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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著慶甄喝完那碗湯,戰景逸的眼睛在他的身上仔細一打量,看到這一身黝黑的鐵甲,笑著說道:“呦,看起來是升官了吧!”
“嘿嘿。”
這時候,就見慶甄麵色紅潤,被戰景逸這麼一說,重重點了點頭,伸出手掌給了戰景逸五根手指,一臉豪邁地笑道:“厲害了,這次可是連升了五級,我現在可是……是……”
話說到最後,慶甄確是有些想不起來了自己現在到底是什麼官來著,剛想偷偷低頭看了下自己官牌。
不過他還沒開口,戰景逸就已經替他說了出來:“是不錯,都已經是牙門將,厲害,這可是正經的官職。”
“啊!”
慶甄一愣,看了看自己的腰牌,果然是牙門將,沒想到,戰景逸比他還清楚。
慶甄不知道的是,戰景逸何止比他清楚,這幾日,戰景逸已經通過機械武士內部存儲的資料,徹底了解了這個世界。
對這個野蠻之地的一些骨族設置的官職,以及這個位麵的一些習慣、故事、都知曉的是一清二楚,全部記在了心裡。
這天日子,戰景逸為了降低自己的存在感,深居簡出,一直在通過催眠術拷問獅王,也從他身上得知了不少機密,也讓戰景逸對於精神力的運用有了一些新的理解。
同時,他也沒有將獅王殺死,因為畢竟這個獅王還是有很多秘密的,尤其是在關鍵的時候,還可以和其他人去兌換一些好處。
相信這家夥的記憶裡,必然會有很多有價值的東西,正當這幾天自己在努力挖掘獅王記憶中的秘密時,得到了慶甄的留言,約在這裡聚會。
這時候,慶甄來得正好,因為自己這段時間,為了減小自己的懷疑,深居簡出,也不知道,那天大牢的事情,究竟是怎樣的結果。
包括那些猴子、肌肉男等人,到最後到底是什麼情況,這次,慶甄來了,自己也可以好好打聽一下。
……
“好吃!這家店我還是聽同僚說的,今天也是第一次來,還真不錯,看來以後要常來。”
慶甄兩隻手滿是油水地握著一根醬紅色的排骨,排骨先經過廚師用油反複的煎,將兩麵煎出金黃,完全鎖住了裡麵的油脂和水分後,再用醬料爆炒,轉文火慢燉。
可以看到每一根排骨上,肉質呈現出三層,兩層瘦肉包裹著一層不肥不瘦的白肉,厚厚地疊在一起,飽滿的形態,無疑令人食欲大開。
一口咬下去,簡直就是滿嘴流油一般的滿足,不得不說,慶甄,也確實是一位很會吃的人,三兩口吃完排骨上的肉,卻沒有第一時間把骨頭丟掉。
而是放在口中,慢慢用牙將已經燉軟的肋骨,咬裂開,然後用力一吸,一股不同於排骨醬香的味道,順著骨頭的縫隙,被吸出來。
吃大醬骨,就和吃甘蔗是同樣一個原理,隻不過,此刻慶甄吃的,是骨頭裡麵的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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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最原始,又最美味的香味,在經過高溫的烹飪,吸入口中,絕對是另外的一種享受,一種讓人吃了就不會忘記的滋味。
“啵啵啵……”
啃完一根大醬骨,慶甄將滿手油脂的手指,放在嘴裡,把上麵的油漬吸乾淨,看著滿桌的骨頭,慶甄發誓,這絕對是,他吃過最好吃的一頓排骨宴。
不過再一瞧,發現戰景逸的碗邊,才三四塊骨頭,連他這邊的三分之一都不到,再看看自己這邊堆積起來的骨頭。
一時間,慶甄都不禁有些不好意思,看來,這一大盆的大醬骨,基本都讓他吃了。
“牛哥,你……”
戰景逸沒等慶甄說完,拍拍手說道:“沒事,我經常吃,這些本來就是特意給你要的,你來之前,我就吃了一些,已經吃飽了。”
“哦哦……”
聽到戰景逸的話,慶甄也不再糾纏這個問題,擦擦嘴巴,拿過一杯熱酒,一仰脖全都喝了進去。
喝上一口溫酒,打了個飽嗝,慶甄拍拍自己的肚皮,一臉心滿意足,半倚在椅子上,好像,就算是給自己連升五級,也沒覺得有這麼爽過。
酒足飯飽,慶甄的思緒又回到了正常,目光左右一掃,低聲道:“對了,牛哥,他們兩個呢?”
