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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二章 比生命更重要(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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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

荊棘嶺上大雪滿山。

積雪之下,是一叢叢枯敗灌木。

咯吱吱積雪被踩扁的聲音響起,包著鋼鐵的戰靴踩碎幾根枝椏,蘭察孤身一人走上了山道,眼中帶著幾分慨然。

作為從鐵樺大區通往博蘭大區的要道,又關聯著溪木、柴橋兩個大區,荊棘嶺從來都是一個極為重要的交通樞紐和中轉。

想要繞開它去往博蘭大區,要多出至少半個月的路程。

數個月前,雄鷹軍第一次進入博蘭大區時,輕易就拔下了這個據點,並且在從博蘭大區撤回時將其毀掉,為的就是避免它回到艾沃爾人手中。

但如今,荊棘嶺卻成為了卡在雄鷹軍咽喉的一根毒刺。

2000死硬的艾沃爾士兵屯駐在這裡,阻斷了雄鷹軍的去路。

正這樣想著,蘭察走過一處山坳拐角,忽然,幾道噗噗響聲出現,緊接著,便有兩柄長槍擱在了蘭察的脖子上。

這些士兵是從雪坑裡鑽出來的,裹著的獸皮上還沾著積雪。

領頭士兵的手和臉已經凍得通紅,還能看到裂開的凍傷,但他的動作卻極為穩定,聲音也頗為激動:

“叛徒!”

“你還敢來山上!?”

蘭察眼中閃過一絲愧疚,但還是平靜道:

“我是來談條件的。”

那領頭者怒道:“哈,說得好聽,誰知道你是不是雷文派來的刺客?”

“我沒有帶任何人過來。”蘭察道:“身為一名神聖騎士,我可以在此對吾主發誓,這一次來就隻是為了談判,絕不會威脅到子爵的個人安全。”

“當然,我也可以在這裡等,等你們拿到封魔鋼鐐銬鎖住我再帶回去,我是不會反抗的。”

幾個士兵交換了一下眼神,很快就有一個小兵消失。

過去大約半個小時,那士兵又帶了兩個人回來,其中一個還是全盔全甲的騎士。

在騎士的監視下,蘭察被封魔鋼束縛住手腳,在他們的帶領中向山內走去。

一路上,積雪越來越深,山路也越發難走。

很快,蘭察就看到了一個隘口。

這隘口坡度至少60°,蓋滿積雪,最多隻能供4、5人同時前進。

就是這裡,成為了雄鷹軍步兵的噩夢,坡度大,冬日地滑,根本就衝不上去,工程器械也無法展開。

想要強行攻下,最少要犧牲2、3000名士兵,所以雷文才會在這裡被卡了兩個月。

轆轆聲響中,從上麵墜下來一個巨大的木筐。

“上去!”

之前那士兵頭領不客氣地一腳踹在了蘭察身上,但卻不能讓蘭察踉蹌,自己反而被這力道衝了個跟頭。

在這人發怒之前,蘭察聳了聳肩,走到木筐上,然後任由自己被提了上去。

上麵是一個平台,積雪大多被清理乾淨,其中每一個痕跡都能讓蘭察與此前的戰況關聯起來。

那一個個拳頭大小的坑洞,是風王騎兵投矛留下的。

地麵上厚厚一層翻著油光的焦土,則是火油焚燒後的痕跡。

這2個月來,雄鷹軍對這裡發起過各種形式的打擊,但每一種,都沒有取得像樣的戰果。

有洞窟掩護,無論火油還是毒煙鬥無法取得像樣的戰果;風王騎兵在這並不寬敞的平台上,麵對超凡也無法立足。

“看什麼呢,快走!”

有士兵的命令傳來,蘭察點了點頭,繼續在引導下向內走去。

直到來到一個碩大的山洞。

山洞口被柵欄封住,上麵還能看到烈火灼燒的焦痕。

進入後,外界的寒冷便漸漸褪去了些。

岩壁上一開始還是霜花,到了裡麵,就變成了濕漉漉的水痕。

隨著步伐向內深入,道路兩旁出現了不少士兵,他們或多或少都受了傷。

毒霧侵蝕的傷口,烈火灼燒的傷痕在繃帶下隱然可見,有些甚至已經化膿。

蘭察眼中閃過一抹不忍。

天寒地凍,缺醫少藥,這樣的傷兵,隻能在這裡等死。

而看到蘭察到來,還能動的傷兵紛紛指著他的鼻子破口大罵。

“叛徒”、“人渣”之聲不絕於耳,口水和唾沫齊飛,有人還會撿起地上的石子砸向蘭察。

甚至會有人衝到蘭察麵前,大聲質問他,身為公國貴族的後裔,身為杜鐸伯爵的兒子,為什麼要為雷文這個侵略者效命?

