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第 15 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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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家堂屋裡於承終於出聲了,“讀完初中就去宣傳科上班,這不是你自己的謀劃麼?你為此都忙活幾年了。”

於朵道:“我開始謀劃這件事的時候,還沒有恢複高考呢。現在我說的也是如果明年這個工作落空的話,我要去讀高中。”

她不鬨這一場給自己爭取利益,萬一工作真的落空,難道給他們一家四口繼續當保姆啊?

而且還要落得一個是他們在養她,她在家吃閒飯的名頭。

那幾時是個頭?

二姐的做法她覺得挺好的,而且行之有效。

要不然二姐這麼回家,又找不到工作,日子可不會這麼好過。

有人去把管院吳大媽叫了過來。

這大院裡哪家有糾紛,或者哪幾家之間有糾紛,都是找她的。

她管不了的事再上報給居委員甚至派出所。

但鄰裡糾紛、家庭糾紛通常在管院這裡就都解決了。

各個大院選的管院都是自己比較有威望或者兒女事業比較好的。

吳大媽是兼而有之。

她自己處事公道,兒子年紀輕輕已經要考五級焊工了。

吳大媽已經聽人說了於家三兄妹糾紛的由來,心頭有數了。

老於家老兩口肯定留得有錢,這是毫無疑問的。

這個年代的老人,還是雙職工的,肯定是按月要存一筆錢作為家庭保障的。

但當年於淩參加了喪禮不能久留,於朵還是個沒到十歲的半大孩子。

那錢就被於承小兩口都拿著了。

不然,他們也不可能一次性拿出400借給邱家。畢竟自家還要留些備用的不是,出了急事全靠臨時去借錢可不成。

他倆的工資也是這兩年考級過關、工齡又上去之後才漲起來的。

現在,這姐倆鬨著要分一份,也不是完全說不過去。

就算大頭歸兒子,女兒也得有一份嫁妝啊。

尤其於朵讀書的錢是該給的。

哪怕於老頭兩口子都重男輕女,他們活著也該是這個章程。

於鵬和娜娜本來在院子外頭的空地上跟小夥伴們玩耍,聽說家裡又吵起來了趕緊跑了回來。

跟吳大媽差不多是前後腳進的家門。

吳大媽進去一看,於家四個大人臉色都不大好。

她再看看桌上,還擺著三菜一湯呢。裡頭還有個臘肉是葷菜。

“這怎麼飯都沒吃完又吵起來了?要不,先把晚飯吃了。趁這個時間,也都冷靜一下。”

於承勉強緩和了表情道:“吳大媽要不要一起吃點兒?”

吳大媽擺手,“不用,我剛吃過。吃多了要積食的。我在院子裡站會兒就是了。”

“那我們就不讓您了。新梅,你給吳大媽倒杯水。你們兩個,出去玩兒。”

後頭兩句是對兩個小的說的。

邱新梅用眼神示意兩個小的出去,然後起身給吳大媽倒水。

吳大媽喝了一口放下,然後出去庭院裡向隔壁幾家了解更多的情況。

她是住在後麵一進院子的,就聽到前頭有點吵吵鬨鬨的。不像前院的人聽得這麼真切。

大家也隻是把聽到的告訴她,彆比去通知她的人多說多少。

楊大媽說過道:“無論如何,於朵讀書的錢肯定得給的。她要是能考上大學,我看老於兩口子在天有靈知道了,也得樂壞。”

再是偏心兒子,如果知道家裡有孩子能考上大學,肯定是非常高興的啊。

老於頭如果還活著,知道恢複了高考,一定會供於朵上高中的。

於朵那孩子是她看著長大的,不容易啊!

對門周大媽等人也紛紛點頭,“就是、就是。”

於朵小小年紀就拎著菜籃子或者帶著做針線活的笸籮跟著她們這些大媽混了。

又懂事又有禮貌,手腳還勤快!

她們做什麼手工活貼補家用,如果是不上學的時候也都把她帶著。

反倒邱新梅總是嚷嚷上班累,回家很少做家務,她們有些看不上。

還有於承也是這樣,他更是什麼都不乾。

那家裡如果沒有於朵,他們也這樣啊?

雙職工家庭、家裡沒人幫襯的,人家回家一樣要做飯、洗衣服、收拾家裡......

吳大媽道:“放心,既然於朵有這個意願,我一定儘力給她爭取的。”

屋裡兩個小的有些無所適從。怎麼好像這一回小姑也跟大姑站一塊兒去了?

於朵對他倆揮揮手,“玩你們的就是了,大人有些爭執而已。與你們不相乾的!”

於鵬道:“小姑,你不也是小孩子麼?”

