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倆首先進的是一家家賣中老年人服裝的店麵。
這是黃清雅的提議的。
她說:“咱們先給叔叔、阿姨買幾件過年衣服吧?”
曹勝沒意見,重生前,他就習慣了每年過年,給父母添置一些衣物。
兩人走進一家女裝店,給曹勝母親挑選衣服的時候,黃清雅隨口問:“你今年打算哪天回家過年呀?”
曹勝笑了笑,“遲點回去吧!大年二十七、八,回去就行了。”
“這麼遲呀?你不想早點回家嗎?”
黃清雅有點意外。
曹勝:“當然想,但不敢回去太早。”
黃清雅更意外了,“為什麼呢?回自己家還有什麼敢不敢的?你跟你爸媽關係不是挺好的嘛?”
曹勝有些感慨,“不是不敢回去見爸媽,而是隻要回去了,家裡那些親戚,就會接二連三地登門、作客,這個找我借錢,那個找我幫忙,很煩的,頭都被他們搞大了。”
頭都被他們搞大了?
黃清雅聽見這句話,卻下意識低頭看了看自己的肚子,因為“搞大了”這三個字,讓她第一時間聯想到肚子被人搞大了。
這一刻,她腦中忽然閃過一個念頭:如果我懷了他的崽,他會儘快跟我結婚嗎?
她本來沒這樣的想法,但前幾天她老媽、大嫂對她催婚,讓她最近老是忍不住想結婚的事。
“你就是因為這個原因,所以去年才讓你爸媽過來和你一起過年的吧?”
她問。
曹勝嗯了聲。
說話間,他覺得眼前這件棕色外套款式和布料都不錯,就對一旁的銷售員說:“美女!這款衣服有2x碼的嗎?”
銷售員點頭,“有的,我拿出來給您看一下?”
曹勝嗯了聲。
銷售員去拿衣服了。
黃清雅一邊上下打量曹勝剛剛看中的這款衣服,一邊問:“那你今年過年在家準備待多久呀?哪天回來?”
曹勝目光看向彆的衣服,聞言,隨口說:“待一周左右吧!提前兩三天回家過年,年後稍微待幾天,給幾個長輩拜完年,差不多就回來了。”
黃清雅哦了聲。
見銷售員去拿衣服還沒回來,她忍不住低聲說:“告訴你一個好消息,我家現在已經沒人反對我們在一起了。”
曹勝有點意外,看向她。
“真的?”
黃清雅微笑點頭。
曹勝笑了笑,“你大哥呢?他也不反對了?”
黃清雅嗯了聲,“他現在也不管了,前幾天我媽和我大嫂說請你去我們家做客,當時我大哥就在旁邊,他肯定聽見了,但他什麼也沒說。”
曹勝莞爾。
當初她大哥可是堅決反對的,逼得她不得不和他假分手。
所以,剛剛聽說她大哥不反對了,曹勝有點想笑。
“你媽和你大嫂喊我去你們家做客?”
他注意到她剛剛話裡的這個信息。
黃清雅又嗯了聲,目光期待地看著他,“你去嗎?”
曹勝想了想,“快過年了,等年後吧!年後,等我在老家過年回來,正月初幾的時候,買點禮品去你家一趟,就當給你爸媽他們拜年了,你看怎麼樣?”
他和黃清雅在一起,時間也不短了。
既然她家人主動請他過去做客,那於情於理,他都該上門一趟。
黃清雅聞言,麵露笑容,“好呀!那到時候你提前一天給我打電話,禮品不用你買,我來準備,到時候你提著它們去我家就行了,好不好?”
曹勝失笑,擺擺手,“不用不用!第一次上門,禮物怎麼能讓你買呢?我又不是吃軟飯的!你告訴我你爸媽他們喜歡什麼就行了。”
黃清雅還想說什麼,剛剛去拿衣服的銷售員拿著衣服,小跑回來。
“帥哥!這件就是2x碼的,你看看行不行。”
說著,就把衣服遞到曹勝麵前。
……
次日上午。
《洪荒演義》繁體版三四兩集,出現在灣灣、香江等地的書店書架上。
前一天還人氣寥寥的各大小書店,今天在《洪荒演義》新書上市後,很快就熱鬨起來。
不少年輕人,像嗅到血腥味的鯊魚一般,湧進一家家書店。
有些人是買書。
更多人是去租書店租書。
但租書店進的《洪荒演義》數量有限,屬於絕對的僧多粥少,速度最快的人這這兩集新書租走後,其他人趕來就隻能撲空。
撲空了怎麼辦?
