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新家(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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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大哥!休息一哈,喝口水!”小醉額頭上滲出幾滴細碎的汗珠,看著搬著箱籠進進出出的王重,趕忙倒上一碗水送上去。

王重一向都是行動派,房子既然買好了,直接就幫著小醉把家給搬了。

遠超常人的體質,讓王重擁有了遠超常人的恢複能力,右肩的傷勢已經好了許多,隻要不劇烈運動就不會有事兒,搬點東西對於現在的王重而言,根本算不上劇烈運動。

“東西搬的差不多了!你收拾的怎麼樣了?”王重喝了口水後問道。

小醉微笑著道:“屋裡已經收拾好了,廚房那邊再收拾一下,就沒得問題了。”

“你先收拾,我出去買點東西。”

跟小醉交代一聲,王重便起身出了門。

小醉把王重幫著搬過來的東西一一歸置妥當,家具都是現成的,不過小醉舍不得先前他哥哥幫他置辦的那些,這才跟王重一塊兒把東西從原先那房子搬到了新家。

把東西歸置妥當,小醉這才端著水鑽進廚房,將擱置已久,已經落了不少灰塵的廚房一點點收拾乾淨,擺上從原來的家裡帶過來的菜刀砧板,鍋碗瓢盆等大小物件。

小醉在廚房裡正收拾著,院門再度被推開,王重左肩上扛著兩個麻袋,右手提著個用荷葉草繩綁著的三斤羊肉。

“王重哥,這是什麼?”聽到動靜的小醉從廚房出來,看著王重扛著的兩個大麻袋,疑惑的問道。

王重將兩個大麻袋放在堂屋屋簷下,道:“兩袋子新米,夠吃上一陣子了。”

“新米?”小醉一愣,看著那兩大裝的鼓鼓囊囊的麻袋,心中震驚不已。

雲南盛產稻米,大米雖然是當地人的主食,但如今這兵荒馬亂的年月,糧食的精貴程度不言而喻,這兩大袋子真要像王重說的那樣,裝的都是新米,照小醉先前的生活習慣,都能讓她吃上一整年了。

“這也太多了?”

看著小醉臉上的震驚之色,王重道:“現在外頭兵荒馬亂的,糧食隻會越來越精貴,多買點總歸沒錯。”

小醉雖然沒什麼文化,但這麼簡單的道理,她還是明白的。

王重說著便把手裡的羊肉遞給了小醉,“剛才在黑市那邊碰上個賣羊肉的,我瞧著那羊肉成色不錯,就稱了兩斤,待會兒你把廚房收拾好了,就把肉燉上,正好當晚飯吃。”

小醉看著王重遞過來的羊肉,又是一驚:“這麼多?都燉了?”

彆說羊肉了,就是豬肉,小醉也沒見過一次性吃這麼多的,怕是隻有地主老財家才敢這麼揮霍。

王重點頭語氣堅定的道:“都燉了吧!”

“禪達這天氣,這肉就算隻放一晚上,味道也會變,還不如一鍋燉了,咱們也嘗嘗羊肉的鮮味兒。”

小醉沒再多說什麼,更加沒有追問王重哪來兒的錢。

王重先前可是給了她兩條小黃魚,買這房子的錢,也是王重出的,她的那兩條小黃魚,現在還在她懷裡揣著呢。

“廚房快收拾好了,王大哥你先休息一哈,等哈飯做好了我再喊你!”

相較於去尋根究源,小醉更加享受現在的時光。

今天對於小醉而言,絕對是一輩子都忘不掉的一天,是刻骨銘心的一天。

先是猶如晴天霹靂一般,得到了親哥哥的死訊,可還沒等她沉寂於悲痛之中,王重就像個救世主一樣,突然闖進了她的生活裡,將她從已經陷進去,本以為這輩子都再難走出來的泥潭裡拉了出來,讓她過上了以前根本隻停留在想象中的嶄新生活。

情緒的跌宕起伏,宛若坐過山車一樣,尤其是剛才,看著王重進進出出的模樣,小醉甚至心裡生出了要是能一輩子這樣該多好的想法。

相較於男人而言,女人要更加感性,她們更加容易被感動,容易在情感上產生共鳴。

王重也沒歇著,走進廚房看了一眼,廚房裡除了從小醉家裡帶過來的鍋碗瓢盆之外,就是個原先就有的灶台了,顯得有些空蕩。

王重又出門回了一趟小醉原先的家裡,把小醉先前攢的柴火陸續全都搬了過來。

傍晚,堂屋的八仙桌上擺著滿滿一大甕燉羊肉,旁邊還放著個小木桶,裡頭是剛從鍋裡盛出來的熱氣騰騰的白米飯。

“王大哥,你的傷才剛好,多吃點羊肉補補!”小醉一邊給王重碗裡夾肉,一邊關心的道。

王重來的時候就跟小醉說了,自己是受了傷才來的禪達,順便過來找他,對於如此關照自己的王重,小醉自然免不了追問王重的傷勢,王重也沒瞞著她。

王重笑著也夾起一塊羊肉,送到小醉碗裡:“你也多吃點。”

這年月沒有那麼多調料,家裡的油也不多,小醉又是個精打細算的,是以羊肉清燉,是最好的選擇,隻需放上蔥薑和些許鹽巴調味,便是一鍋美味。

二人相互客氣著,四目於半空中交彙,然後不約而同的笑了。

小醉的手藝隻能說一般,但羊肉燉的還是挺不錯的,雖然有點淡了,但羊湯喝起來卻很是鮮美。

一頓飯吃完,王重就提出了告辭,說出了自己現在的地址,讓小醉有什麼事情就去收容站找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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