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您相信命嗎?(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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錦朝朝見他要把鼻涕往她身上擦。

她一腳把他踹出去,“站起來好好說話。”

盛景跌坐在地,也不顧疼痛,爬起來跟著錦朝朝走進店鋪。

門打開,他就像是回到自己家一樣,走到貨架上,拿起一個青花瓷的古董瓶子,仔細研究起來。

錦朝朝走到主位上,拉開椅子坐下,“彆亂動我的東西。”

盛景回頭,白了她一眼,“我都是你的人了,你的東西也是我的東西。我不管,我現在沒地方住,你得給我安排住宿。”

“不好意思,我這裡不管吃住。”錦朝朝懶得理他。

盛景抱著青花瓷冷笑,“可以,不給我安排住宿,這個瓶子就歸我了。”

回頭賣掉,不僅能買下一棟環境優美的彆墅,還能留下不少存款,請個保姆給他做飯吃。

盛景想哭,早知道錦朝朝這兒條件這麼好,他還當什麼小偷。

直接抱她大腿的了。

錦朝朝聞言,嘴角狠狠地一抽,“我看你是皮癢了!”

盛景對她的話不屑一顧,“我是你的狗,你不養我,你要把我餓死嗎?”

錦朝朝扶額,現在她反悔還來得及嗎?

經過她對盛景的觀察,發現他對古董頗有研究,並且鑒彆古董很有一套。

“盛景,我傳授你一項技能吧!”錦朝朝提議。

盛景放下青花瓷,在錦朝朝對麵坐下,“先說好,你不能強迫我學習不想學的東西。”

錦朝朝白了他一眼,“你沒有拒絕的權利,我準備教你古董鑒彆,以及文物修複。等你學會了,就去找份工作。”

堂堂正正,乾乾淨淨地當個人。

盛景本來還不太在意錦朝朝的話,聽到古董鑒彆和文物修複,他的雙眼立即冒出精光。

“你真的願意教我?”他覺得難以置信。

一般的手藝人,不會輕易外傳手藝。

錦朝朝拿過茶杯,給他倒了杯水,“誰讓你是我的狗,總不能讓你以後餓死了。”

盛景雙手接過茶杯,整個人都變得認真起來,“我學!”

他昂起頭,熱血澎湃,一口喝掉杯子裡的水。

儘管水燙的他齜牙咧嘴,仍舊高興地傻笑起來。

“那咱們先從修複字畫開始!”錦朝朝從空間符中,拿出一張被撕毀的字畫,“這是一副唐伯虎的真跡,但在保存的時候被東西壓破了,如果能修複,也算是功德一件。”

盛景激動地接過字畫,“錦朝朝,你手裡到底有多少寶貝!”

錦朝朝冷笑,“不告訴你。”

早上錦朝朝一直在教盛景修複字畫。

她果然沒有看錯,在這方麵,盛景有天賦。並且他有濃厚的興趣,做事的時候,也是前所未有的認真,其手法比她這個老師還要細膩。

錦朝朝見他悟性這麼高,就拿給他幾本修複古董的古籍,以及一些破碎的古董,讓他找個地方好好研究。

盛景為了學習,準備在附近租個房子,想要徹底安定下來。

目送盛景拿著東西出門,錦朝朝才鬆了口氣。

隻是她這口氣還沒鬆完,就又有人找上門。

來人是個中年女人,穿著普通,留著短發,或許是因為出門太匆忙,亂糟糟的頭發也沒來得及梳理。

她看到錦朝朝的時候,本能地有些自卑,眼神閃躲。

“姑娘,我能進來嗎?”馬嬌三十歲,眼裡滿是惶恐。

錦朝朝親切一笑,“過來坐!”

馬嬌在錦朝朝麵前的椅子上坐下,表情儘是拘謹,“我……我……我想求一簽。”

“好!”錦朝朝先遞給她一杯茶。

漂亮的瓷器,看上去很貴重,她甚至都不敢伸手去接。

錦朝朝把簽筒遞給她,“您抽吧,抽一支,我給您解簽。”

馬嬌動作很利索,抽出一支簽,遞給錦朝朝。

錦朝朝看向簽上的字:平庸。

馬嬌拿著竹簽,整個人如遭雷擊。

她愣了好久,才把簽遞給錦朝朝,“您幫我解解看!”

錦朝朝接過竹簽,重新放回簽筒。

她看向女人笑了。

“您相信命嗎?”

女人想了好久,鄭重點頭。

錦朝朝拿過扇子,輕輕地搖了搖,表情嚴肅道:“平庸,平凡庸碌,這一生沒什麼大富大貴,有的隻是生活的瑣碎,雞毛蒜皮的小事,婚姻裡受儘委屈,還得不到體諒。”

女人起初想要以微笑掩飾眼底的慌亂,可最後她繃不住哭了出來。

錦朝朝隻是靜靜地看著她。

等她哭到不能自己的時候,開始講述自己的事情。

她二十歲嫁人,年幼無知的時候,覺得遇到了真愛。

她義無反顧地嫁給了她認為的愛情,結果早早生下孩子,為錢發愁,家裡公婆關係不好,男人自私也不疼她,孩子也沒被教育好,隻感覺生活讓她筋疲力儘,瑣事壓得她喘不過氣來。

錦朝朝等她說完,才慢慢開口,“雖然我是算命的,但有句話,還是得告訴你。”

女人紅著眼睛看向她。

錦朝朝溫聲說道:“你相信命,那你的餘生就沒救了。”

女人不解,“你不是算命先生嗎?不相信命,又讓人算命,這不是矛盾嗎?”

錦朝朝語氣依然溫柔,“算命是為了趨吉避凶,有天命的人能有幾個?大多數都是普通人,庸碌一生。若是你相信命,就無法掙脫開命運的枷鎖。”

女人還是不懂。

錦朝朝也不著急,從抽屜裡拿出四個杯子。

依次排列,分彆是醜陋的陶土杯,精致的瓷杯,漂亮的銀杯,華麗的金杯。

錦朝朝看向女人,“你喜歡哪個?”

女人毫不猶豫地指向金杯。

錦朝朝點頭,“看看吧,我們每個人都不例外,喜歡金杯。因為它不僅有華麗的外麵,還值錢。那如果把你代入這些杯子,你覺得自己是哪個杯子?”

這次女人猶豫了,她很不想選擇,可最終把目光停留在了陶土杯上。

她不漂亮,甚至還有點兒胖,沒什麼本事,也不夠優秀,學識不高……

錦朝朝知道她心裡有了答案,“陶杯是隨便捏成的,瓷器經曆了高溫燒製,銀杯和金杯千錘百煉,才有如此光澤。你想被人喜歡,就要當金杯,最不濟也是瓷杯。”

女人辯解,“可我生來就是土,又怎麼當得了金杯?”

錦朝朝依舊微笑,“問得好,有這樣一段話,你可聽過?雜乎芒芴之間,變而有氣,氣變而有形,形變而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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