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憐在一旁害怕,怕趙氏說漏嘴什麼,就低聲勸:“娘,彆吵架了,咱們回吧。”
可是,趙氏越說越來氣,氣不過又和王花花打了起來。
王花花聽到趙氏的怒罵,眼中閃過一絲無奈和憤怒,但她也知道趙氏說的並沒有錯,自己確實是自食其果,罪不可恕。
“你說得對,是我自己給孩子下的藥。”說起孩子,王花花就有點自責,可是藥明明是趙氏給的,“可都是因為你,你把藥換了!”
她的話語充滿了悔恨和懊悔,她深深明白自己已經無法挽回。
但是,當她看到趙氏滿臉青紫,卻仍然對她憤怒的態度,心中湧起了一股憤怒和挫敗感。
趙氏聽到王花花的承認,心中的怒火更甚,
她指著王花花大聲喝斥道:“你這個賤人,不但害了自己的孩子,還想把責任推給彆人!”
話音未落,趙氏突然一把撲向王花花,雙手猛地抓向她的臉頰。
王花花猝不及防,被趙氏抓住,頓時感到一陣劇痛。
她咬牙忍著疼痛,一把抓住趙氏的頭發,狠狠地扯了起來。
趙氏慘叫一聲,但是並沒有放棄,反而更加猛烈地掙紮著。
兩人在地上扭打著,場麵異常激烈。周圍的人們看到這一幕,紛紛驚呼起來,有人想上前拉開她們,但是兩人已經完全陷入了瘋狂的狀態,根本無法製止。
沈憐焦急地看著這一幕,心中充滿了恐懼和無助。
就在這時,宋雲風帶著府衙的衙役也來了。
作為縣令,發生了這樣的事情,宋雲風完全有權把她們抓去衙門審訊。
“把他們都帶回去,控製住王花花,其他人帶去作證,一定要查個水落石出!”宋雲風下令道,幾個衙役聽令,就將人帶走了。
在宋雲風的命令下,衙役們迅速行動起來,將王花花和趙氏都控製住,然後帶著其他目擊村民離開了現場。
王花花和趙氏被帶到了縣衙,他們被分開關押在不同的房間裡。
衙役們負責對他們進行審訊,一邊記錄證詞,一邊了解事情的經過。
沈憐焦急地等待著消息,她知道這件事情將會牽扯到她的母親趙氏,但是具體的事情她也不清楚,不好直接去問。
她內心充滿了焦慮和擔憂,但又無能為力。
而在另一間房間裡,王花花獨自坐在冰冷的牢房中,她的心情異常複雜。
她深深地意識到自己的錯誤和愚蠢,但同時又對自己的命運感到絕望和無奈。
經過一番審訊,衙役們逐漸得知了事情的始末,王花花的所作所為無疑是早有預謀的。
而趙氏雖然也參與了這場爭鬥,但她並非主謀,隻是被卷入其中。
她確實給了王花花藥,但是她原本以為,王花花要下藥給沈煙的,她就是想看沈煙出醜,可誰知道,王花花居然把藥下給了孩子。
李老大之所以知道王花花沒安好心,就是看到了從她袖口中掉出來的藥包,並且及時把藥包給了沈煙,這才能把沈煙從當中脫離出來。
鎮上唯一一家賣這種藥的,為了核查藥到底是誰買的,宋雲風還叫人把藥堂的掌櫃叫來文化,掌櫃的一眼就看出來,趙氏就是那天來買藥的人。
“買這種葷藥,說是她家的豬要配種,沒想到竟然是給人吃的,我也不是故意賣給她的啊,官老爺!”
事已至此,就算趙氏空口白牙也無從狡辯。
在聽完掌櫃的陳述後,眾人都目瞪口呆,沒想到趙氏真的會買這種藥給王花花害人。
沈煙麵色鐵青,憤怒地盯著趙氏,心中的惱火難以言表。
李老大眉頭緊鎖,他不知道大人們之間在想什麼,但是慶幸自己的細心舉動救了弟弟。
他冷靜地思索著下一步的行動,這時,他突然意識到趙氏並非唯一的罪魁禍首。
“縣令大人,當時這婦人說得真切,還特意讓小的給加大了藥量,小的是真不知道,這才賣給了她。”掌櫃的語氣堅定地說道。
宋雲風點點頭,開始組織人手,準備調查鎮上其他人的反應和言行。
而趙氏卻因為被揭露而愧疚不已,她低頭不語,心中充滿了後悔和懊悔。
其實,到這裡,宋雲風已經全然明白了事情的來龍去脈,看這幾個人陰晴不定的表情也能看出一二。
原來,成親那天,他還真的誤會沈煙了,確實是趙氏下的藥。
明白了事情的真相之後,宋雲風覺得對沈煙有些愧疚,這女孩,在母家過得也不好。
當時,沈煙還解釋,但是宋雲風下意識地以為沈煙不是個好人就以為是她下的藥。
最終,縣衙的判決結果是,王花花蓄意害人,需要坐牢三年,不過還得先打五十大板,王花花不服。
王花花聽到判決結果,憤怒地大聲抗議:“這不公平!我才不會自己下這種藥!是趙氏她們故意算計我!”
她的聲音響徹縣衙大廳,但宋雲風卻麵無表情地看著她,他已經對王花花的辯解聽得太多,但證據擺在那裡,她難以逃脫法律的製裁。
掌櫃的站出來,說道:“大人,小的有證據證明,當時是這位王二嬸親自指示要加藥量的。”
王花花氣得麵紅耳赤,她拚命地掙紮著,但被衙役們死死控製住,無法逃脫。
宋雲風看著這一幕,心中湧起一絲無奈和悲涼。
他知道這個世界並不完美,而律法遏製著人性的惡,不能因為個人的情感而放任罪犯逍遙法外。
“帶她下去,執行判決。”
宋雲風冷漠地下令道。
王花花被拖下了縣衙,她的心中充滿了絕望和憤怒。
她不知道自己還能否挽回這一切,但她知道,從今以後,她的人生將會徹底改變。
而沈煙,也許她是無辜的,但是宋雲風心中的愧疚卻無法消除。
他決定,要儘自己最大的努力,幫助這個女孩重新開始她的生活。
門外,想起了板子打屁股的聲音,伴隨著王花花的慘叫。
很快,宋雲風又判決:“趙氏,協同謀害他人,私自替換猛藥,釀成大禍,係從犯,不需要坐牢,但也要打五十大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