕不太願意掌控這麼多的兵馬。

但也恰是如此,慶皇才更加放心,將這些兵馬,都放在老六的手上。

毫無疑問。

漠北之戰,遼王威望達到極致的問題,慶皇也察覺到了。

隻是這終究是慶皇的最疼愛的兒子,就連慶皇,也不知道該如何麵對老六。

剛剛。

就本能的試探一下。

就連慶皇,也不知道若老六當真展現出了野心,他究竟該怎麼做。

一麵是老大,一麵是老六。

手心手背都是肉。

好在。

老六這一門心思,隻往肉上盯的行為,反而讓慶皇覺得很欣慰。

覺得老六是個愛享受的,不願意去承受身為帝皇、肩抗天下的那個罪。

享受好啊!

大慶富有四海,要什麼好東西沒有?

就算老六再怎麼浪費,再怎麼享受,又能花掉多少呢?

隻要未來老六能跟老大齊頭並進,不起爭執,老六即便花銷再大,一個人花掉了堪比整個皇家的錢。

甚至哪怕這個錢,要從皇家財政裡去出。

慶皇覺得也是值得的。

“按照老六這個性格,至少是個長命百歲的樣子。”

“要是老六真的能活到一百歲,那麼就能保證大慶八十年的安穩。”

“那個時候,老六才真正是大慶的鎮國基石。”

慶皇越看秦風越滿意。

覺得自己的兒子,咋能這麼的出色,這麼的優秀,這麼的讓他這個做父皇的省心!

是自己的血脈好啊!

“老六,咱讓人又殺了九頭牛,一會兒百葉都給你切好了,送上來。”

換做在京都時。

慶皇可能心疼的連一頭牛都舍不得殺。

可如今為了秦風吃牛胃,一口氣竟然殺了九頭。

隻為了讓秦風吃個痛快。

不過。

牛胃是被秦風都吃了,好地方的肉也被送了上來。

剩下的肉,自然也不會浪費了,肯定都會分給全軍的將士們,大家都有肉吃!

這種行為。

也不免讓秦風想起,當年寫誰知盤中餐,粒粒皆辛苦的那個是詩人。

他後來最愛吃的,就是炒鴨舌!

一盤鴨舌,就要殺掉幾十上百頭鴨子。

如此的奢靡,跟他寫下的詩,形成了無比鮮明的對比。

隻是……

那些殺掉的鴨子,會被扔掉了?

還不是照樣會被人吃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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