於朵道:“我到底是你們的長輩啊。而且,我這不馬上可能要滿16歲參加工作了麼。從現在起,我應該算大人了。”

如果有大人可以依靠,會替她爭,她也樂得當小孩子啊。

“哦。”於鵬想了想也沒彆的辦法,看爸媽也是這個意思,便照大人說的照舊領著妹妹出去玩了。

麻利吃過,於朵習慣性的起身收拾碗筷。總不好讓人家吳大媽久等。

於淩和她一起。她有些對這個小妹再次刮目相看的感覺。

知道她五六年前就在謀劃宣傳科的工作是一次,今天又是一次。

她還以為於朵會一直逆來順受,忍到離開這個家呢。

畢竟父母打小就是這麼培養她們姐妹的:家裡的一切以後都是哥哥和侄兒的,妹妹要為哥哥犧牲、奉獻。

她是出去十年長了見識,有了自己的三觀。而且她吃虧吃得太大了,怎麼也沒法忍受的。

但小妹可是沒出過家門。

她們去廚房收拾碗筷了,吳大媽進來坐在堂屋道:“於承,小邱,我聽說是於朵擔心落實不了工作,要求繼續去讀高中。這個要求是合理的啊!”

楊大媽等人沒進來,但都在庭院裡聽著。

以前於朵不爭取也就罷了,而且當時於承小舅子確實急需用錢平事。

於朵那裡又有個臨時工的工作可以指望。

但現在於朵提了如果工作落空要去讀高中,這個要求當哥哥的就不能不滿足。

就是於朵說的,用的是爸媽留下來的錢。

於承點頭,“行,這個要求我滿足她。”

確實不能用沒錢來搪塞了。

就是於朵說的,能一次借400給嶽家,於淩一鬨就能承諾分期0個月還00。

怎麼輪到她要讀高中就拿不出來錢了?

於朵和於淩在廚房裡收拾,也能聽到堂屋的話。

於淩看看於朵,小聲道:“不會這樣你就滿足了吧?”

於淩一直是想分爸媽留下來的錢的。去京郊見過鐘言的媽之後,這個想法更強烈了。

憑什麼就肥了於承一家?她又不是撿回來養的。

既然爸媽沒明著留遺囑說什麼都留給於承,那她就有一份。

但如果隻有自己一個人鬨,勢單力孤啊。

於朵搖頭,“不,這回錢我要自己拿著。不然萬一又出什麼狀況,臨到頭又給我說沒錢。”

事關重大,她得掌握主動。不能再把希望寄托在彆人身上。

於淩道:“早就該如此了。”

堂屋裡頭吳大媽也說到老於頭兩口子留下錢的事了。

“你們父母留下的錢,兩個妹妹總該有一份的。”

彆跟她說沒有,這一點大家心知肚明。

於承道:“吳大媽,我懂您的意思。我也沒說不給。回頭她們結婚,我們做哥嫂的會代父母給一份嫁妝的。”

吳大媽看完收拾了過來的兩姐妹,“這個方案,你們接受麼?來,坐下說。”

她終歸隻是來做個初步的調解,當然要問當事人的意見。

但於承這個態度,她覺得還是可以的。

於朵道:“我想自己拿著錢。”

這個是明擺著信不過哥嫂的話了。

於承沒好氣道:“老三,你什麼意思啊?”

“怕再出什麼事,我又讀不成書了。還是我自己拿著錢吧。”於朵在桌旁坐下。

於承夫妻坐的一方,吳大媽也坐了一方。

於淩便坐了空著的另外一方,“對,我也是這個意思。”

嫁妝,到時候給兩床新被子也說是嫁妝了。

當然是拿錢最實惠。

於承道:“按爸媽的意思,這家裡什麼都是我的。我肯給你們出一份嫁妝,仁至義儘了。尤其朵朵,爸媽走的時候裡才多大?沒有我跟你嫂子,你能長這麼大麼?現在翅膀還沒長硬呢,就給我來翻臉不認人這套了?”

於朵道:“爸媽走的時候都沒有留下過話。”

爸爸是得急病走的。媽媽是中風,口齒都不清。

“就是。憑什麼聽你一個人說啊?既然是爸媽的錢,那就三兄妹都有份。”

於淩本來以為今晚上自己是主力,沒想到於朵完全沒有躲她背後的意思。

這就讓她感覺很舒坦了。

她昨天回來說老大兩口子把老三當保姆,就是想挑起於朵的不滿,讓她和自己站一邊來鬨。

倒是沒想到,老大不讓她讀書還有這樣的內情。她應該也是不滿很久了吧。

如果宣傳科那個工作水到渠成的就到手了,於朵估計也就算了。

畢竟按照父母的本意,確實是如於承所說,錢和房子主要留給兒子和孫子。

但現在工作可能出現變數。而且他們還不給於朵讀高中,於朵就要替自己爭一爭了。

很好,她也正缺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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