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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我想做什麼,就做什麼(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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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什麼事了?

方堂愕然看著眼前慘烈的景象。

那座百米來高的小山已經崩裂開,好像隨時可能裂成幾塊。

最恐怖的地方是直接承受方堂拳力的峭壁。

猛烈撞擊造成的高溫將岩石融成岩漿,仿佛大山裂開傷口,正往外流淌熱氣騰騰的鮮血。

不僅突出在地麵的山體出現崩裂,連地麵以下的山根也震蕩不已。

地震波向遠處傳播。

越過龍江的時候,原本平靜無波的江水變成脾氣暴躁的醉漢,肆意向兩岸發泄著自己的威力。

地震波來到龍溪縣城。

全城的樓房都搖晃起來,樓裡的居民嚇得麵如土色,急急忙忙奔出來,到空曠的地方避難。

汽車的警報被觸動,刺耳的警報聲響徹整個縣城。

到處都是末日景象。

我這是造成了一場地震?

方堂怔怔地想著。

忽然他打個激靈,轉身就往遠處跑。

闖禍了!

毀山壞林,牢底坐穿!

跑了一陣,方堂陡然停下腳步。

等等,我為什麼要跑?

我一拳能打塌一座山,什麼牢房能關住我,什麼子彈能處決我?

我想做什麼,就做什麼!

方堂迅速膨脹起來,而且覺得自己膨脹得有理。

任誰擁有這麼強大的力量,都不可能不膨脹。

除非不是人。

過了好半晌,方堂才努力讓自己冷靜下來。

現在還不是膨脹的時候。

至少先回去查查資料,看看自己這一拳是什麼級彆的破壞力,再決定該不該膨脹。

行百裡者半九十。

越是接近成功的時候,人越是容易放鬆警惕,也就越是容易壞事。

保守一點沒有壞處。

方堂再次起步,向江邊跑去。

擔心動靜太大,他沒敢加快到音速的地步。

來到江邊時,天已經徹底黑了。

方堂打算橫渡龍江,到了對岸以後,再有一百多米就是他家小區。

隻要他動作快一點,完全可以在彆人注意到他之前趕回家。

方堂縱身跳進江中,往距離小區最近的位置遊去。

他從小在龍江邊上長大,自然經常下水遊泳,可從沒有橫渡過龍江。

江麵寬闊,而且中間水流湍急,每年都會淹死不少人。

他聽著這些淹死人的故事長大,自然對龍江有幾分畏懼。

可是現在他遊在河中,隻覺往日湍急的河水,比二月的春風還要溫柔舒適。

沒有絲毫凶險的意味。

果然,人強大起來以後,連自然環境都變得友善了。

方堂正愜意地想著,忽然感覺到水下有東西纏到自己。

他伸手一抓,將那東西提起來,發現竟然是個女人。

女人頭發把頭麵蒙住,看不清麵貌,可是僅從身材看,方堂也能確定,對方一定是個絕色的尤物。

女人衣服齊全,不像是下河遊泳者。

難道是自殺?

他伸手在女人胸口摸一摸,發現對方還有心跳,於是帶著她一起向對岸遊去。

到了對岸,方堂向四周掃視一眼,發現沒有行人,不由得心中躊躇起來。

這女人應該立即送醫院救治。

可自己這個樣子…

他低頭看看自己赤身裸體的模樣,搖了搖頭。

如果電話還在就好辦了,可惜已經在白天毀掉,殘骸還在書包裡躺著呢。

不得已,方堂隻好自己先試著急救。

他按照急救手冊上的建議,施行了簡易的急救,先從對方口中摳出泥汙,隨後將肚子裡的水按壓出來,又做人工呼吸幫助對方恢複自主呼吸。

見女人恢複呼吸,方堂鬆了口氣。

這人的性命總算保住了。

他抱起女人向自己家裡跑去,打算換好衣服,便送對方去醫院。

借助綠化帶和陰影的掩護,方堂以極快的速度回到家裡。

爸媽都不在家。

方堂這才想起,晚上還有大姨的家宴,爸媽應該是赴宴去了。

他本來也該去,因為衣服問題錯過時間,現在那邊不知急成什麼樣了。

他把女人放在客廳地板上,免得濕衣服弄臟沙發。

隨後便回到房間換衣服。

換好衣服,他又找到一部舊手機,將手機殘骸中的手機卡換到舊手機裡,發現手機卡還能用。

回到客廳,女人已經醒過來,正坐在地板上迷惑地打量著四周。

見到方堂,她眼中閃過一絲警惕,問道:“你是誰?”

方堂在她臉上瞅了一會兒,驚訝道:“你是傅明月?”

“你怎麼跳到江裡去了?”

他頓時記起來,這位大明星最近的確在附近拍戲。

難道這位她遇到什麼難題,竟然逼著她非跳江不可?

方堂腦子裡瞬間閃過許多娛樂圈傳聞,什麼潛規則之類,八卦之魂不由得熊熊燃燒起來。

對於傅明月,方堂同齡的人可以說非常熟悉。

她最火的時候,恰好是方堂這代人初高中最喜歡追星的時候。

曾經有段時間,方堂就特彆喜歡傅明月,家裡收藏了不少她的海報。

當時她剛出道,被稱為玉女派掌門接班人,因為清純而有仙氣的麵容,拍了不少經典電視劇。

後來為了擺脫花瓶的名頭,傅明月徹底轉型,以冷豔禦姐的形象拍了不少好電影,坐穩98後女演員的頭把交椅。

如今又轉行導演,可以說是很厲害的女人了。

傅明月道:“什麼跳江,我是被江水卷走的,你究竟是誰?”

方堂道:“我是救你的路人。”

傅明月審視著他,說道:“真心救人,應該救往醫院。”

“我也墜江了,需要回來換衣服。”

“換衣服比救人還重要?”

方堂厭煩道:“大明星,這不是感謝救命恩人的態度吧?”

傅明月歪著腦袋,盯著他看了一會兒,忽然展顏一笑,說道:“對不起,我剛才失禮了,的確應該謝謝你,這是我的名片,有什麼可以幫忙的地方,可以打這個電話。”

她把手伸進口袋,卻發現名片早就被水泡爛,無奈地聳聳肩,說道:“不介意借你的筆用用吧?”

方堂道:“電話就不用留了,我恐怕不會有需要你幫忙的地方。”

“如果真有報恩的意思,就請立即打電話叫你的人來把你接走。”

“如果走之前能把地板也擦乾淨,就足夠抵償我救你十次的功勞。”

方堂發現,明星果然隻適合生活在屏幕裡。

一旦在現實中有所接觸,大多數明星的壞脾氣都會讓人倒胃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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