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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販木(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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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漸漸降臨了。

但沔水河上卻是星光點點,熱鬨非凡,一排排木材順流而下,湧向坑口街。

這是茶陵客家人的販木大隊。

上世紀八十年代中旬,中國經濟複蘇,大搞基礎設施建設,因此需要大量的木材。

而客家人居住的是林區,盛產各種竹木,於是,客家人開始倒買倒賣。

也就是說,販運木材。

他們販運的方式很簡單,就是到江口林區收購木材,然後運到坑口墟橋下河邊,把木材賣給舲舫人。

舲舫人再運往茶陵縣城。

客家人是第一道販子,舲舫人是第二道販子,茶陵縣城人又是第三道販子,由他們送往全國各地。

這種方式雖然簡單,卻是非常的賺錢。

基本上是你投入一百,當天晚上就可以賺一百。

當年鄙人的月工資隻有一百元,而販木一晚上就可以賺幾百。

不是暴利,是什麼?

如此賺錢,坑口街上人人參與。

很多客家人由此發了大財。

我們主要是在江口三龍裡進貨。

這是一個隻有十多戶人家的小山村,但木材資源十分的豐富。

家家戶戶都在砍伐木材。

我們是木材收購商。

我們來的地方是林區,自然沒有吃飯的地方,但這裡的規矩是,在誰家買木材,這家就管飯。

但凡事有例外。

這個例外是出在木材收購商上。

這些收購商跟農戶談好了價格,農戶也準備好了木材。

彼此談得很愉快,所以農戶也十分爽快,拿出珍藏多年的野豬肉臘魚乾,搞了滿滿的一桌子菜。

這些木材收購商吃飽喝足後,誰料竟然來了一個180度大轉彎。

他們耍起了無賴,不要木材了,然後大家一哄而散。

農家自然不乾,要他們付飯錢,他們也不付。

這是典型的客家人吃客家人,一群無賴小人,雖然不多,但這樣的事還是有。

當然絕大部分人不是這樣。

我們吃了人家的飯,都會十分痛快地付錢。

我們買來的木材,需要背到河邊,綁紮成木排,順流而下。

這個農戶不管,要我們自己背。

有一天,我背著一根木頭,走在羊腸山路上,忽然,我聽到上麵草叢裡傳來一陣"窸窸窣窣"的聲音。

很快,草叢中冒出了一個小腦袋。

我大吃一驚。

天啊,竟然是一條蛇!

它也看到了我,但沒有掉頭,而是直接朝我衝來。

可能是速度太快了吧,它刹不住車,而我呢,也是步履匆匆,停不下腳步。

就這樣,我們碰在一起了。

在我抬起腳的瞬間,它從我腳底下溜過去。

但我還是刹不住腳,踩中了它的尾巴。

結果,它迅速掉轉頭來,張開大嘴巴,向我撲來。

我看得清清楚楚,這條蛇是三角頭,應該是五步蛇,是我們客家山區最毒的蛇。

我徒然一驚,下意識抬起腳。

它的尾巴自由了,它又閉上了嘴,然後掉頭,迅速鑽進路下的草叢中,不見了蹤影。

我頓時驚出了一身冷汗。

這是孤立無援的林區,如果被蛇咬了,必死無疑,尤其是這種劇毒蛇,幾小時就可以斃命。

真是不幸中的萬幸。

但危險依然沒有過去。

當然晚上我們衝卡又出了意外。

山寨在河中間設有一道木排,目的就是辦手續過關。

問題是誰願意啊!

於是衝關。

十多個人站在木排上,把木排壓在水下,讓我們的木排在上麵通過。

當時,我正站在木排上,用腳往下踩,突然,我腳底一滑,右腳牢牢地卡在木縫中,出不來。

這個非常危險。

當時,河上方有十幾塊木排直衝而下,如果我再不拔出來,木排將從我身上碾過。

我將一命嗚乎!

這個不是故意不故意,而是水流湍急,木排控製不住,隻能從你身上過。

我自然焦急萬分,拚命地扭動右腳。

奇跡忽然發生了。

我的右腳倏地從木縫中掙脫出來。

是的,我出來了。

在出來的瞬間,我立刻跳到一邊。

一塊塊又重又大的木排迅速從我身邊,洶湧而過。

好險。

真是九死一生啊!

以後販木,我就格外小心,生怕再發生意外。

但不久,一件意外的事,又讓我十分地好笑。

一天,我們一行七八個來到江口一農家喝茶。

當時,大家走累了,饑渴難耐,於是就走進了這戶人家。

這戶人家大廳裡坐有一個女人,看起來有四十多,實際上我估計頂多三十。

山裡女人都是這樣,三十歲一過就成了豆腐渣,看起來像四、五十歲的老女人。

見我們進來了,她十分熱情地端茶倒水,並搬來長凳。

我不認識她,但她認識我們其中的一個男人。

她對他格外的熱情,一直問他家裡的情況。

這個人家裡有一部小貨車,現在不算什麼,當年也是大富人家,算是有錢的老板吧。

她談到他這部車子,問車子還在不在?

這個男人立刻說,車子我賣了。

這個女人眼裡立即閃出了一道亮光,十分迫切問道,賣了多少錢?

他笑了笑,說,不多,幾萬塊。

在當時,這是一筆很大的錢了。

這個女人自然很興奮。

她很想繼續說話,但又有點猶豫。

她沉默片刻,最後還是艱難地把這句話吐了出來。

她對這個男人小聲地說道,要不要我找一位姑娘陪你一下?

聲音雖小,但我們聽得清清楚楚。

我們頓時愣住了,但很快心領神會,全部起身往外走。

但這個男人沒有走。

他留在這個女人家裡。

他們會做什麼呢?

我估計他們會探討一下山區經濟問題。

第二天,我發現這個男人依然沒有回家,應該是問題還沒有談好。

當然,這樣的事還有很多。

但其中一件事,現在想起來還是讓人十分的氣憤。

我弟弟跟街上一個人搭夥販木。

當時,這個人沒有錢,販木的錢還是我弟弟出的。

開始的時候,雙方合作還是很愉快,但是木排到了坑口街河邊時,情況變了。

他竟然丟下我弟弟一個人,自己回家睡覺去了。

當時是深夜,需要值通宵,天亮的時候,才能把木排賣掉。

然而,這個人卻走了,丟下我弟弟一個人孤零零,站在河邊,守木排。

這是非常不妥的。

既然大家一起販木,就應該在一起,不論白天晚上,都應該在一起,直到把木排賣掉。

這是規矩,也是做人的基本準則,但是他卻放棄了。

第二天,他卻跑到我家,要求平分錢。

我們給了,但心裡從此留下了陰影。

後來,此人無人相助,最終窮困潦倒,妻離子散,成了一個流浪漢。

非常可憐的一個人。

但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這話一點不假。

品行不端之人,彆人怎麼可能相信你,怎麼會幫助你?!

被社會拋棄是必然,怨不得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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