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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13章聖喬治旗下的英國水兵(偏史料)
從1688年的西班牙無敵艦隊覆滅開始,到1815年的拿破侖戰爭結束,英國皇家海軍逐步建立起全球製海權,其艦隊橫掃全球,所向披靡,無人能敵。
據海軍史學家羅德尼·阿特金森統計,1700-1815年間英國海軍共參與127次艦隊決戰,勝率高達92%。
這種戰略優勢的形成,不僅源於艦船設計與火炮技術的進步,更在於其獨特的軍事管理體係。
海軍上將約翰·費舍爾曾指出:"英國海軍的真正優勢不在戰艦,而在製度。"這套製度的核心是《戰爭條例》與《海軍紀律條例》的協同作用。
前者確立軍事法庭的審判程序,後者詳細規定328種違紀行為及其對應懲罰。這種“法典化”管理體係,使得每艘戰艦都成為可獨立運作的紀律單位。
然而實際情況,卻是皇家海軍的低級人員,也就是水手們,大部分都是從世界各地強行征募來的壯丁。
據檔案顯示,1793-1815年間英國海軍年均維持14萬兵力,其中63%為強製征募人員。
由於英國在這一兩百年間長期與法國、西班牙、荷蘭等國交戰,再加上艦艇生活的環境極其惡劣,長時間的海上航行、艱苦的生活條件以及高強度的工作,使得水兵的常規損耗相當大,人員補充成為一個嚴重的問題。
很多時候,大部分的英國軍艦在出海時人員都嚴重不足。在這種情況下,帝國海軍部不僅默許,甚至在一定程度上鼓動征兵官員采取各種手段補充兵員。
他們習慣於去監獄裡拉罪犯到船上服役,這些罪犯在服刑期間被強製征入海軍,成為水手。
此外,一些征兵官員還會在美國近海強行綁架會說英語的白人壯丁,將他們帶到船上服役,這種行為雖然粗暴,但在當時卻是一種常見的補充兵員的方式。
儘管基層船員的素質如此之低,但帝國的海軍軍官們卻有著豐富的手段去管教這幫罪犯水手。
簡單來說,他們采用的是一種“胡蘿卜加大棒”的政策。一方麵,通過獎勵和激勵措施來調動水手的積極性;另一方麵,嚴厲的懲罰措施則是用來維護軍紀和秩序。
為了管教這些低素質的水手或罪犯,皇家海軍的船長們幾乎每天都要按照18世紀頒布的《陸海軍懲罰條例》對水手們進行鞭刑。
鞭刑的理由各種各樣,酗酒、不尊重軍官、抱怨等行為都會受到不同程度的鞭刑懲罰。鞭刑的次數從少的10下,到多的100多下不等,一般情況下是24鞭為一組;
如果水手發生煽動謀反或是辱罵軍官等嚴重行為,很有可能會被吊死在桅杆上,以儆效尤;
而如果犯了偷竊食物、在船上縱火等損害整條艦船利益的事情,就會被“遊街”;
所謂“遊街”,就是所有水手會站成兩排,由一名士官用劍頂著受罰者的背後向前走,每一個水手都會對受罰者進行鞭刑。這種懲罰方式不僅是一種身體上的折磨,更是一種精神上的羞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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樸茨茅斯海軍檔案顯示,1793年單年記錄在案的鞭刑達14,217次,平均每艘戰艦每月執行4.6次體罰。
可以說,在這種嚴苛的管理下,水手們每天除了操帆、練習炮術等必要的工作外,閒暇時間就是聽船長宣讀《陸海軍懲罰條例》進行“洗腦”,以及忍受各種體罰。
這種高強度的管理和懲罰措施,雖然在一定程度上維持了軍紀,但也使得水手們的生活充滿了痛苦和恐懼。
皇家海軍還規定,每當船舶靠岸時,除了船長以外,隻能允許船上最多五分之一的船員上岸。上岸的船員還需要征求船長的同意,通常都是負責采購補給的人員,極少有給船員放假遊玩的情況。
這種嚴格的限製措施,一方麵是為了讓水手們對自己所在的船隻、海上生活以及船友更加熟悉,增強團隊的凝聚力;另一方麵,也是為了讓軍艦時刻處於戒備狀態,隨時準備應對可能出現的威脅。
此外,皇家海軍所屬的大大小小軍艦,都形成了一個金字塔般的社會結構:船長—軍官—候補軍官—士官—候補士官—老水手—新水手。
在這個結構中,船長處於頂端,相當於一艘軍艦上的“國王”,他的權威是毋庸置疑的,所有的命令和決策都由他來下達和執行。
倫敦大學學院對1793-1802年海軍傷亡研究顯示:戰鬥傷亡率:4.7%;疾病死亡率:12.3%(主要為壞血病與斑疹傷寒);事故死亡率:8.1%(摔傷、炮擊事故為主)。
而為了防止水手們嘩變,每條英國軍艦上都配有皇家海軍陸戰隊員。他們就像是軍艦上的警察,穿著和陸軍一樣的“龍蝦”軍服,手持長槍在船上巡邏。
陸戰隊士兵一般占船員總數的四分之一左右,他們的主要職責是維護船上的治安,確保軍紀的嚴格執行。在執行鞭刑的時候,他們會持槍在旁,以防有人起哄鬨事,維護現場的秩序。
