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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嘩變(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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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埃文是一點脾氣也沒有了,可憐巴巴望著邵全忠,“大人,我給你辦事行,你能先借我一兩銀子吃飯麼?”

邵全忠拍拍埃文肩膀,“借錢沒有,我請你吃飯去。”

一個小飯館,三個人吃了十個菜,幾大碗飯,花了五百文。

主要是埃文餓了兩天了,張斯文又是個能吃的,這倆人能頂四五個人吃。

張斯文一直死心塌地跟著邵全忠,就是當初邵全忠要飯有技巧,遇到他以後,天天就能吃飽了。

邵全忠很快就吃完了,開始囑咐埃文要辦的事。

埃文還在橫掃著盤子裡的菜,空不出嘴來答應,隻是不住點頭。

來遠東雖然還沒賺到錢,這遠東的菜真是太好吃了,尤其在餓了兩天後。

現在自己回歐洲的船票都買不起,眼看要餓死在上海灘,這位邵官爺是自己唯一的希望,管飯乾啥都行。

埃文挺著吃得鼓鼓的肚子,帶著兩個抱著銀子的親兵,雄赳赳氣昂昂出發了。

半個時辰後,埃文趾高氣揚回來了。

“報告老板,我用一千兩銀子的價格,成功從華爾那個混蛋手裡,買到了十一把轉輪手槍。

實在是不能往下再砍價了,我們差點打起來。”

這已經相當不錯了,邵全忠拍拍埃文的肩膀以示鼓勵。

這回邵全忠要買的手槍,目前還真就美國獨一家有,就是再貴,他也打算買,寧可被華爾宰。

從兩個親兵手裡拿出一個盒子,拆開,拿出泛著藍光的手槍,輕輕撫摸,目光中充滿了柔情。

“太不容易了,終於又拿上老夥計了。沒有鏡麵盒子炮順手,可比牛尾刀強多了。”

這是把柯爾特M1860陸軍型左輪手槍,剛剛裝備美國陸軍現役的。

這一款手槍,彈輪還不能向左擺出,嚴格講,隻能叫轉輪手槍。

邵全忠伸手從另一個親兵手裡取過一發硝化紙定裝子彈,塞入轉輪的膛室內,拉動槍管下的折疊壓彈管,將彈藥壓實,又在轉輪彈巢的尾部裝入火帽。

輕輕撥動轉輪,裝下一顆子彈……

整個過程熟練無比,一點也不嫌麻煩。

這已經比要靠通條懟的前裝式來複槍裝彈速度快多了,而且,裝起來麻煩,射擊起來,可就跟他更熟悉的毛瑟手槍差不多一樣方便了。

裝進去五顆子彈,留了一個空位避免誤射,抬起手比量了比量,忍住了當街試槍的衝動,將手槍流暢地插入槍套。

拿起槍套,發現滿清官服沒係武裝帶,遺憾地將手槍回手交給了張斯文。

這就是為啥他要定做新軍軍服的原因之一,除了帥氣讓人耳目一新,好吸引高官們注意外,適合新式武器作戰才是主要原因。

看邵全忠專注地玩了半天槍,愛不釋手,然後就要走了的樣子,埃文再也忍不住,小心翼翼地發聲,“那個——老板——我的工作……”

邵全忠一拍腦袋,“哎呦,光顧喜歡槍了,差點忘了。

來來來,你跟我走。

我給你找一個私塾先生的工作,一個月十兩銀子,吃喝住免費。

你要是能堅持乾上兩年,把孩子們的德語都教好了,我讓你發一筆大財,榮歸故裡,你願意麼?”

