郜明華臉色瞬變,他千算萬算也沒算到李琛竟然願意給方正站台撐腰。
大夏國人口30億,62個省,其中有8個一線城市,20個準一線城市。
西林市就是其中一個準一線城市,底蘊可想而知。
人口近兩千萬,是清河的5倍,經濟也遠不是清河能比。
同理,黑幫的檔次也不是清河能比。
斧頭幫幫眾近千人,手下12個分堂,勢力和財力超過大刀門不止一籌。
如果說烈火幫和兄弟盟相當於大專,大刀門是本科。
斧頭幫就是211。
至於北清,隻有一個,洪幫。
不過李琛來了也沒用,方正的要求實在是太離譜。
他這麼多年,辛辛苦苦積攢下來的產業,彆說區區一個李琛,就算洪幫幫主來了,他也不會拱手送人。
想要他的產業,除非先拿走他的命。
郜明華按下呼叫鈴,一個服務員托著托盤走進包廂,將一盤佛跳牆擺在郜明華馬仔的身邊。
身體遮擋間,一把手槍悄無聲息的轉移到馬仔的手上。
動作非常快,不過方正還是看見了。
馬仔拿到槍後給郜明華使了個眼神,郜明華不動聲色的說道:
“方總,這個要求實在是強人所難。我還是那句話,我們兩家恩怨一筆勾銷,從此以後互不相乾。”
方正搖搖頭:“不行。”
“那就沒得談了,給老子跪下。”隨著郜明華猛的一拍桌子,馬仔迅速從口袋掏出手槍。
“以為拿把槍就敢跟我齜牙了?”
方正拿著筷子的手忽然一抖,空氣中隨即傳來一道疾速破空聲,頃刻間便插入持槍馬仔的手腕,齊根末入,手槍砰的一下墜落在地。
“我願意守規則,是因為我心裡有規則,而不是規則能約束我。”方正拿起紙巾擦了擦嘴。
空氣忽然凝滯,雷鳴一把抄起地上的手槍,抵住郜明華的額頭:“要誰跪呢?給正哥跪下唱征服,麻利的。”
形勢瞬間便發生逆轉,郜總額頭上不禁沁出幾滴冷汗。
被槍抵住額頭的滋味不好受,不過郜總畢竟是個梟雄,梟雄的特征就是能屈能伸。
自己隻是想嚇唬嚇唬方正,可是對方怎麼想的就不知道了,鬼知道他們會不會真的動手殺人。
自己今年才40歲,後麵還有大把好日子。
韓信能夠忍受胯下之辱,成就一番偉業。
自己隻是跪下來唱首歌也未嘗不可,反正包間就幾個人,不丟人。
郜明華絲毫不帶猶豫,很光棍的屈膝跪下,抿了嘴唇,唱道:“就這樣被你征服,切斷了所有退路,我的心情是堅固,我的決定是糊塗…”
唱的不錯,李琛拿著手機一邊拍一邊讚道:“我們漢東省黑道有個QQ群,等下我把郜總的英姿發到群裡給大家欣賞欣賞。”
QQ群?
郜明華愣了一下,什麼時候黑道還有個群了?
為什麼自己不在裡麵,難道是不夠資格?