所有船員水手在非戰時是不會配給武器的,所有的槍和大部分刀劍都由軍械長和軍械長助理保管。隻有在開戰和有需要的時候,才會給船員們分發武器。這種做法既是為了防止武器被濫用,也是為了確保船上的安全和秩序。
同時,所有船長都配有一名到數名佩戴燧發手槍、短劍的警衛員。他們的職責不僅是在平時的跳幫戰中保護船長,防止船長受到敵人的攻擊;
在嘩變的時候,他們也能保護船長不受到叛徒的攻擊,確保船長的人身安全。
每艘戰艦配備的陸戰隊不僅承擔警戒任務,更構成獨立指揮體係。其職能包括:每日檢查武器櫃密封狀態,監督食物配給過程,輪班值守彈藥庫,執行戰場督戰隊職責……
這種嚴密的防護措施,體現了皇家海軍對船長這一關鍵人物的高度重視,也從側麵反映了當時海軍內部潛在的不穩定因素,以及對嘩變的警惕。
儘管皇家海軍采取了種種嚴苛的防範措施,將水手們可能造反的幾率降到了最低,但僅僅依靠嚴加管控是肯定無法真正管住這些素質參差不齊的水手的。
海軍軍官們深知,要想讓這些水手們心甘情願地拚命效力,還需要給予他們足夠的激勵和回報。
畢竟,對於大多數男人來說,酒、女人和金錢是他們最感興趣的東西。隻要一個工作能夠滿足這三樣需求,很多人就會願意為之努力。英國海軍正是利用了這一點,巧妙地將這些元素融入到水手們的生活中。
早在皇家海軍成立之初的伊麗莎白一世時代,德雷克爵士就非常善於用朗姆酒來獎勵水手們。每當水手們完成某項值得稱讚的任務,船長們就會用朗姆酒兌一點水作為獎勵,這種簡單的獎勵方式不僅能夠提振士氣,還能讓水手們感受到一種特殊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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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5年《海軍配給條例》正式確立朗姆酒配給製,形成獨特的“酒類經濟”:每日標準配給:1品脫(568)兌水朗姆酒(水酒比例1:4);戰時特彆配給:特拉法加海戰期間提升至1.5品脫;替代性支付:1795年起允許將酒類配額折合為現金(每日4便士)
海軍檔案顯示,僅1805年全艦隊消耗朗姆酒達3,200噸,相當於每名水兵年均飲用365升。這種製度設計既滿足生理需求,又通過定量控製防止酗酒失控。
此外,儘管英國海軍明麵上隻允許船長和少數高級軍官在軍艦靠岸時上岸找樂子,但聰明的水手們卻找到了一種巧妙的方式來鑽空子。他們在靠岸時會邀請妓女或陪伴女郎上船尋歡,這種行為雖然明目張膽,但軍官們卻大多默認了這種現象。
一方麵,很多軍官和候補軍官自己也無法上岸玩耍,另一方麵,這種行為在一定程度上也能緩解水手們的壓力,讓他們在艱苦的海上生活中找到一絲慰藉。
不過,由於18世紀的防護措施相對落後,這種行為也導致了一條軍艦上患有梅毒等性病的人數占比非常高,給水手們的健康帶來了巨大的風險。
水手們的生活無疑是艱苦的。他們平時沒有人-權,經常受到鞭刑的懲罰,食物也常常不夠吃,隨時可能在海上喪命,而且幾乎沒有假期。可以說,這是一個非常辛苦且高危的職業。
然而,正是這種高危職業,也伴隨著相應的高報酬,而且薪水還可以預支。每次軍艦出發前,皇家海軍都會提前預付給水手們一部分薪水,他們可以用這些錢委托岸上的人采購酒水,或者支付給那些上船的妓女。在享受完這些短暫的快樂之後,水手們就可以安心地出海作戰了。
總結來說,就是預付薪酬體係和風險補償機製:
英國海軍部實行獨特的“岸上信用”製度:出航前預付3個月薪金(普通水手月薪1英鎊17先令);建立委托采購網絡:水手可指定岸上代理人購買商品;開設艦上臨時錢莊:允許跨艦轉賬結算。
風險補償方麵:傷殘撫恤:1747年設立“切爾西醫院基金”,提供終身供養;遺屬保障:陣亡者家屬可領取半年全額薪金;晉升激勵:優秀水手可晉升為士官(薪金提升300%)。
不僅如此,英國海軍還有一套獨特的獎勵機製。
隻要成功俘獲敵人的軍艦,並將其拖回港口,由海軍部對其進行估價後,根據所估價值對俘獲它的部隊進行犒賞。
凡是在船員花名冊上有名字的人都可以獲得一份報酬。這種獎勵機製極大地激發了水手們的積極性,也是皇家海軍作戰勇猛的一個重要原因。
在這種“胡蘿卜加大棒”的管理模式下,儘管有少數意誌不堅定、無法承受船上酷刑的人選擇“離開”,但很多水手卻非常享受這份工作。畢竟,他們一次出航獲得的利潤可能比在陸地上辛苦工作一輩子還要多。
不得不說,英國海軍的這種管理哲學在當時是非常成功的,既保證了軍紀的嚴明,又充分調動了水手們的積極性,讓他們在艱苦的環境中找到了奮鬥的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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