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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2章 為什麼要做壞人?(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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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是老朋友了。

好長時間不見麵,在一起吹吹水,消除一下距離帶來的隔閡,很快再次熟絡起來。

“你的地盤上有個叫冷狗的知道嗎?”

彭文山問道。

陳聰明想了想,搖頭道:“不知道,我幫你問問。”

他走到前台抓起電話撥號,簡單問了兩句之後把人叫了下來。

來人是個便衣警員,彭文山有點印象,以前好像是跟杜豪的。

“你認識冷狗?”

“sir。”

“如果是收債的冷狗,那我認識,他在麼地道一帶活動,以前打過交道。”

對上了。

“你帶我過去,我找他有點事。”

彭文山從兜裡掏出香煙遞了一根過去。

警員接在手裡,看向陳聰明。

“傻仔。”

“看我乾嘛,我要是認識冷狗,這事也輪不到你呀,趕緊去。”

陳聰明揮手趕人。

彭文山告辭,載著警員駛向麼地道。

從警署開車過去,距離不算遠,不過街上的車輛較多,車子開得並不快。

“彭sir。”

“出了梳士巴利道,左轉就是麼地道,往前兩個路口就到了冷狗平時活動的地方。”

警員指著左前方說道。

他的職級低,坐在副駕駛的位置上沒敢多說話,隻有在車輛即將拐彎的時候才會提醒一句。

“嗯。”

彭文山點頭,扶著方向盤左轉進入麼地道。

往前跑了沒多遠,前方路邊突然竄出來一個身影,也不顧道路上疾馳的汽車,憑著矯健的身手橫穿馬路。

“草,撲街仔。”

“他媽的,磕壞了我的車,你賠的起嗎?”

後麵的司機放慢車速,紛紛破口大罵。

李小富頭也不回,朝著街對麵跑去。

吱。

彭文山路邊停車,摘檔位拉手刹熄火,“鑰匙你拿著,看好車。”

“知道了,彭sir。”

警員連忙答應。

啪。

彭文山關上車門,朝李小富走了過去。

路邊的水果攤檔旁邊,跪著一個乞丐沿街乞討,此時正盯著一枚滾向他的硬幣,臉上露出了驚喜。

就在他伸手去撈的時候,一隻大腳踩了上去。

“不好意思,這五元錢是我的。”

李小富彎腰撿起來,瞅見乞丐滿臉失望,心裡有些過意不去,便從兜裡掏出一個一毫(角)的扔給對方。

乞丐一把接住,等看清是幣值後不樂意了。

“喂。”

“你有沒有搞錯,邊個給錢會給一毫?這麼少我都不稀罕要。”

他順手扔了出去,落在了彭文山的腳邊。

“噯!”

一毫不是錢嗎?

李小富想攔,沒攔住,一臉痛惜地看了過去,正好看到彭文山把錢撿了起來。

他的表情一僵,扭頭就走。

“李小富,你的錢掉了。”

彭文山笑嗬嗬地叫住了他,“喏,收起來吧。”

“謝謝。”

“那個......我還有事,我先走了。”

“你彆走。”

乞丐大聲叫嚷起來,“你這人怎麼這樣呀,連要飯的錢都搶,來人呀,搶錢啦。”

“這個人欺負殘疾人,有沒有好心人管管啊?”

“嗚嗚嗚。”

乞丐感情戲挺豐富,說哭就哭上了。

“不是,我沒有。”

李小富急慌慌地看看周圍,見到很多行人駐足觀望。

他焦急地解釋道:“那錢本來就是我的,是我不小心掉了,它才滾了過來的,再說你也沒撿到,怎麼就成你的了?”

“呸。”

乞丐大怒,“分明是你從我碗裡拿走的,我的腿斷了,眼睛可沒瞎,你當我看不見嗎?”

他看到李小富急於分辯的樣子,心裡樂開了花。

眼前的傻仔,還當真了,竟然擺出一副講道理的架勢,哈哈,我是講道理的人嗎?

嘁,癡線。

“彭sir,你看到了,錢是我的,你幫我證明一下。”

“小事。”

彭文山點點頭,拿出委任證亮了亮,“你自己走,還是我讓人拖你走?”

乞丐一驚。

“哈哈,誤會,阿sir,我跟他開玩笑呢。”

這家夥急匆匆收拾好家夥事兒,站起來就跑路了,跑的比兔子還快。

李小富目瞪口呆。

“原來他不是殘疾人。”

“見多了就習慣了。”

彭文山聳聳肩,“李小富,我專門過來找你的,走,找個地方喝杯茶。”

“有事麼?”

李小富瞬間警覺起來。

“去不去?”彭文山斜眼看了過去。

李小富不想去。

他大概能猜到彭文山是為了什麼來找他,但他隻想掙錢,才不想跟警察合作呢。

他想學乞丐那樣直接跑路,憑他的體能,一般人還真的追不上。

不過他放棄了。

港島是警察的主場,人家都找到頭上來了,他想躲都沒地方躲。

“去,不過我沒錢。”

“看出來了,放心吧,我請。”

彭文山帶路,領著李小富進了一家茶樓,招呼夥計上茶,兩人在桌子兩邊坐了下來。

“吸煙嗎?”

彭文山掏出香煙詢問。

“不吸。”

叮。

青煙升騰。

“鱷佬,就是你的那個經紀人,是個老千,專門騙人的。”

“噢。”

“他在塚本大廈幫你,隻是為了利用你。”

“噢。”

彭文山挑了挑眉,看李小富的樣子,他想表達的意思對方早就猜到了。

呼。

他吐了一口煙,決定開門見山。

“在塚本大廈,你對付安保的時候身手很利索。”

“我想聘請你當保鏢,是一份正經的工作,簽合同的,房子、薪水、保險、假期這些都有,怎麼樣?”

李小富很意外。

他以為彭文山找過來,是讓他協助破案的,沒想到是當保鏢。

“你是警察,還用聘請保鏢?”

“給我女人找的。”

“送房子?”

“想的美。”

彭文山瞪眼,“幫你租一套,或者你也可以住員工宿舍。”

“我也覺得沒那種好事。”

李小富聳聳肩自嘲了一下,繼續問道:“你都不了解我,就讓我去給你的女人當保鏢,不怕我是壞人嗎?”

彭文山掏出委任證,掛在胸前,又把配槍拿出來放在桌子上。

李小富忌憚地掃了一眼點三八。

一般的人,就算拿著槍他也不怕,但警察不同。

在警察手裡,這不是槍,是權,能逼死人。

“有房子住,吃喝不愁,有薪水拿,寂寞的時候可以去馬欄瀟灑,還能把大部分的錢存下來。”

“你給我一個理由,為什麼要去做壞人?”

彭文山盯著他的眼睛詢問。

李小富想了想,竟然找不到反駁的理由。

不過他不服。

槍在桌子上,他要是隨便答應了,心裡不舒服。

“你是在逼我嗎?”

“不是。”

彭文山把委任證和槍收了起來,“我隻是看中了你的身手。”

“李小富。”

“你是北邊來的,在港島待了沒幾天,彆人摸不透你的底細輕易不敢用你,但是我不怕。”

“就跟你不怕被人騙一樣,我也不怕,你明白我的意思吧?”

意思就是,隻要你敢騙我,我就能殺了你,用你的命來彌補我的精神損失。

李小富撇嘴。

還說不是威脅?

“我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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