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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倩倩是被她自己害死的。
細說起來,則要從她與霍思媛那段掰了的塑料姐妹情開始。
林倩倩與霍思媛父親的苟且之事被發現後,昔日的小姐妹便決裂了。
林倩倩一度認為,霍思媛就是她嫁入霍家的絆腳石,早就想除掉霍思媛。
她手裡一直保留著那瓶致命的化學品,二甲基汞,隻需要一滴,滴在霍思媛的皮膚上,霍思媛就會中毒,少則一個月,多則半年必死無疑。
然而霍延誌的死,打破了她所有的計劃,也讓她的嫁入超級豪門的美夢直接碎成了一地玻璃渣。
她唯一的希望就是腹中孩子了。
孩子的爹死了,但孩子還是霍家的種嘛,隻要孩子認祖歸宗,她還愁未來不光明?
況且,不嫁入霍家也有好處,她可以拿到孩子高額的撫養費,還能瀟灑享受獨身生活。
霍家,尤其是霍延誌這一脈,人丁不旺,老大死了,膝下無子,老二是個女孩,嫁到了彆人家,老三夫婦也去世早,隻剩霍聿森一脈單傳。
不管林倩倩生男生女,她想,霍老太太都不可能虧待這孩子,撫養費少不了,她拿出其中一部分去找帥哥,總還是沒什麼問題的。
等孩子將來長大成人了,繼承一部分霍家家產,自己更可以坐享其成。
萬一自己有幸生了兒子,而霍聿森和林小柒生了女兒,男孩大概率會繼承家業,若乾年後,林倩倩就是霍家主母。
她越想,越覺得霍延誌死得好。
她不再後悔是自己主動讓沈氏知道了她和霍延誌的關係,繼而害死了霍延誌。
那碎掉的美夢也重新拚湊起來,甚至比原來更華麗更美好了。
直到林倩倩收到了一封來自沈晏蓮的電子郵件。
那是沈晏蓮殺害霍延誌的當天寫好的,用了定時發送的功能,剛好卡在事情發生一周後,仿佛算好了,林倩倩已從震驚到接受現實,並想出了新的出路。
郵件裡的內容很簡單,沈晏蓮發了一張圖片,圖片上所有被她謀害之人的黑白遺照,最後有一個空位,空位上印著一個孕婦的影子。
那是給誰留的坑位,她一看便知。
正是她自己。
是,沈晏蓮還在獄中,按說已經無法興風作浪。
但或許,在入獄之前,沈氏就安排好了針對她的暗殺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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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倩倩一連三天,徹夜失眠。
她離開自己的小公寓,回到父母家。
但也不知道母親從哪兒聽來的消息,一次飯後,母親嗑著瓜子,喝著綠茶,把沈晏蓮的罪行一一講出。
當林倩倩聽到母親說,沈晏蓮把那個背叛了她的表妹的下身,用剪刀搗爛之後,林倩倩的忍耐力終於達到極限,她喉嚨一陣腥甜,奔向洗手間,大口嘔吐起來。
父母不知道她和霍延誌的關係,也不知道她突然嘔吐是何緣故,還給她拿了消食片讓她吃,懷疑她飽了撐得。
或許是因為懷孕,或許是過度的焦慮,她那天晚飯的食量是平時的三倍。
林倩倩待在父母家的那幾天,每天都不得不聽到母親對霍家的事情津津樂道。
母親一直對林小柒嫁入豪門霍家耿耿於懷,儘管霍家給夠了彩禮,但看著自己平時瞧不起的小丫頭一步登天,她就是不爽。
所以一聽到霍家出了那麼大的事,才不管這件事對林小柒的丈夫更有利,就隻管看熱鬨。
林倩倩又離開了父母家,回到了自己的住處。
一進門,她仿佛就能聞到霍延誌的味道。
