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是湖南的一個山區縣,但在茶陵人心中,真正的山區是桃坑鄉,其它都不是。
他們稱桃坑鄉的人為"山裡人",或者"山裡牯"。
不論是山裡人,還是山裡牯,總感到不是很好的牯。
以前,遇到茶陵人,尤其是茶陵城裡人時,我說我是桃坑人,他們往往會異常驚訝,然後脫口而出,你是山裡牯呀!
這是茶陵人對桃坑人特有的稱呼,會強調一下桃坑人是山裡人,而他們不是,以示區彆。
這個稱呼是否帶有其它特有的含義?或者說有一絲絲輕視?
我想應該有。
當然,不怪他們。
桃坑是山區,這是不爭的事實。
桃坑貧窮落後,生活環境差也是事實。
除了經濟不行,文化也不行。
我們那個年代,很少有人考取高中,如果有人上高中,也是上茶陵最差的中學一一湖口中學。
很多桃坑人到初中就止住了,然後回家種田砍樹。
少數有關係的人去學校當老師。
是的,初中生當老師。因為當時沒有人願意來山區當老師,所以就安排有關係的初中生當老師。
而我應該是桃坑山區的另類。
我喜歡看書,從小就喜歡。
桃坑山裡人不喜歡看書,如果你看書了,就會說你是"書呆子"。
蠢裡蠢氣,呆裡呆氣,在長沙人口裡就是"憨寶"。
但我不怕,我堅持看。
我看了很多書,也看了很多雜誌。
桃坑鄉供銷社,有一個圖書專櫃,裡麵有圖書和小說。
我不識字的時候,看小人書,識字之後就看小說,但沒有雜誌。
我父親在茶陵縣城工作,我經常去,發現茶陵郵政局有一個書報攤,出售各種雜誌。
可惜文學雜誌偏少,都是《無線電修理》之類,有時也買來看,一般是翻一翻就扔到一邊,不願再看。
這些雜誌沒有任何味道。
當然,有時也有文學雜誌,這時就是我的春天,我欣喜若狂地統統買下。
讀完之後,我發現可以投稿。
當時,我在讀初一。
這個時候我就投稿了。
什麼內容不記得了,反正是憑感覺,想到什麼,寫什麼,然後裝上信封,去郵局寄信。
這時,有一個人會十分不高興。
他是鄉郵遞員,看到我來了,又是厚厚的信封,知道我在投稿,立即露出鄙夷的神色,搖頭晃腦,連連說道,吃多了!吃多了!!
但我還是十分淡定地交給他,以後也是如此,雖然他還是會說吃多了,我還是堅定地寄稿。
期間,長春的《春風》文學雜誌社舉辦一期文學培訓班,我交了十二元參加了。
雜誌社要求學員每月交一篇小說。
我立馬想到了某某幫,全國正在憤怒地揭批他們的滔天罪行。
我也可以寫呀,我用寫小說的方式揭露他們的罪惡。
我設計的女主人是白骨精,男主人喝著洋酒,吸著洋煙,穿著喇叭褲,戴著墨鏡,手提著收錄機,在大街上搖晃。
寫著寫著,卡住了,我不知如何寫了,這個偉大的計劃最終破產。
我執著的寫作精神,還是引起了一個人的注意。
他是一個導演。
當年長春電影製片廠在我的家鄉拍攝一部電影,為了體驗生活,有一個演員與我交了朋友,我就把我的小說給他看了。
後來,導演知道了。
在大街上,一次,我們意外相遇了,彼此沒有說話,但我強烈地感受到了,他猛地一怔,刹住腳步,驚疑不定地望著我,裡麵的成分非常複雜,當然,更多的是驚訝,驚喜。
他似乎準備跟我說話。
我卻溜之大吉。
我是小小少年,對大人有天然的敬畏之感,與他們談話,我會很緊張,很害怕,非常不安。
我隻好逃。
我這一寫作特長,讓我的人生發生了逆轉。
我參加工作後,很快成了一名宣傳專乾,專門從事宣傳報道工作。
我十分勝任此工作,每年都要在全國各報發表大量新聞稿件。
主要內容是你好,我好,大家好,企業形勢好,不是小好,而是大好,特大好!
領導好,領導最好,世上隻有領導好.領導是員工的大救星,是員工的好榜樣,是我們前行的動力!
我們要向領導學習!向領導致敬!
我看到報紙經常在說領導強調,領導指出,我覺得我們的領導也可以強調一下。
於是,我把稿子送了過去,編輯笑了笑,沒吱聲,當然,最後沒發,但我始終認為,我們的領導是可以強調一下的。
即使現在也是可以的。
我跟領導一起排隊拉尿,我一定會認真地說,領導,您拉尿的樣子真好看!
但有兩件事一直讓我至今憤憤不平。
一件事是,幾十年前的一天,我寫了一篇小說,送給一家晚報編輯。
是送,不是寄哦。因為我認識他,是熟人,所以我送給他,希望發表,但他沒有發。
我不服,也不甘心,天女散花般,全國大報發了一個遍,我想總有一家報紙發吧,結果石沉大海,沒有一家發,我死心了,我以為我真的寫得不行。
我把稿扔在一邊,沒管了。
十年之後的一天,我無意中翻到了此稿,而我手上恰好有一本文學雜誌,於是,我就把這個稿子寄了過去。
我是沒抱任何希望的,沒有想到,一個星期後,竟然收到了雜誌社的用稿通知。
我驚訝極了。當然,我還是平靜下來,我估計是編輯喝酒喝多了,稀裡糊塗,用了此稿。
然而,接下來的一幕讓我目瞪口呆。
不久,此小說竟被一家權威雜誌轉載了,年底還有一個評論家在一家文學評論雜誌上說,我的小說代表著一個流派。
我看了不下十遍,也沒搞清楚這個流派是什麼。
之後,又被中國最權威的文學年選本收錄。
真是怪事。
第二件事就是,我在某文學網站寫小說。
我很想與這家文學網站簽約,結果二萬字拒簽,五萬字拒簽,我仍咬牙繼續寫,到了二十萬字仍拒簽。
我隻好匆匆收尾,偃旗息鼓。
但我不甘心呀!
我把我的不甘心給一個出版社編輯說了。
她馬上說,你發給我看一下。
她看後說,我們可以給你出版,我自然欣喜若狂,馬上同意了。
出版之後,詭異的事出現了。
這家網站竟然花高價收購了此小說的電子版。
是不是不要錢的不要,花錢買的才香呀!
難道出版社的月亮才是月亮,我的不是?
真讓人想不通。
當然,後來證明此書的實力不虛,有十幾家文學網站收購了此書,並給了92的高分,有的網站還定義為文學經典。
我的感悟是,寫作這玩意,起起伏伏,變化莫測,不當真的話,有一天,你真的會成真,說不定矛盾文學獎非你莫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