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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我確定他不是意外死亡(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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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鬼啊!”就在郝順一臉懵逼的時候,陳軒然突然大喊一聲,拔腿就跑。

郝順嚇得渾身上下一陣顫抖,他不敢回頭,條件反射的跟著陳軒然就跑。

結果跑了十幾米,陳軒然突然就彎下腰哈哈大笑了起來。

“你還好意思說我,你膽子怎麼也這麼小啊!!哈哈哈哈,傻瓜,被我嚇尿了吧!!”

郝順這才反應過來,原來是這小妮子整我呢。

他回頭一看,哪有什麼鬼!

“你嚇死我的都。”郝順撫摸胸口:“我要是尿了,這褲子必須你幫我洗。”

陳軒然站起身,一邊笑一邊繼續往前走:“乾嘛要我洗,自己找個女朋友幫你洗唄。”

“這不是沒遇到合適的嘛。”郝順嘖嘖道。

“那怎麼才算合適?”陳軒然扭頭看了郝順一眼,又回過頭繼續走。

“讓我想想啊。”郝順若有所思:“首先得長得漂亮,跟古麗娜紮差不多就行了,身材嘛跟大蜜蜜一樣就行,性格跟雙兒差不多就可以,床上功夫嘛和蒼井空差不多……………”

“彆說了彆說了,我聽不下去了。”陳軒然打斷他。

“你這哪是在找女朋友?你這就是在做白日夢,要是有這麼優秀的女孩,她看得上你?”

郝順一愣:“你分析得好像也有道理,看來是我要求太高了,這樣吧,我降低一下要求,跟你差不多就行了。”

“你————”陳軒然轉身瞪了郝順一眼:“能不能正經點,我提前告訴你,彆打我的主意,我是不會喜歡上你的。”

郝順訕笑道:“小妹妹,你還是太年輕了啊,不懂得成熟男人的魅力,話彆說得太早,小心以後打臉。”

“這種事情是永遠不會發生的。”

“你就嘴硬吧陳軒然,要是有一天你發現自己離不開我,到時候你就哭吧你。”

“我都說了,沒——有——那——種——可——能!!”

——————

————

下午,郝順和陳軒然一起吃完午飯,就根據範向榮給的地址,去了他經營的那家叫做【南門財兔】的小店。

結果一去,就看到範向榮跟一個中年婦女在吵架,旁邊還有很多人看熱鬨。

很明顯聽得出來,那女人就是範向榮的老婆。

“我告訴你,這婚你離得離,不離也得離!”那中年婦女最後吼了一句,就轉身上了一輛車揚長而去。

郝順過去,就聽到人群中有人議論。

“哎,這天天吵也不是個辦法啊。”

“老範當年可是警察,現在卻淪落如此,難怪老婆三天兩頭要跟他離婚。”

“據說是當年犯了錯誤被警隊給開除了,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我聽說當年他老婆嫁給他,看中的就是他的工作,這鐵飯碗沒了,當然心裡不舒服。”

很快,圍觀的大媽大爺就散了。

郝順這才和陳軒然走進門市。

隻見範向榮坐在櫃台旁邊的凳子上拚命的抽煙。

雖然來得不是時候,但郝順也隻能硬著頭皮上前打招呼。

“範叔。”

範向榮抬頭一看,發現是上午在高家村遇到那兩個年輕警察,於是趕緊站起身來。

“你們來了,來來來,裡麵坐。”老範一邊說,一邊搬出兩根塑料凳。

“不好意思,讓你倆看笑話了。”老範很是尷尬的笑了笑。

他很清楚,剛才老婆找自己離婚的事情,被他們都看到了。

“範叔,您的事情我聽李叔叔大概跟我說了一下。”郝順道:“他說當初您之所以離職,就是因為葒衣男孩的案子。”

老範看了看郝順,過了片刻才歎道:“都怪自己太軸吧,要不是因為這樣,我也不至於淪落到今天這個樣子。”

“可你的堅持是對的。”郝順接話道:“我跟軒然在案發現場測試了一個多小時,都沒能獨立完成捆綁,那個小男孩,根本就不可能是意外,您堅持的,其實是事情的真相而已。”

“可很多時候,真相似乎並不是那麼重要。”

老範的話,讓郝順和陳軒然都陷入了沉思。

的確,在有些人麵前,真相似乎真的沒那麼重要。

就比如給出意外死亡結論的吳衛國,他因為這個案子從副隊長升為一把手。

而堅持尋找真相的老範,卻被直接排擠出了警隊。

“其實當年我采用衛國的建議,大家皆大歡喜,當然,除了孩子的父母。”

郝順知道,葒衣案結束後,受害者父母立馬提出了質疑,但最後還是不了了之。

老範繼續道:“可我怎麼都說服不了自己,當年我剛入警局的時候,親眼見過我師父為了立功,刑訊逼供了一個十幾歲的小孩子,最後案子是結了,可那小孩卻在監獄拿偷磨的牙刷直接插進了自己的喉嚨。

從那時候開始,我就告訴自己,無論如何,不能背著自己的良心做事。”

郝順也沒想到,他還有這樣的經曆。

難怪他情願得罪領導,也死活不接受意外死亡的結論。

因為那樣的結論,違背了他當年立下的初衷。

難怪李叔會說,他是一個好警察。

“對於十五年前的案子,我是最為清楚的。”老範繼續道:“既然你們在查這個案子,為了讓你們少走彎路,所以我才專門讓你們來找我。”

郝順點點頭:“那就太好不過了。”

“其實這個案子,最大的幾個疑點有三個。

第一:孩子額頭上的針孔是哪來的?

我當時查找過孩子家裡所有的地方,都沒發現有類似針的東西,所以我可以斷定,這針孔一定不是孩子自己弄的。

而且針孔的位置正好位於陽白穴,並且刺入足足4公分,如此精準的紮針,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說明凶手對於穴位有非常清晰的理解。

第二:為什麼要給孩子穿葒色的衣服,當時有人提出孩子有異裝癖,但我經過走訪調查,確定孩子從來沒有這個嗜好。

第三:為什麼要在孩子的腳踝上綁上秤砣,如果孩子真是玩自虐,根本沒有必要這麼做,除非他早就想好不活了。

但從孩子的種種跡象上看,他並沒有自殺的傾向。

還有,我們去的時候凳子是被踢倒的,按理說,隻有自殺的人,才會選擇把自己吊上去後把凳子踢開。

既然孩子不是自殺,那這凳子就是被人為踢開的。

所以我綜合以上幾個疑點判斷,孩子絕對不是自虐也不是自殺,他一定是被人故意謀殺的。”

“可法醫從孩子的褲襠裡麵檢測到精斑又是怎麼回事?”陳軒然插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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