經濟不寬裕的,隻能耐心等,等租了這兩集新書的人看完後,還給租書店。
但暢銷書剛出版的時候,是很難租到的。
往往第一個人租完,剛還給書店,很快就被第二個人租走,然後第三個、第四個……
命短的,可能都等不到能租到的那天。
所以,經濟條件好一些的,一個忍不住,可能就跑進書店,買新書。
而這,就是一些暢銷書的銷量能超過灣灣、香江所有租書店數量的原因,相比之下,一些不溫不火的作品,一般很少有讀者去買新書,基本上都是去書店租看,這樣的作品,銷量基本上全靠租書店進貨,租書店的數量,往往就是這些作品的銷量。
三四兩集的《洪荒演義》好看嗎?
灣灣,暫時沒租到這兩集書的林海,這天晚上在論壇上發帖詢問。
發這個帖子的時候,他想著:如果很多人都說這兩集不好看,那我就不急了,可以耐心多等幾天,等出租屋有這兩集書的時候,去租。
這個帖子發出去沒多久,就先後出現了幾條回複。
第一條回複的內容是:“嗬嗬,樓主是來搞笑的嗎?中原一點灰的新書,你問好不好看?這麼說吧!三四兩集的劇情,比一二兩集精彩多了,至於精彩在哪兒?我就劇透一句:巫妖兩族開始頻頻發生衝突了,巫妖爭霸已經出現苗頭!”
第二條回複是:“妖族在帝俊的統領下,開始號令天下萬妖,包括男主角,但男主不服帝俊號令,所以,帝俊派了一波接一波的高手來對付主角,這一場場大戰,很過癮!”
第三條回複是:“主角的奪運魔音太搞笑了,被奪運魔音攻擊的對手,都黴運連連,笑死我了!”
第四條回複則是:“這個時期的人族太弱小了!妖族卻太強了!女媧到底是不是屬於妖族,這兩集中還沒交代清楚,帝俊和東皇太一他們都說女媧是妖族,但男主卻說女媧和伏羲都是先天神靈,雖然看上去和妖族很像,但其實不是,可女媧又站在妖族這一邊,而人族卻是女媧創造的,要不是女媧護著,人族恐怕早被妖族吃乾淨了。”
第五條回複寫的又是另一個方麵,“作者太有想象力了!竟然讓主角給人族出主意,挑撥巫妖兩族大戰,第一批人族也夠狠,竟然這麼用美人計,先讓巫族大神愛上人族第一美女,然後竟然把這個美女送上妖族的餐桌,成了妖族的食物,太殘忍了!但仔細想想,這個時期的人族,想挑撥巫妖兩族大戰,好像也隻能用這樣的手段。”
……
電腦前。
林海看得眉頭早就皺了起來。
兩集內容而已,這幾個帖子回複的內容竟然都不一樣。
兩集能寫這麼多內容嗎?
主角給人族出主意,挑撥巫妖兩族大戰?真的假的?主角來到洪荒世界後,不是變成一隻烏鴉了嗎?
以烏鴉之身修煉後,應該屬於妖族吧?
主角不站在妖族這邊,竟然去幫助人族?
是因為主角穿越之前是人類嗎?
這些帖子看著看著,林海突然抬手給了自己一巴掌,自語罵道:“讓你手賤!讓你發這個帖子!”
他很後悔。
早知道這些網友會這麼回複,他肯定不發這個帖子。
現在好了,看了這些帖子,他心裡的好奇已經完全被勾了起來,想去買兩本新書的念頭,越來越強烈。
他感覺自己的零花錢快保不住了。
……
事實上呢?
三四兩集《洪荒演義》好看嗎?具體寫了什麼?
