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奇穿越回2002年成為了一個籃球運動員,似乎擁有了實現夢想的機會。 但為什麼我隻能獲得NBA角色球員的能力?這籃球不打也罷!等等,是NBA那些角色球員最強的一項能力都集中到我一個人身上? 比如能夠同時擁有麥克朗的彈跳,雷吉.埃文斯的籃板,克勞福德的運球和AC.格林那幾乎不會受傷的身體? 僅憑一兩個閃光點也許隻能當角色球員,但如果,我是說如果,我的閃光點能湊出一條銀河呢? 打!這籃球必須得打!......這是一個關於男人的故事。這是一個關於冠軍的故事。 這是一個關於勇氣的故事。(無閱讀門檻,歡迎入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