這個年代,秀才出身的私塾先生月薪三四兩銀子就挺高了,邵全忠給埃文這個外教十兩銀子的月薪,再加上吃喝免費,已經趕上三品官的俸祿了。

當然三品官還發米,人家也不靠俸祿活著,總之算是高薪了。

埃文開頭聽說讓他當外教教德語,很是猶豫。

他當掮客吃了上頓沒下頓,但萬一成功一把,就能賺大的,一年一百多兩銀子工資不大吸引他。

但聽到後麵的話眼睛立刻亮了,點頭如搗蒜,“願意願意,您稍等片刻。”

埃文撒腳如飛,一會又跑了回來,手裡多了個破舊的皮箱子,裡麵裝著他的全部家當。

看船沒開走,捂住怦怦跳的心口,祈禱了一下,飛快跳上船。

這可是他還清債務翻本的機會啊。

這位官員讓自己教小孩子德語能乾什麼?肯定是要外派留學生啊。

要派一批人出去到歐洲學習,沒有個幾十萬銀子根本成不了事兒。花那麼多錢,到時候自己這個牽線搭橋的,錢能少拿麼?

這本質上還是自己的掮客老本行啊,還是大買賣,教德語算是前期投資了。

…………

鹹豐十年九月二十五,在上海灘盤桓了九天的邵全忠抵達自己忠誠的邵家圩子。

大門口臨時貼的紅紙已經去掉,“楊”字被敲掉,鑲上了一塊刻著“邵”字的石頭。

不用問,這事一定是由“諸葛亮”定位轉換成了“馬屁精”定位的樂秀才派人乾的。

邵全忠表示基本滿意,邵字要是再做舊一點就更好了。

現在嶄新的邵字鑲在古舊的石頭裡,有點土鱉暴發戶的感覺,要是容慧來見到了,這印象可能不大好。

得到哨兵通知的樂秀才已經帶了後勤另雇的壯丁迎候在圩子邊的碼頭,勤快地將買來的槍支彈藥運到倉庫去。

“樂兄啊,給這個外國佬安排住的地方。再在圩子裡找一間大一點的房子,布置一個能裝四十張桌子的教室。

派人去上海灘,弄塊黑板,再買點粉筆、羽毛筆、墨水,嗯,弄一百套吧。

要是洋行裡買不到,找那裡的教堂,教堂裡有。”

邵全忠在上海灘是沒發現這些東西,也沒空仔細找。

這事挺麻煩,犯不上自己花時間弄。

作為一個軍閥,一定不能離開自己的隊伍太久,買槍那是沒辦法,彆人不懂替不了。

樂秀才應命,先領著埃文走了,臨走回頭,“主公,第一批軍裝已經做好,你那套送到你宅子裡了。”

邵全忠本打算第一時間去練兵場,聽了這話,帶著張斯文先回宅子了。

張斯文這個親兵隊長很合格,安排了兩個親兵在門外站崗,讓其他人回兵營換裝,跟著邵全忠進了邵宅。

兩人找到各自的新軍裝,穿到身上,邵全忠紮好武裝帶,把手槍配上,照了照鏡子,很滿意。

還差一把帶護手的西洋指揮刀,牛尾刀當指揮刀有點不倫不類,衙役專用刀也不適合戰場拚殺。

這個不急,以後有了錢慢慢來。

回頭看到張斯文的軍服,忽然皺起了眉頭。

團練還沒有搞軍銜,兩人的軍服差不多,就是自己的帽子上有道高級軍官的金辮。

這都沒問題,可張斯文的軍服是棉布的,自己的是洋呢子的。

這不行啊,樂森不懂作戰,馬屁拍到了馬腿上。

上了戰場,服裝突出可是要挨槍子的。

算了,先穿著吧,就當正式活動的禮服,回頭再弄套棉布的軍常服……

“站住!這裡不是你們亂闖的地方……”

門外忽然傳來嘈雜的喊聲。

“我們要見團總!”

“憑什麼我們隻能拿一兩銀子軍餉?”

“聽說要遣散我們,我們不答應!”

邵全忠一皺眉,背著手走了出去。

見外麵圍了三四十個左營的地痞無賴,兩個親兵手持雁翎刀阻攔他們衝進來。

四個帶頭的壯漢,正對親兵推推搡搡。

“怎麼回事?”

聽到邵全忠質問,四個壯漢猛地發力,一把推開兩個親兵,直奔邵全忠就衝過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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