他們在這間小公寓裡歡好過無數次,仿佛處處都有霍延誌的影子。
半夜醒來,仿佛都能聽到老男人在她耳邊吹氣。
林倩倩第二天就又搬走了,這次她直接住進了酒店,枕頭下始終放著一把尖刀,床頭櫃裡則一直放著那瓶二甲基汞,這兩樣東西都被她當成了防身武器。
某天夜裡,她做了個夢,夢見與霍延誌雲雨,他突然七竅流血,倒下來,壓在她身上。林倩倩看到他們的床邊站著一個蓬頭垢麵的女人,正是沈晏蓮。
沈晏蓮冷笑著拿著一把剪刀朝她刺過來。
林倩倩伸手去摸刀,卻因被霍延誌壓著,刺不到沈晏蓮,情急之下,她夠到床頭櫃抽屜的拉手,打開抽屜,拿出裝著化學物質的小瓶朝著沈晏蓮潑灑過去。
沈晏蓮狂笑著從酒店窗戶跳出去。
林倩倩噩夢中醒來,打開燈,才發現了一件更加恐怖的事情。
她真的拿起過那把枕邊的刀,刺進了壓在她身上的抱枕,而她的手裡還攥著一個裝著危險化學品的小瓶,瓶子已空。
手上是一種滑膩的感覺,她拚命擦手,卻怎麼也擦不掉,終於雙手掩麵,痛哭起來。
兩滴就可以給人宣判死刑,何況是一整瓶。
她不知道有多少灑在了自己的身上,但她知道,自己沒有希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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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自己還有意識能活動時,給自己梳了梳頭發,換上了乾淨的衣服
酒店人員發現她時,已經是48小時之後,房間裡已經有了臭味,她和她腹中的孩子,還是一起走了。
警察鑒定是否為他殺時,在她手機裡發現了大量與霍延誌的親密照片,以及她的孕檢記錄。
關於林倩倩的死,最終結論是殉情,某種層麵上講,也算體麵了,至少落得個有情有義的好名聲。
霍思媛知道林倩倩不是殉情,但父親已死,養母也肯定會被執行死刑,她與林倩倩好歹也算是姐妹了一場,不想再計較這些,沒再拆穿。
林小柒聽聞了霍思媛的選擇,覺得這大概就是霍思媛和她堂姐的本質區彆了,也理解了霍聿森為什麼可以跟霍思媛和解。
林倩倩是真正的惡。
而霍思媛隻是愚蠢傲慢,但至少心存善念。
林倩倩死後,一直沒有下葬,她父母也就是林小柒的叔叔嬸嬸,難以接受此事,他們不相信女兒會輕生,又因和霍家有關,要求充分屍檢,並希望霍家為此事負責。
霍老太太也仍處在白發人送黑發人的悲痛之中,不管霍延誌多麼混蛋,到底是她身上掉下來的肉。
不過麵對林家的發難,霍老太太始終頭腦清晰,她說,賠償金一分都不會支付,但可以讓林倩倩與霍延誌合葬。
畢竟,沈氏罪惡滔天,是不可能再入霍家祠堂了,霍延誌孤零零的,老太太也願意給他找個伴兒,既然林家小姐對他一往情深,還懷有身孕,索性就讓他們結為夫婦,黃泉路上有個伴兒。
林家屍檢了半天也沒查出什麼,調取了女兒的全部行為記錄,還發現了女兒找男公關的事,趕緊閉口不再提要求。
既然女兒執念嫁入霍家,那便讓她死後如願吧。
就這樣,林倩倩終於嫁入霍家,成為了霍延誌的妻子,葬禮兼婚禮擇日舉行。
在這種時候,霍思媛談婚論嫁其實是不合適的。
但在本地有習俗,紅白事間隔不可超過百日,否則就要一年後進行。
鑒於她那位未婚夫急於結婚,兩人這才敲定訂婚日期,結婚日期也在霍延誌去世的百日之內。
至於霍思媛要嫁的人,正是前不久把她撞了的那位小少爺藍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