蘭察回答不了,也解釋不了。

正如,他無法對自己麾下叛亂的士兵下殺手。

但很快就有人分開士兵們,將蘭察向內帶去,讓他脫離了謾罵的海洋,來到了深處的一間小屋。

到這裡,濕氣已經重的讓人不適,即便是燃燒著的火把和火盆也驅散不了那入骨寒意。

而蘭察,也終於見到了自己此行的目標——福勒子爵。

“蘭察先生,又見麵了。”福勒咳了一聲站起身來:“你們都退下吧,我和蘭察先生單獨談一談。”

“可是大人,萬一……”

“沒有萬一,蘭察先生的品性不需要任何人懷疑。”福勒端起了旁邊小火爐上的茶壺,笑著對蘭察道:“坐吧。”

守衛們很快退去,那騎士臨走時還狠狠瞪了蘭察一眼。

而蘭察也沒有第一時間坐下。

因為福勒已與他印象中大不相同。

一向整齊的頭發如今就像是團爛水藻般趴在頭上,油乎乎的;本來方正的臉變得蒼白,由於浮腫甚至顯得有些肥胖;頜下胡須更是長成了笤帚。

而他的身體,卻是與臉頰不相稱的消瘦,持握茶壺的手上,皮膚竟然鬆弛到堆起了褶皺。

蘭察忍不住問道:“福勒子爵,你怎麼……”

“坐吧。”福勒溫和的笑著,為蘭察倒了杯茶,放在他的麵前:

“敗軍之將,又能好過到哪去呢?”

心中一歎,蘭察坐了下來,禮貌性地捧起茶杯抿了一口,眉頭微蹙,但還是咽了下去。

這茶葉本身品質還算不錯,但由於儲存條件糟糕,已經發黴變質,蘭察能清晰地品到其中的黴味兒。

“真懷念啊。”福勒卻毫不在乎地大口喝了茶,悠然道:“上次見麵,還是在你的成人禮上吧,那時候整個公國都是那麼安寧。”

“你我也不必像這樣,以不同陣營的身份對峙。”

成人禮上,是鮮花、美酒,是父母的祝福,還有……

蘭察陷入溫暖的回憶,卻又被口中黴味兒喚醒,巨大落差險些讓他落下淚來。

“福勒子爵,我是來勸降的。”

這句話極為破壞氣氛。

但蘭察必須要說,否則他怕自己再也無法說出此行的目的。

所以一開口,就無法停下:

“你也許不知道,就在昨天,我的麾下,發生了一場叛亂。”

“而雷文大人處置得也極為寬容,隻是讓他們割去了拇指,便釋放了回去。”

“他並不是一個嗜殺的人,實際上,自從雄鷹軍到了艾沃爾,從沒有過任何成建製的獸行;偶然會有士兵欺男霸女,但也都受到了軍紀的嚴懲。”

“這一次,雷文大人也給出了寬鬆的條件。”

“隻要福勒子爵你能率部投降,那麼所有人都可以既往不咎,隻要保證不再與凱恩斯帝國對抗,就可以平安回家。”

福勒子爵的表情靜如秋水,隻是慢慢喝完了杯中的茶,然後將其倒扣在了桌上。

這在艾沃爾的文化中,這是送客的標誌。

蘭察皺起眉頭:“福勒子爵,你真的就不仔細想想嗎?”

“的確,山洞中有水源,可是糧食呢?藥物呢?你們在這裡還能撐多久?”

“我來的時候,看到你手下士兵身上披著岩皮枯角牛的皮革,恐怕這些一階魔獸都已經被宰殺吃肉了吧?”

“你已經快彈儘糧絕了!”

“就算是為了手下士兵的生命,投降吧!”

福勒子爵麵露恍然,點了點頭:

“我還在奇怪,為什麼你會選擇投降,這樣一來就說得通了。”

“這個選擇,我不去評價對錯。”福勒看著蘭察的眼睛:

“但我有一個問題,你的手下,為什麼會叛亂?”

蘭察訥然不能言。

被困孤山,而博蘭城裡的貴族們都不敢與雷文野戰,接連兩個月都沒有出城,以至於此地後無援手。

當福勒引兵上山的一刻,可說就已經是自陷死局。

但他卻在這裡堅守了足足2個月。

這期間,蘭察看在眼裡,他手下的士兵也看眼裡。

同為艾沃爾人,又怎能不被福勒的堅持觸動?

他們的叛逆,就是對於福勒行動的響應。

蘭察知道,福勒也知道。

“這就是意義,蘭察先生。”福勒子爵笑著道:

“我得承認,艾沃爾公國從上到下都爛透了,我們在鐵樺大區的所作所為,也的確愧對於貴族的名號。”

“可我們畢竟是艾沃爾人。”

“雷文男爵用兵如神,艾沃爾公國沒有人是他的對手,也許未來,艾沃爾將成為曆史上的名詞。”

“但……”

“她不能死得像如今這樣屈辱!連為她儘忠的人,都少得可憐。”

“連戰連潰,侯爵望風而降,整個博蘭城內如今聚集了十幾萬軍隊,卻無人敢出門和雷文野戰。”

“哪怕這是我們自己的土地,哪怕對方隻有1萬人出頭!”

