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 > 武俠修真 > 讓你抓嫖,你抓了自己女上司? > 第一百一十三章 還能繼續當朋友

第一百一十三章 還能繼續當朋友(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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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常山出了醫院大樓,心裡那鼓氣還是無法平息,看著正垂落的殘陽,他仍然不想相信剛才看到的那一幕是真的。
上午去看二虎時,二虎雖然受了傷,但人基本無恙,還一心為陳常山著想,怕給陳常山惹麻煩。
結果還沒到一天時間,二虎就進了縣醫院的搶救室。
期間到底發生了什麼?
在平墳的事上,二虎幫過自己。
上午,二虎又為自己著想,現在二虎變成這樣,自己決不能袖手旁觀,必須為二虎討個公道。
既然鄉裡想漫天過海,草菅人命,那自己就向縣裡討。
陳常山掏出手機,一查來電顯示,找到縣委辦的電話。
他要再次讓孫元茂向李正海轉達,馬家溝已經出人命了,縣裡必須立刻派人去解決。
他再次請纓,願意去。
如果孫元茂不轉達,他就直接去縣委找李正海,向李正海當麵請纓。
媽的,炸藥我不怕,還怕硬闖縣委嗎。
憋在胸口的氣已變成熊熊烈火在陳常山體內燃燒,陳常山已無所顧忌,隻想立刻去花田鄉,去馬家溝。
縣委辦的電話號碼找到了,陳常山正要撥出,手機響了,陳常山一愣,是於東的電話。
這電話來得可真是時候,肯定和二虎的事有關。
陳常山接起電話,剛說聲於所。
於東即道,“常山,你現在是不還是在縣醫院?”
陳常山應聲是,“是張所告訴你的吧?”
於東也應聲是,“我也沒想到事情會惡化的這麼快,不過你小子還算冷靜,剛才沒和張野發生衝突。
張野就是沒穿製服,他也是警察,在執行公務,一動手,性質就不一樣了,現在你就不是在醫院,在拘留所了。
那種情況,我也幫上你。”
陳常山沉默片刻,“於所,不和警察動手,這點法律意識我還是有的。
我也知道張所是在執行公務,他讓我離開,我能理解。
我隻是想知道事情怎麼會變成這樣?
到底是誰動的手?
二虎子他們隻是想要回屬於他們的勞動報酬,這有什麼錯?
誰乾活也得掙錢啊。
你我也一樣,不給工資,能乾活嗎?
全家老小等著喝西北風嗎?
為什麼到了二虎子他們身上,要自己勞動報酬就有錯。”
陳常山越說越激動,怒火幾乎將手機點燃。
有路人側目觀瞧。
陳常山也無所在意,他眼前隻飄蕩著二虎被抬上擔架的那一幕。
於東忙打斷陳常山的話,“常山,過了過了,不能再說了,發泄的差不多就行了。
我打電話是告訴你,二虎被打的事,縣裡已經知道了。
現在鄉領導就在縣裡,正在向縣領導彙報情況。
二虎不會白挨打。”
“縣裡已經知道了。”陳常山的怒火稍有平息,“縣裡怎麼處理?”
“這是縣領導決定的事,我哪知道,我又不是領導肚裡的蛔蟲。”於東道,“事情原委其實已經基本清楚了,但剛才張野不可能回答你的問題,一來他有紀律,二來你也確實不是陳二虎的家屬,他有不告知你的權利。
不過你倆都挺理智,你沒動手,他也及時給我打了電話,怕你出了醫院惹出亂子。
醫院對麵有個溢香茶樓,你在那等我,我一會兒就過去,我們見麵聊。
記住,在我沒到之前,你就在茶樓老實待著,不要給任何人打電話問陳二虎的事。
你想問的,我都會回答你。
前提,你先彆自找麻煩。
自找麻煩就是給彆人惹麻煩,明白我的意思嗎?”
陳常山當然明白,“於所,我聽你的,我在溢香茶樓等你。”
於東笑應聲好,電話掛了。
陳常山沒有笑,看著滿地殘陽,心裡百般滋味。
出醫院過一個路口,就是溢香茶樓。
陳常山一進茶樓,一個胖胖的中年男人就迎上來,“您好,您是於東於所的朋友吧?”
陳常山笑應聲是,“您是?”
中年男人笑道,“我是這的老板,也是於所的朋友,我年齡比你大,你叫我崔哥就行。
剛才於所給我打電話了,說讓你在這等他,我都安排好了,樓上請吧。”
陳常山跟著崔哥上了二樓,進了一間雅間,茶和乾果都已經擺好,崔哥和陳常山客氣兩句,退出雅間。
陳常山喝口茶,茶味清香,陳常山不懂茶,但也能品出這茶是好茶,喝到肚裡,心火消減。
半個小時後,包間門開了,崔哥帶著於東走進來,彼此又客氣幾句,崔哥再次離開。
包間裡隻剩下陳常山和於東。
於東在陳常山對麵坐下,摘下警帽,放在一邊,
“這周末比上班都忙,我剛出完任務就往這趕。”
上午於東是便裝,現在是製服。
陳常山給於東倒杯茶,“於所,不好意思,又讓你辛苦一趟。”
於東一擺手,“辛苦無所謂,彆惹事就行,你剛才要是在醫院和張野動了手。
不僅你進去,我也丟兩朋友,說不定還得挨處分。
剛才沒給其他人打過電話吧?”
陳常山搖搖頭,沒有。
於東笑了,“你這家夥年輕氣盛,但關鍵時候能控製住自己,不辦傻事,憑這點,咱們還能繼續當朋友。”
陳常山也笑了,“謝謝於所還把我當朋友,你喝口茶,這茶不錯,喝了,心裡立刻就覺得清爽了。”
於東笑道,“清爽就對了,這是我讓老崔特意給你準備的,先去去你的火氣,咱們再聊。”
於東端起茶杯,大大喝了一口,立刻豎起大拇指,“老崔這手藝見長,這茶炒得越來越地道了。”
於東一口氣喝了兩杯茶,才重新看向陳常山,“回答你的問題之前,我得以龍海路派出所副所長的身份告誡你,一會兒咱倆的談話,隻限於這個包間內知道,也就是說隻限於你我知道。
出了這個包間,談話內容你不許告訴任何人。
否則出了問題,我被解除副所長職務之前,我得先把你抓起來。
這不是徇私報複,這是執行正常的法律法規。
公民有知情權,但公民同時有保守國家秘密的義務,否則當事人就要對造成的社會後果,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案件調查期間,任何人造謠傳謠,影響了警察正常辦案,造成惡劣後果,也是法律不允許的。
聽明白了嗎?”
於東一臉嚴肅。
陳常山重重回應,“明白了。”
“能做到嗎?”於東追問。
陳常山又重重說聲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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