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降智光環?(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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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大人,我不敢欺瞞,真的是真的。”

“你說我跟原告壓根兒都不認識,也沒有啥恩怨仇恨,我犯不著罵他啊,對吧?”

“這評論真是我那剛上幼兒園的淘氣的侄子發的!”

郝春滿臉真誠,語氣肯定。

張偉:ꐦ°᷄д°᷅

陳忠漢:ꐦಠಠ

林北:Ꮚ・ꈊ・Ꮚ

羅大狀:〃・ิ‿・ิゞ

其他眾人:ÖÖÖÖÖ

這一刻,審判庭內所有人,都被郝春那好蠢的說法給雷得外焦裡嫩。

剛上幼兒園的侄子?

虧你說得出來。

這種瞎話,糊弄鬼呢!

隻能說郝春這個名字是真的沒有起錯,他人如其名,真的很蠢!

依舊在那邊自顧自地說著。

“真的是真的啊法官大人,請你相信我,那評論真是我那侄子發的。”

“我還記得,那天我去我姐家裡吃飯來著,我去廚房幫忙做飯,我侄子就拿著我的手機玩遊戲。”

“到了晚上我才注意到,小紅豬上多了很多點讚和評論的消息,這時候我才看到那條評論。”

“雖然賬號是我的,但評論不是我發的啊,是我侄子發的,那那這事兒應該不能算到我頭上吧?”

郝春為了給自己脫罪,真的是無所不用其極了。

旁邊,

張偉長歎一聲,滿臉都寫著“生無可戀”四個大字。

人怎麼能蠢到這種地步?

平日裡滿嘴跑火車,牛皮吹得震天響,都沒關係,畢竟吹牛逼又不用上稅,說謊話一般也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但是!

現在啥場合?

這裡是什麼地方?

在這兒說謊話,那是什麼性質?

如果郝春所言屬實,那評論確實不是他發的,而是他那個剛上幼兒園的侄子發的,那麼他確實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他的侄子也不需要,畢竟年齡太小了,還沒有到能夠承擔刑事責任的年齡。

可問題是沒有如果。

這事兒百分之百是郝春編出來的,而且多半是臨時起意現場胡謅的。

因為如果真有此事,郝春沒道理不跟張偉說啊。

可他確實沒說。

那隻能說明,沒這回事。

張偉迅速便做出了這樣的判斷。

頓時在心裡罵郝春罵得更凶了。

遮沙避風了!

在法庭上亂說話,這可是要負法律責任的,一旦謊言被拆穿,彆說減刑,保不準還得加刑

然而,

郝春並不知道這些。他此刻還在為自己的機智而沾沾自喜,微微仰起頭,嘴角上揚,露出一個得意的笑容。

他此刻還在為自己的機智而沾沾自喜。

“哼!”他從鼻腔中發出一聲冷哼,臉上滿是不屑。

“這律師什麼玩意兒,菜得摳腳!”

“不能無罪就算了,那你好歹能爭取個減刑啊!可是看前麵幾場的交鋒,完全不是對麵那個禿子的對手,甄姬拔菜。”

“與其靠你,不如靠我自己!”

郝春內心暗暗想到,臉上的表情愈發堅定。

“反正我聽說,小孩子犯法是不用坐牢的,我那侄子還不到五歲,把這個鍋甩到他身上,簡直完美!”

“我真是個天才,絕對的!”

郝春瞥了張偉一眼,對他不屑一顧。

這時,陳忠漢詢問道:“被告人,你剛才說的都是真的?”

郝春連忙舉手喊道:“真的!絕對是真的!我可以對燈發誓,那評論不是我發的,是我侄子發的!”

陳忠漢深深看了郝春一眼。

作為一名經驗豐富的老法官,不知道審理過多少案子,那雙眼睛就是尺,當然能看得出來,郝春這番話,十有八九不,應該說十有九點八,是謊話!

當然了,

法庭上是講證據的,不可能因為自己的主觀判斷就做出決斷。

哪怕把握有999999,也不行。

所以,陳忠漢立刻問道:“既然你說那評論不是你發的,是你侄子發的,可有證據?”

“啊?”

“證據?”