正在看或者已經看了這兩集內容的讀者,幾乎沒人覺得不好看。
主要是這是一個全新的題材。
曹勝無論怎麼寫,隻要不胡編亂造,對大部分讀者來說,都是好看的。
何況,這兩集劇情曹勝是用心寫的。
第三集開篇寫到:帝俊從鴻鈞老祖的紫霄宮回來後,就開始號令天下萬妖,要做妖族共主。
想借助整個妖族的力量,來對抗巫族。
妖族管天、巫族管地,是鴻鈞道祖定下的規矩。
而巫族的強大,帝俊和東皇太一都心知肚明。
巫族強大到什麼程度?
十二祖巫自稱是盤古後裔,聲稱十二祖巫合一,可以重現盤古真身,根本就不把鴻鈞放在眼裡。
因此,鴻鈞在紫霄宮傳道的時候,帝俊、女媧、鯤鵬等等,都去了紫霄宮,以弟子的身份,聽鴻鈞傳道。
但巫族卻一個都沒去紫霄宮。
就問你牛不牛?
帝俊和東皇太一,都是太陽中孕育出的三足金烏。
出身可以說很牛逼了,出身的時候,還都有強大無比的伴生法寶。
但卻都不敢憑借自身實力去對抗十二祖巫。
但他倆又都想和巫族平起平坐,怎麼辦?帝俊想到的法子是整合整個妖族的力量,以壯大自身。
其實,妖族是一個很寬泛的概念。
在帝俊之前,妖族之間往往並不認為彼此是同一個種族,比如虎妖和狐妖,彼此會認為對方和自己是同族嗎?
狼妖和羊妖,會認為對方和自己是同族?
但帝俊和東皇太一,就是要這些不同的種族,都臣服自己,都承認自己是妖族的一員。
這自然受到各個妖族的抗拒。
但沒事,帝俊和東皇太一拳頭夠硬。
誰抗拒就打誰,打到對方服為止。
主角以烏鴉之身修煉得道,自然也被帝俊和東皇太一劃入妖族,要主角奉他們為主,聽他們號令。
主角自然不服。
一來是他和帝俊、東皇太一一樣,也去了鴻鈞道祖的紫霄宮聽道。
二來是他作為穿越者,知道巫妖二族都風光不了太久,都會退出曆史的舞台,他不想給妖族陪葬。
三來,他和鯤鵬有仇,在紫霄宮的時候,鯤鵬看不起他,甚至當眾向他出手,結下了梁子,而鯤鵬也被劃為妖族。
最重要的是:他穿越前,生而為人,生在紅旗下、長在春風裡,自由平等的概念深入靈魂,要他奉帝俊和東皇太一為主?對不起!他膝蓋彎不下去。
所以,第三、第四集中,他不斷被帝俊派來的高手追殺,在被追殺的過程中,他惱怒之下,決定報複,決定加快巫妖兩族的衰落。
在這種念頭驅使下,他開始暗中接觸還很弱小的人族。
這個時期的人族,幾乎就是妖族的盤中餐。
雖然礙於女媧的麵子,妖族沒有明麵上針對人族,但很多妖族成員都有吃人的習慣。
如同後世人類吃雞鴨魚肉一般,毫無心理負擔。
對這個時期的妖族成員來說,吃人,是一種享受。
一段時間不吃人,就感覺嘴裡沒滋沒味,會嘴饞。
對這個時期的人類來說,人類苦妖族久矣,妖族不滅,人類永遠沒法真正站起來。
但人類相比妖族,戰力相差太多了。
要不是人類的繁衍能力遠超妖族,恐怕早就被妖族吃完了。
主角變化成人類的樣子,給人類第一批先民獻策。
其中一個計策,就是用苦肉計,挑撥巫妖兩族。
洪荒世界的殘酷,在這個計策施展的過程中,顯露無疑。
震撼到不少讀者。
人族先民竟然為了整個人族的生存,把自己當成一盤菜,送到妖族的口中。
……
隨著這兩集新書上市。
網上出現了不少討論這兩集劇情的帖子。
上個月,第一、二兩集上市的時候,很多讀者看完後,心馳神往地幻想著自己能成為妖族的一員。
覺得帝俊、東皇太一、鯤鵬等等名字、法寶、法術,都很帶感,恨不能自己也成為妖族一員。
但隨著第三、第四集上市後,很多讀者開始反感妖族,因為大家都是人類,而看似強大無比的妖族,卻把人類當食物,強大如金烏太子,也有吃人的習慣。
一個把人類當食物的種族,大家怎麼還能喜歡得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