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過晚飯,萊昂納爾婉拒了盧西安帶他在歌劇院附近逛一逛的提議,迫不及待地回到自己的新公寓,準備將剛剛得到的靈感變成文字。
這間公寓有一間小書房,隻容得下一桌一椅,還豎著一個不大的書架,牆上有煤氣燈,桌上則擺著燭台。
雙重照明下,萊昂納爾得到了與前世電燈接近的書寫體驗——當然,如果能把鵝毛筆和粗糙的毛邊稿紙,換成鍵盤與屏幕就更好了……
《頹廢的都市》要想贏得巴黎、法國,乃至歐洲讀者的認可,絕不能隻有情色描寫的堆砌。
要知道這時候法國的讀者群體已經不限於知識分子和市民階層,而是隨著教育的逐漸普及,擴大到了工人、農民,甚至鄉村女性。
僅在巴黎,就有超過500家獲得官方許可的公共閱讀室,讀者僅需要支付極低廉的價格就能在其中借閱報紙和小說;而在鄉間,「流動圖書館」同樣常見,可以給生活無趣的家庭主婦解悶。
《包法利夫人》中的主人公「愛瑪」就是通過流動圖書館的書籍,產生了對浪漫愛情的遐想。
而現在,1879年,法國讀者的口味日益刁鑽,要想吸引他們購買,一定的文學性還是很有必要的。
同時要注意這個時代讀者的特點:
許多20世紀,尤其是21世紀的年輕讀者在閱讀18、19世紀的小說時往往會抱怨,抱怨當時的文豪們在情節開始之前,往往要進行冗長的風景、民俗描寫,尤其是巴爾紮克,可以在開篇連寫好幾頁風土人情。
萊昂納爾原先也不理解,但來到這個世界以後卻明白了——這個時代的讀者沒有豐富的影視、繪畫來填充他們的大腦,如果沒有足夠的文字為他們營造情境,他們很難進入小說當中,閱讀體驗自然不佳。
中國的古代小說也有類似的現象,主角們每到一個新環境、每遇見一個新人物,都要來一段纖毫畢現的描寫。
所以這並不是當時的作家沒有意識到這些描寫太冗長,而是遷就讀者形成的一種特定風格。
但是,誰說要想讓讀者有代入感,開頭就必須是環境描寫?
萊昂納爾思慮再三,在紙上寫下了《頹廢的都市》的第一段——
【裡昂,這座城市咧開它的血盆大口,呼出的氣像塞滿了濕漉漉的墓穴苔蘚和棺材上鏽蝕鐵釘,一股腦兒灌進路易斯·潘賽的肺裡。深秋的夜晚,空氣冷得鑽心蝕骨,雨絲細密如針,紮在臉上,又順著脖頸滑進早被冷汗浸透的昂貴襯衫領口。路易斯·潘賽,皇家歌劇院的“明日之星”,此刻正像一條被剝了皮的喪家之犬,蜷縮在聖讓區一條狹窄、汙穢、散發著濃烈尿臊和爛菜葉混合氣味的巷弄深處。背脊緊緊貼著冰冷粗糙的石牆,每一次急促的喘息都扯得肺葉生疼,每一次心跳都沉重地撞擊著耳膜,仿佛要把那柄寒光閃閃的佩劍——德·洛林伯爵那柄幾乎吻上他喉嚨的佩劍——從腦子裡震出去。】
萊昂納爾將今天剛剛認識的盧西安·德·潘賽的名字改成了「路易斯·潘賽」,畢竟在王權時代,名字裡有“德”的貴族階層,通常不會“淪落”到要去當歌劇演員。
而他為「路易斯·潘賽」安排的開場,則兼具懸念與緊迫感,同時將環境描寫的重點從風土人情,變成了更容易代入感知的“氣溫”“氣味”。
「逃難的皇家歌劇院“明日之星”」也足能吸引讀者的關注,畢竟過往幾乎沒有作品是表現這個群體的。
他甚至還運用了一點網絡小說“黃金三章”的技巧,儘量在開篇就設置懸念,讓讀者儘快進入情境當中——這在19世紀以及之前的歐洲小說當中,往往被認為是“大忌”。
至於說這位“明日之星”落難裡昂的原因,萊昂納爾並沒有藏著掖著,而是很快給出了答案——
【就在不到一周前,路易斯·潘賽的世界還是天鵝絨、水晶吊燈和甜膩的香水氣息構成的……他享受著做這一切混亂中的焦點。他的聲音,他的身段,他眼角眉梢流轉的風情,足以讓包廂裡那些珠光寶氣的貴婦人們攥緊了扇骨,也讓那些道貌岸然的老爺們喉結不自覺地滾動。
