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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九章:神奇的小人書(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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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小的時候,我遇到了一件很神奇的事。

就是一幅畫。

畫裡麵有一個胖胖的小男孩,抱著一條金魚,旁邊還有好吃的蘋果之類。

看了之後,我驚得目瞪口呆。

這世上竟然還有如此好看的東西。

從此,我對這些畫產生了濃厚的興趣。

後來,我發現有一個地方還有更好看的東西。

它就是供銷社。

在一個玻璃櫃裡麵擺有許多花花綠綠的小人畫,非常的好看。

我很想看,但看不到。

因為需要錢,而我沒有錢。

讓我十分驚喜的是,我很快有了錢,而且是一筆大錢,十塊人民幣。

現在的人可能會哂哂一笑。

我以為是好多錢,原來是十塊。

十塊錢算錢嗎?

的確,現在的十塊錢隻能算是小小的錢,吃碗米粉估計都不夠。

但上世紀七十年代,卻不是這樣。

當年,一個小學民辦教師的工資每月隻有六元,一個在生產隊出工的全勞動力一個月收入也就六、七元,所以十塊錢絕對是大錢。

我現在就擁有了這筆大錢。

這筆錢是我從家裡一個破木箱裡發現的。

這天,我無意中打開了這個木箱,裡麵有衣服,翻開這些衣服後,我就看到了十塊錢。

當時,我的心裡格外地興奮,有一種想唱歌的感覺。

如果能飛的話,到天上飛一下也行。

我立刻想到了供銷社。

裡麵花綠綠的圖書。

我抓起錢,飛一般跑到了供銷社。

我興奮地大聲地說道:"阿姨,我要買圖書。"

誰料,意想不到的一幕出現了。

這個阿姨接過我的錢,卻不拿圖書給我。

她盯著我問道:"這錢從哪裡拿來的?"

我說:"我是從我家裡箱子裡拿的。"

她立刻說道:"錢我沒收了,我要交給你媽媽。"

我馬上不敢吱聲了。

雖然不願意,但我始終不敢說什麼。

大人在小孩子麵前具有絕對的權威,無論說什麼,我們是不敢反抗的。

當然,錢肯定給了我母親。

因為我感覺到了疼。

"劈劈啪啪",從頭到腳,打得我鬼哭狼嚎。

雖然死傷了幾千萬個細胞,但並不能割裂我對圖書的熱愛。

後來,我有了一本《新華字典》,裡麵的字我一個也不認識,但我很喜歡看,翻來覆去,會看上一二天。

我覺得太神奇了。

這些烏黑的字體,大大小小,個個不一樣,十分有趣。

不久,我上學了,認識了一些字,但隻對語文感興趣,其它無所謂了。

從此我深深地迷戀了小人書。

有了閱讀能力,又迷戀上了小說。

供銷社的小說不多,有其它一些雜書,我都會買來一讀。

我肯定沒有錢,但我母親有,父親也有。

搞母親的錢,靠偷。

搞父親的錢,靠跟。

父親在茶陵縣城工作,每月會回來一次,走的時候,對不起,拿錢來,否則我就跟。

當年,我們這裡不通公路,父親去縣城需要走路。

我策略就是你走,我也走,相距五十米左右。

你快,我也快,你慢,我也慢,反正你甩不掉,最後,父親會乖乖地掏出錢包,給錢。

不多,二毛。

當然,不是每次都這樣。

有時候,走的前晚,父親往往會提前給二毛錢。

我會信守諾言,第二天絕不跟背。

我拿到這筆錢,乾什麼?

買圖書。

當時,供銷社的圖書,便宜的隻要五分,貴的也就二毛。

拿到手的圖書,我會迫不及待地翻看起來。

一般會看上四、五遍,才會緩緩地放下來。

過了幾天,又會看上一遍。

我感到圖書的世界真是一個奇妙的世界。

它就像一個人,會陪你笑,陪你哭,在你的情感世界不斷地翻滾,沸騰。

讓你欲擺不能。

當然,隨後發生的二件事,差點讓我的人生之路發生了逆轉。

一件事是讀小學的時候。

不知什麼原因,我跟母親發生了爭吵,一怒之下,把書燒了。

燒的是課本,我發誓不讀書了。

我真的不去了,在家裡呆了半年。

後來不知為什麼,又去上學了。

最嚴重的一件事是讀初中一年級的時候。

什麼事不記得了,總之當時我非常的氣憤。

可以說是異常的憤怒!