“這個國家,不該是這樣子。”

說到這裡,福勒深吸口氣:“所以,我在這裡堅持,不是不愛惜士兵們的生命,也不是不知道生命的可貴。”

“可總是會有一些多東西,比生命更重要。”

蘭察一時間神色複雜無比,某種淩駕於生命和家族的東西撞進了他的腦海,將那裡攪成了一鍋亂粥。

他忍不住開始質疑自己。

當初的決定,真的正確嗎?

看到蘭察開始思考,福勒微微一笑:“不過也不必那麼悲觀,艾沃爾還沒到滅亡的時候。”

“也許,將它在廢墟上重建的擔子,還要你來承擔一部分呢。”

“彆想太多,今天在我這裡休息一晚吧,明天,我再送你回去。”

蘭察就這樣留了下來。

這一晚,他沒有睡好,不是因為潮濕的麥草床鋪,也不是因為士兵們對他徹夜不停地謾罵和諷刺。

直到困倦得不行,才迷迷糊糊睡了過去。

第二天一早。

蘭察被叫醒時,山洞已經基本空了。

他在洞前的空地上見到了福勒。

這位子爵穿上了鎧甲,用劍砍光了胡須,隻留下靑虛虛的胡茬。

在他身後,是所有幸存的士兵,包括那些還能動彈的傷兵。

“你說得沒錯,我們的確已經沒有糧食了。”福勒微微一笑,對蘭察低聲道:

“但我們也不想做啃食同類的野獸。”

說完,他抽出腰間長劍:

“出發!!”

天空中的風王發出啼鳴。

這是一場結局已經注定的戰鬥。

如果是背靠荊棘嶺的高山,那麼還能堅持防守;可若是在平地上與雄鷹軍決戰,那簡直就是在送死。

每一個福勒手下的士兵都知道。

可他們的腳步卻沒有絲毫遲疑。

蘭察帶著無法言說的心情,跟隨這些士兵下了荊棘嶺,看著他們衝向了那鐵壁般的雄鷹軍。

如同雞蛋碰石頭。

可戰鬥的過程,卻是超出了蘭察預料的長。

這是他此生僅見的殘酷。

福勒手下的軍隊,一個個就像不知道什麼叫恐懼。

武器斷了用手腳,手腳斷了用牙齒,哪怕隻能在重甲上留下一點凹痕。

在沒有徹底死亡前,他們都不願放棄抗爭。

這是雄鷹軍從未麵對過的敵人,他們裝備奇差,但堅韌程度,卻是進入艾沃爾公國來首次見到。

絕對優勢的戰鬥,卻從天亮打到了下午。

鮮血與內臟塗滿了大地。

直到衝上前線的福勒子爵戰死。

他是最後一個死去的,寧死不降,被一箭貫穿咽喉。

此戰,福勒子爵身先士卒,鎧甲破損幾無一處完好,中箭41處,刀箭傷11處。

直到死亡時,他的屍體還在保持酣戰姿態,後背上沒有半條傷口。

戰爭結束,人群分開,雷文走到了福勒的屍體前。

戴著鐐銬的蘭察也走了過來,低下頭去,不知道自己這時該說些什麼。

“福勒子爵,都跟你說了什麼?”雷文忽然問道。

蘭察抬起頭,輕輕吸氣。

也許是被血腥味兒刺激,他的眼眶有些發紅,但還是條理清晰地,將自己和福勒之間的對話一一道來。

雷文聽完,默然半晌:

“有一些東西,比生命更重要……嗎?”

沒想到,在這個世界,也有人有這樣的覺悟。

如果從彆處聽到這句話,雷文隻會覺得可笑。

這年月,貴族們喊的口號是越來越響亮,但他們自己都不會信。

而福勒,則是用自己的生命,踐行了信念。

看著他屹立不倒的屍體,雷文很想問一個問題。

為了艾沃爾,值得嗎?

可終究隻是歎了口氣,任這句話吹散在了風裡。

“收拾戰場吧。”雷文抬抬手招來鬣狗:

“這些士兵都是勇士,不要褻瀆他們的屍體,焚燒之後,集中埋葬。”

“至於福勒……”

“請人打理好他的遺容,雇傭本地商人,把他的屍體禮送回鄉。”

鬣狗聽命退下,開始組織輔兵清理戰場。

士兵們的邏輯都很簡單,他們尊重勇士,哪怕那是對手。

尤其是軍官們,他們有很多都參與過對血腥高地的征伐,這一次麵對對手,讓他們想起了昔日的自己。

短短十幾天,一座巨大的墳墓就豎立在了荊棘嶺下。

這墳墓規製相當簡單,隻是用大量石塊圍成了一個小山丘。

門口,樹立著一座石碑,上麵鐫刻著他們的墓誌銘:

“為了榮譽、尊嚴而忠誠奮戰的勇士,長眠於此。”

“生得偉大,卻死於艾沃爾貴族的懦弱。”

雷文親手刻上了這墓誌銘的最後一筆,然後拔營出發

直指博蘭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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