戰景逸明白,慶甄所指的,自然是獅王以及那個機械武士。
“被我扔在我租借小院的井裡了。”
“扔井裡?”
戰景逸點點頭,笑著說道:“反正他不會生鏽,也不需要吃東西,就在裡麵泡著吧,這樣,萬一遇到巡檢,也方便躲藏。”
這時候,慶甄這才回過味來,原來戰景逸所說的是那個全機械武士,關於獅王的信息,既然戰景逸不說,那他也會很識相的不去追問這件事情。
要知道,慶甄雖然有點一根筋,但這點心眼,他還是有的。
……
接著,戰景逸向慶甄打聽了一下,關於那天的後續情況。
“嗝!你說的是那天劫獄時候,那些神通者,嘿嘿,很不好!”
慶甄拍了拍自己的肚皮,向戰景逸豎起手指說道:“死了兩個,一個重傷跑了,一個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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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戰景逸心裡對這些人的命運早就有了預料,他知道,一旦骨族那些高手出場,這些所謂的覺醒者未必夠看。
但當聽到慶甄說出來的情報後,戰景逸依舊忍不住倒吸一口冷氣,不過聽完慶甄的解釋後,原來這裡頭死的兩個人,其中還包括吸血鬼。
而逃掉的,則是猴子,至於那個重傷和被抓的,則是幾個他不認識的人,而死的另外一個人,知道是一個肌肉男。
根據慶甄的描述,這個肌肉男是一個實力凶悍的近戰係高手,哪怕沒有使用任何的能力,在一對一的情況下,竟然能隨手秒殺掉那些體格強壯的下等野蠻人。
但接著,從慶甄這邊得知,就算這樣強悍的一位近戰係高手,死得很慘,原來是象家的一位長老親臨。
兩個人站在一起,根據慶甄描述,那個象家的長老,看上去枯瘦如柴,風一吹,讓人感覺,這位老家夥,仿佛隨時都會隨風飄起來一樣。
然後,這位猛男一連打在老頭身上十多拳,結果,不光沒有把老頭打死,反而把自己雙手震得骨折。
而老頭隻是一個巴掌下去,猛男的腦袋,就像是從十樓摔下來的西瓜一樣,成了一堆爛西瓜,那個燦爛的畫麵,哪怕是慶甄也沒有看到。
但他聽後來的人說的,也能自己補腦出那個畫麵,真是力量上的絕對差距。
“那個被抓的呢?”
“不知道,據說是被送去了骨族,具體沒消息了。”
戰景逸點點頭,腦海裡從記憶中,搜索到關於骨族的消息,根據這些天,他的了解,這個野蠻之地一共有四大氏族,分為骨族、象族、蠻族、黎族。
其中這四大氏族,骨族是當之無愧的第一,目前當政的就是這個氏族,而象族世代都有厲害的神射手,而蠻族則是天生的戰士。
而最後一個氏族,黎家最令人感到忌莫如深,主掌祭祀大權,要知道,在這個神權和王權平等的野蠻之地。
黎家,等同一個看不見的帝王,代表著上天對於大地的統治,在某些時刻,黎家的權威,更在骨族骨尊之上。
這四大氏族,就構成了野蠻之地的整個社會體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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