直到他遇見了艾米莉。或者說,直到艾米莉遇見了他。艾米莉是德·洛林伯爵的新歡,一朵剛剛從外省移植到巴黎溫室裡的嬌嫩玫瑰,帶著初入浮華世界的懵懂與難以抑製的好奇。伯爵的包廂位置絕佳,正對著舞台中央。路易斯·潘賽能清晰地看到艾米莉那對深褐色的、小鹿般的眼睛,如何從一開始略帶羞澀的閃躲,漸漸被他的歌聲和表演點燃,變得灼熱而大膽。她的目光像帶著鉤子,每一次掃過舞台,都精準地落在他身上。這無聲的邀請,對一個以征服為樂的獵手而言,比任何一封措辭優美的情書都更有力量。
在某個演出結束後的午夜,後台通道的陰影裡,她的裙擺擦過路易斯·潘賽的腿側,留下玫瑰與麝香交織的、令人眩暈的氣息。艾米莉塞給路易斯·潘賽一張散發著同樣香氣的便箋,上麵隻有一個地址和一個時間。後麵發生的一切,水到渠成,香豔旖旎。艾米莉在她的秘密小公寓裡,像一朵在月光下盛放的夜來香,羞怯而熱烈地為他打開了所有的花瓣,□□□□□□□□。她的肌膚在昏暗燭光下泛著珍珠般的光澤,低吟淺唱如同最動人的詠歎調,□□□□□□□□。
路易斯·潘賽沉溺其中,像飲下了最醇厚的波爾多佳釀,□□□□□□□□。他渾然忘卻了這朵玫瑰,早已被標注了所有權——屬於那個在宮廷裡以暴躁和占有欲聞名的德·洛林伯爵。】
雖說《頹廢的都市》要重視文學性,但是畢竟本質上還是一部刺激感官的情色小說。
萊昂納爾沒有準備把讀者最想看的內容藏得太深——在看完精致、體麵的正統文學描寫後,他們的耐心最多隻有兩頁,否則就會暴怒地去找書販算賬。
所以該給的還是得早給,才能勾著讀者接著往下讀。在萊昂納爾的筆下,「路易斯·潘賽」因為睡了「德·洛林伯爵」的女人,被伯爵追殺,不得不逃到裡昂躲藏起來。
正是在裡昂,他遇見了整部小說的主人公「熱拉爾·西蒙斯」。
「路易斯·潘賽」很快憑借自己的風流本事,成為了「熱拉爾·西蒙斯」莊園裡的一名頗受歡迎的“門客”,整部小說正是借助他的視角逐步展開。
萊昂納爾一路寫下去,直到深夜才熄燈入睡。
第二天一早,萊昂納爾又到一樓吃過早餐——這也是他重生到這個時代以後,第一次在吃“早餐”這個玩意兒。
“一日三餐”先從皇室和貴族開始,現在逐漸普及到了中產階級。至於說占巴黎人口大多數的平民與貧民,想要吃上“早餐”,就得再等上幾十年了。
吃完早餐,萊昂納爾回到公寓,繼續《頹廢的都市》的寫作。
沒辦法,雖然創作時限有四個月,但是書寫效率實在不算高,這種小說又不好在課堂上開小差寫,所以必須趁著周末能多寫一點是一點。
不過吃過晚餐以後,萊昂納爾並沒有繼續創作,而是提上早就準備好的煤氣燈和十幾法郎的現金,乘坐公共馬車來到了十四區的「地獄街」。
此時天已經黑得像墨水,十四區大部分地方隻有零星的路燈還亮著;狹長的「地獄街」更是一盞路燈都沒有,隻有夾著街道的牆上的窗戶,透著燈光,勉強照亮了這條陰森恐怖的街道。
萊昂納爾到的時候,阿爾貝·德·羅昂和他的跟班們也已經到了,手裡同樣拎著煤氣燈。
看到“煥然一新”的萊昂納爾,阿爾貝有些意外,忍不住就想出言諷刺,但是隨即想到之前的遭遇,硬生生閉了嘴。
萊昂納爾把煤氣燈提高了一點,照了下阿爾貝等人,發現他的跟班了多了個陌生人:“哦,今天還有新人加入嗎?”
阿爾貝看到萊昂納爾注意到了新人,忽然挺了挺胸膛,頗為驕傲地說:“這是我的新朋友,來自「亞眠」。”
隻聽那個“新朋友”用一種懶洋洋的口氣自我介紹道:“我叫米歇爾,米歇爾·讓·皮埃爾·凡爾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