郝春眨著眼睛,頓時懵逼了。

他是看到張偉出師不利,臨時想到這麼一個說辭。

哪有什麼證據。

不過郝春腦瓜子轉得飛快,立刻就想到了應付的話。

“那什麼,法官大人,我也是上網的,我聽人家說,法律上都是誰主張誰舉證啊。”

“既然你們主張那評論是我發的,那應該是你們拿證據才對。”

“不能讓我陷入自證陷阱啊!”

聽到這話,陳忠漢都無語了。

你說他法盲吧,他還知道“誰主張誰舉證”。

你說他懂法吧,他就是這麼理解“誰主張誰舉證”的。

陳忠漢無奈道:“誰主張誰舉證這話沒錯,但是,發表侵權評論的賬號市民注冊信息是你,這一點就可以表明,該賬號是為你所有,是你在使用。”

“現在你聲稱寫下評論的不是你本人,那就得你拿出證據!”

“現在是你主張,需要你舉證。”

他的語氣變得嚴肅起來,眼神緊緊盯著郝春。

郝春梗著脖子,臉漲得通紅,大聲道:“不是,那咋能這樣呢?憑什麼你們說是啥就是啥?這不公平!張律師,你啞巴了?你倒是說句話啊,你說,這是不是應該法庭舉證?”他一邊說,一邊轉頭看向張偉,眼神中充滿了期待和不滿。

張偉翻了個白眼,道:“確實應該你舉證,證明發表評論的不是你。”

“不是你到底是哪邊兒的?你不幫我就算了,你怎麼還跟我對著乾!?”郝春頓時就不樂意了。

張偉懶得搭理他,轉過頭去,不再看郝春。

陳忠漢又開口道:“被告人,你是否有證據!?”

“我”

郝春啞口無言,微微顫抖,想說些什麼,卻又不知道該如何開口。

他哪有什麼證據?

這會兒不知道該咋辦才好了。

於是又想到了張偉。

連忙看向他,眼神中充滿了求助的意味,問道:“張律師,這時候該怎麼辦?你不能不管我吧?”

張偉歎了口氣,看向法官說道:“審判長,關於被告人說的這個情況辯護人事先也不知情。我申請,給他一點時間,讓他去準備證據,再視證據情況裁定。”

陳忠漢沉吟片刻,又跟另外四位審判員交換了一下意見,隨後點頭道:“同意辯護人的申請。”

“鑒於被告人郝春的案情出現新的重要情況,為保證裁決公正,基於司法精神,本庭決定,被告人郝春的案子暫且擱置,押後再審。”

“被告人,你要儘快準備好證據。”

“現在,庭審繼續,下一個被告”

相當於跳過郝春的案子,直接進入下一個案子。

見此情形,郝春內心大喜,原本緊繃的身體瞬間放鬆下來,臉上露出一絲得意的笑容。

感覺自己這一步棋,果然是走對了。

殊不知,他是在作死的道路上越走越遠了

陳忠漢拿起另一份材料,庭審繼續進行。

然而

戲劇性的一幕發生了。

自郝春之後,那些被告人好像一個個都受到了降智光環的打擊,大腦皮層都變得無比光滑。

竟然,全都有樣學樣,學著郝春那樣,開始了甩鍋。

而且他們找的借口,那也是一個比一個清奇。

“法官大人明鑒啊,我的小紅豬賬號在半個月前就被盜了,我經常用著用著就被擠下去了,而且賬號裡也經常出現一些陌生的內容。我覺得,那評論肯定是盜號狗發的!”

“我是冤枉的!我前段時間逛商場的時候手機丟了,肯定是那個該死的小偷拿了我的手機,在網上亂發言!”

“實不相瞞,我兒子今年五歲,非常貪玩,尤其喜歡玩我的手機,唉家門不幸啊,我這龜兒子,這次可是坑死爹了,我回去一定把他屁股打成八瓣!”

“我記得有一天我洗澡出來,看見我家那隻大蠢貓在拿爪子戳我的手機,你們說有沒有一種可能,評論其實是它發的?”

“”

喪心病狂!

為了逃避法律責任,為了洗脫自身嫌疑,這些被告人簡直是喪心病狂了。

排在前麵的,好歹甩鍋對象是“人”。

而排在後麵的,因為不想借口重複,於是越來越離譜,尤其是某個天才,竟然說是他家貓發的評論

你就說離不離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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