其實,母親打我時,隻是感到疼,但並不很憤怒。

但這次我真的怒了。

一怒之下,我把書包裡所有的東西,包括課本、筆之類,扔進了正在熊熊燃燒的灶空。

我沒有任何猶豫,眼睜睜地看著書本花為灰燼。

當時,母親就站在旁邊,在炒菜。

她沒有任何反應,既不製止,也不打罵,擺出一副生死與我無關的架勢。

我呢,冷笑了一下。

看到書本燒完了,我就冷笑著睡覺去了。

我沒有去上學了,天天在家裡睡覺,什麼事也不乾。

奇怪的是,母親不打,不罵了,讓你在家躺屍。

這一躺就是整整一年。

其實,內心上我是非常渴望讀書的,也是不願意燒書的,隻是當時太氣憤了。

控製不住情緒,一氣之下就燒了。

事後,我又十分的沮喪,覺得我的人生完了。

當然,後來還是來了一次機會,可以繼續上學,但我輕易地放棄了。

每到六一兒童節的時候,全鄉所有的小學都會敲敲打打,來桃坑中學禮堂表演節目。

這些節目很有趣,不僅大人愛看,我們小孩子也喜歡看。

小小的禮堂擠得水泄不通,自然有人在門口站崗,一般的群眾不準進入,包括小孩。

當時,我也在人群中,擋在外麵,不準進。

但我很想進去,於是拚命地往人群裡擠。

這時桃坑中學的張校長忽然走了過來,對我說道:"你要進去,場上排隊。"

這是機會。

當時桃坑中學各年級都是排隊入場,如果我去了,自然就是學生了,可以繼續上學。

但我放棄了。

有二點原因:

一是有點不好意思,怕同學們笑話我。

二是擔心老師不準我排隊,畢竟離開學校快一年了,老師趕我出來了,我怎麼辦?會不會哭呢?

現在回憶起來,是多餘的。

校長說了,自然無人敢說不,自然會讓你歸隊,但當時年紀小,擔心、害怕,不敢去。

其實,我心裡還是很想去的,但因為害怕還是放棄了。

畢竟每一個人年幼的時候,是無法決定自己命運的。

這時,父母往往會起到決定性作用。

在這個問題上,我還是很感激我母親。

因為她還是意識到了,上學的重要性。

在我躺屍一年後,她主動找到桃坑中學,希望學校同意我繼續上學。

學校同意了,但提出了一個條件,就是要我跟其他小學生一起參加升學考試,擇優錄取。

我的學習成績還是不錯的,我考上了,最終完成了初中學業。

可以說,初中是我人生命運中的轉折點。

如果沒有讀初中,百分之百沒有我以後的一切。

我記得很清楚,我們單位有一個材料員,是小學文化。

他多次找到我,要我們舉辦初中或高中培訓班。

我不置可否,但內心上是否定的。

因為單位沒有責任和義務舉辦此類培訓班,我不說,是不願傷他的自尊心。

一個一無所有的窮人站在一個億萬富翁麵前會局促不安,會因為不自信而產生強烈的自卑感,所以不說。

事後,我一直暗暗地想,如果我們交換一個位置,他是大學生,我是小學生,我是什麼結果?

應當說,我的結果是暗淡無光。

上世紀八十年代,是高舉文憑的年代,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要想坐辦公室,必須大專以上學曆,至少是中專水平。

一個小學生是沒有任何機會的。

任何單位也不會給你機會。

如果你是初中生,就不一樣了,可以考中專,也可以考大學。

單位會給你機會。

我也正是在單位的幫助下,完成了大學本科學業。

如果我放棄了讀初中的機會,或者母親不聞不問,聽之任之,結果真不敢想象。

一次,我回到家鄉,一個家長忽然對他女兒說,你不要讀書了。

他女兒正在讀初中一年級,突然中斷她的學業,意味著她以後將以小學生的身份進入社會。

可以說,社會精英層基本與她無緣了。

有極少數的小學生也成了千萬億萬富翁,但是極個彆,不具有普遍意義。

現在的黨政機關、高等院校及企事業單位,無一不是高學曆,很多都是碩士博士研究生。

一個小學生是無立錐之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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