這下丟人丟大了,不過丟人總好過丟命。
“繼續唱,彆分神。”雷鳴拿槍敲了敲他的腦殼。
“我的劇情已落幕,我的愛恨已入土…”
郜明華又唱了一遍,等他再次抬起頭的時候,包廂裡已經不見了對方的人影。
他鬆了一口氣,從地上爬起來,才發現後背已經全部被打濕。
此仇不報非君子。
郜明華出了大醜,沒心思繼續逗留,走出包廂便打了個電話給曲化路治安所所長馬向波。
晚上十點,某高檔酒店包廂。
郜明華和穿著便服的馬向波在6樓的包廂裡相對而坐。
因為事情比較隱蔽,包廂裡隻有他們兩個人。
兩人喝了兩瓶白酒,觥籌交錯間郜明華開門見山道:“馬所,給你200萬幫我除掉方正。”
馬向波搖了搖頭:“困難太大,我隻負責曲化路片區,再說方正身份比較複雜,方平是他哥,楊暴和他關係也不錯,不好動啊。”
區區兩百萬就想除掉方正,馬向波又不是傻子,怎麼可能會答應。
“500萬。”
“不是錢的事…”
“800萬。”
郜明華接著說道:“我有一個方案,保證天衣無縫。”
“等方正來曲化路的時候,我找兩個小混混故意和他發生衝突。”
“你以鬥毆的名義把他抓起來,我給你一包粉,等押解的時候你塞到他身上告他藏毒,然後再用藏毒拒捕,搶奪槍械的名義將他就地正法。”
郜明華今天見識到方正的武力,終於明白常規的手段對他根本不起作用。
苦苦思索了一下午,他終於想到了這條妙計。
這個計策隻有兩種結果,無論是哪一種,方正都是必死的結局。
第一種,馬向波製住方正,一槍斃命。
第二種,方正殺掉治安官,被全天下通緝,即便武力再高也是死路一條。
馬向波沉吟道:“我考慮考慮吧。”
說完便醉醺醺的推開包廂門去放水。
走到廁所門口迎麵撞見了一個戴著手套,身高一米四的男侏儒。
很久沒見到這種侏儒,馬向波忍不住瞅了對方一眼。
侏儒低著頭和他擦肩而過,手上忽然多出了一把手槍。
片刻後,另一個包間裡,方正戴著手套,饒有興致的把玩著從馬向波身上順來的手槍。
64式手槍,烤藍還很新,散發著濃烈的槍油味,槍身上篆刻著一行編碼數字,槍口裡的膛線磨損不明顯,看來開的很少。
馬向波放完水,踉踉蹌蹌的返回包廂,笑道:“郜總,我剛想好了,我答應你,誰叫咱們是兄弟呢。”
說完一屁股靠在椅背上。
屁股剛剛落座,馬向波就發現了異常,
後腰硬物格擋的感覺忽然消失無蹤。
他下意識摸向後腰,瞬間便從醉酒狀態醒了過來。
放在槍套裡的手槍竟然不翼而飛。
霎時間,馬向波的腦子一片空白,再次將手伸了過去。
槍套不知什麼時候被解開了,裡麵空空如也,啥都沒有。
治安官除了執行特殊任務一般是不需要帶槍的,不過馬所性格耿直,招惹了不少仇家,平時喜歡帶把槍用來震懾和防身。
這把槍是他的在冊佩槍,丟了可是天大的事。
再進一步,對方如果用自己的槍殺人?
想到這裡,馬向波不禁嚇的亡魂皆冒。
每支槍都有獨特的膛線,所以每顆子彈發射出去,彈頭上都會留下獨一無二的線條印記。
技偵人員可以根據子彈被膛線削出來的痕跡展開鑒定,膛線就相當於槍械的“指紋”,每一把槍都是獨一無二的。
如果這把槍殺了人,自己肯定脫不了責。
“怎麼了?”郜明華見他一臉驚恐,疑惑道。
“沒事。”
馬向波陡然想到了剛剛的侏儒,他沒心思繼續待下去,他要去找槍。
就在這時,包廂門忽然被人從外麵推開。
一個戴著手套的男侏儒忽然持槍走了進來。
馬向波放眼看去,一眼就認出了對方手上拿著的正是自己的64手槍。
“你…”
馬向波正要開口問詢,對方忽然將槍對準了他的額頭。
他將話咽了回去,很自然的舉起雙手做投降狀。
真理掌握在彆人手上,他治安所所長的身份此刻完全失去了作用。
郜明華不明所以,看著男侏儒,驚恐問道:
“你…你是?”
“唱征服。”方正笑了笑。
郜明華終於明白了對方是誰,剛要開口。
“砰砰砰!”
方正抬手對著郜明華的頭部清空了彈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